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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建言網約車監管創新:政府從「裁判」轉「領隊」

如何看待以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業態,以及出現的問題,傳統監管政策又該如何適應新業態,成為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到,去年以來,共享單車、網約車等部分共享經濟企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經營困難。這其中既有內生性原因,也有外部制約因素,而傳統監管政策與新型經濟業態的不適應,是共享經濟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今年的建議中提到,作為共享經濟最典型、發展最快的新業態之一,網約車不但是我國百姓最常用的出行方式之一,其供不應求的態勢,還是經濟增長中的新亮點。

蔡繼明認為,中國發展經濟面臨的最大現實是人口多、資源少。這一國情決定了中國最適合發展共享經濟。未來網約車的發展空間依然巨大。

然而,作為一種新經濟業態,共享經濟也在發展中遇到了諸多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張興贏在《互聯網 監管創新賦能共享經濟》的提案中提到,隨著共享經濟逐步滲透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監管滯後問題凸顯。

他提到,以共享出行為例,目前的政策基本沿用了傳統計程車公司的監管模式,對人員和車輛都設置了較高的准入門檻,一線城市要求從業人員必須有本地戶籍,絕大多數城市要求車輛必須變更為營運車輛。這種監管模式與共享經濟專兼職共存的多元化就業形態並不匹配,導致兼職從業人員的就業成本大增。

蔡繼明稱,在目前各地的高門檻下,即使兼職司機也要將符合條件的車輛轉變為營運性質才可合規,大幅提高從業成本,不僅讓行業內的司機大量流失,也讓不少意欲進入的司機望而卻步。

針對當前網約車監管存在的問題,劉尚希認為,這種傳統監管模式下的高准入門檻,導致大多數網約車從業人員無法合規運營,失去就業崗位,乘客出行需求得不到滿足。「應該推動共享經濟健康發展,關鍵是提高治理水平,創新監管模式。」

他建議,政府應該深化共享經濟「放管服」改革,從「裁判」轉向「領隊」,引領政企協同共治。具體來說,要研究和適應共享經濟各個細分行業的特點,合理界定不同領域的業態屬性,實現分類管理、精準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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