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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造了業,就要感受果報,再怎麼逃也無濟於事!

無垢光尊者前世是赤松德贊國王的女兒蓮明公主,她剛到十七歲就突然去世了。國王問蓮花生大士:「為什麼蓮明公主的壽命那麼短呢?」蓮師解釋說:「以前印度有一個國王,他有兩個王妃,大王妃沒有生孩子,而小王妃生有孩子,大王妃以妒忌心暗殺了小王妃的孩子,以此因緣,大王妃成為蓮明公主時夭折而死。」

無垢光尊者的身世傳記中還記載:在很久以前,他是一個婆羅門的兒子,後來出家受戒成為比丘,平時專門念誦佛經。一次他相續中生起貪心,跟一個女人做不凈行,毀壞了戒律學處,事後他非常後悔,一氣之下吃了供燈的酥油,還惡口辱罵其他出家人,後來他又有點後悔,便以鮮花供養佛殿。因為毀犯戒律,他在許多世中轉生為旁生;因為吃了供燈的酥油,在許多世中轉生為餓鬼;因為惡口辱罵出家人,多次墮入惡趣感受痛苦;因為供養佛殿鮮花,一百次轉生到天界。

連無垢光尊者這樣的大成就者,前世也因為往昔的惡業而感受了無量的痛苦,所以業因果實在是太可怕了。因此,任何人都要謹慎取捨因果。有些人不要認為,自己是大法師、大活佛,就可以隨便說話、隨便做事情。現在人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實際上,在法律面前並不是人人平等,一些有錢有勢的人犯了法,本來應該判死刑,可是通過搞關係,在監獄呆兩三個月就出來了,出來以後還跟從前一樣,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是在因果面前,確實是人人平等,名聲、勢力、地位、財富都派不上用場,不管什麼人造了業,都必定會在自己的五蘊身心上成熟果報。

許多道友都知道,龍樹菩薩是被樂行國王的太子用吉祥草割斷頭而圓寂的,為什麼會以這種方式圓寂呢?因為龍樹菩薩前世在割草時,曾殺害過昆蟲,所以今生即使成為登地的聖者,還需要感受這樣的果報。龍樹菩薩圓寂的經過是這樣的:由於對龍樹菩薩的弘法利生事業產生了妒忌心,魔王投生為樂行國王的太子,企圖伺機加害龍樹菩薩。因為樂行國王的壽命和龍樹菩薩是連在一起的,而龍樹菩薩已經獲得了長壽持明,所以樂行王不會有去世的時候。太子為了登上王位,便向龍樹菩薩索要頭顱,龍樹菩薩答應了他的要求,並讓他自己來砍,但太子怎麼也砍不斷,後來龍樹菩薩讓太子用吉祥草來砍,結果一下子就砍斷了。

在圓寂時,龍樹菩薩說:「今日前往極樂剎,將來還入此身體。」太子害怕龍樹菩薩的頭和身體重新癒合,便把尊者的頭拖到很遠的地方,途中尊者的頭被一位羅剎女搶走,後來由羅剎女作施主,在尊者法體和頭所在之地分別造了兩座殿堂。據說這兩座殿堂之間的距離正在逐漸縮短,一旦這兩座殿堂聚到一起,龍樹菩薩的頭和身體就會癒合,龍樹菩薩也會重新進入此身體,弘揚般若空性,而且時輪金剛的軍隊也會降臨人間,降伏一切外道,佛法將再次大興於世間。

大成就者貝若扎納前世曾轉生為鷂鷹,當時吞食了許多青蛙、毒蛇,後來在轉為一個比丘時,也曾掐死過很多虱子,以這兩種餘業感召,他被擦瓦絨地區的國王關在遍滿青蛙和虱子的洞里感受痛苦。《蓮花生大師本生傳》中記載:貝若扎納首先被關在青蛙洞里,三天以後大師沒有受到任何傷害,後來國王又將大師關在虱子洞里,這個洞里到處是密密麻麻的人虱、狗虱、羊虱,七天以後大師依然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這時人們才知道大師是具功德者,紛紛在他面前懺悔,大師說:「這不是你們的錯,這是我自己的業力現前,我前世當鷂鷹時吃過許多青蛙和毒蛇,當比丘時曾殺過許多虱子,所以現在遭受這樣的果報。」

除了龍樹菩薩和貝若扎納這兩位大德以外,還有很多大德感受果報的公案,大家課後可以自己去看。因此,連大成就者都要感受殺生的果報,更何況說我們這些業力深重的凡夫。

對公案的體會:

在世俗名言中,因果律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對因果不虛產生不被他奪的定解非常重要。當然,因果律的真實性,並非意味著它是實有的。現在有些人說:「萬法皆空,因果不空」,他們認為其他的法可以空,但因果永遠不能空。其實這種說法是偏頗的:雖然在世俗中,有因必有果,這是不可否認的,但在勝義中,因和果都是空性的,只不過這樣的空性並不妨礙如幻如夢的顯現。這個道理很深,如果對中觀、般若有所聞思,就會比較容易理解。

在五蘊尚未達到無餘之前,也就是沒有趨入無餘涅槃之前,業力不會成熟於任何外境上,只會成熟在心識所執受的這個身體上。也就是說,一切眾生都被業力牢牢地捆縛,不被業力左右的眾生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的。

《佛說業報差別經》中說:「一切眾生,系屬於業,依止於業,隨自業轉。」《涅槃經》中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近代禪宗大德虛雲老和尚說:「因果二字,是一切聖凡,世間出世間,都逃不了的。」律藏中也說:「無論是虛空,大海或山洞,住於任何處,無不受業果。」因此,只要造了業,就要感受果報,再怎麼逃避也無濟於事。就感受業果而言,當官也無利,有錢也無利,登地也無利,具德也無利。

不僅殺大的眾生會感受果報,殺害微小的眾生也會遭受果報。有些人認為:只要沒有殺人宰馬就沒有罪過,弄死一些微小的旁生沒有什麼過失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看看上面這兩位聖者的公案,即使弄死虱子,割草掘地時殺死昆蟲,這些都是有罪過的。這樣看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包括走路、開車、蓋房等,隨時隨地都可能造下殺業,這些殺業都是未來感受痛苦的因,因此大家務必要斷除殺業、精進懺悔。

這節課講的道理非常重要。概括地說,因果是世出世間的大法則,上至諸佛菩薩、下至惡趣眾生,都超越不了因果,就像印光大師講的那樣,「諸佛成正覺,眾生墮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世界上,有的人富貴,有的人貧窮;有的人高貴,有的人卑賤;有的人莊嚴,有的人醜陋;有的人健康,有的人多病……為什麼會存在這些苦樂的差異呢?就是由於往昔的業不同。換句話說,眾生現在的一切苦樂差別,都是由往昔的業力所致。同樣的道理,眾生未來的痛苦和快樂,也取決於現在造的業。所以每個人都要慎重取捨因果,按照佛法來如理行持。

敬摘錄於《藏傳凈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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