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社法委主任沈德詠:錯案追責要區分故意和過失
去年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的沈德詠,從事了30多年法律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職近20年,是我國首批大法官中最後一位離開法官崗位的法律人。他曾用八個字來評價自己幾十年的法官生涯,「榮幸、擔當、盡責、無憾」。
3月10日,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的沈德詠接受紅星新聞記者專訪。他向紅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最高法正在研究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相關司法解釋。「以後可能法律界限就更明確了,一些爭議問題會得到很好的解決。」
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的沈德詠
談錯案追責——
要把故意和過失區分清楚
紅星新聞:過去最高法糾正了不少錯案冤案,對於錯案追責問題,您如何看待?司法機關人員該如何承擔相應的責任?
沈德詠:首先要規定嚴格追責,這個大前提必須要講。但對造成錯案的行為,要區分故意和過失。故意行為,包括刑訊逼供、違法起訴、違法審判,肯定要追責。但是有些所謂錯案是因為認識造成的,司法人員對事實和證據行使判斷權,但人的認識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只是判斷出現了失誤,那不是故意行為,最多只能認為是過失。作為法官來講,還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是正當的法律適用,沒有任何個人的目的和不良動機,那麼在法律適用上輕了、重了,或者是出現一般性錯誤,就要另當別論。
紅星新聞:可能有些案件當事人在情感上會比較難接受?
沈德詠:糾正錯案和錯案追責,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兩件事。一個案件如果證明是錯了的,首先要甄別是錯案還是冤案。現在習慣說法叫冤假錯案,實際上冤錯是有區別的,冤就是完全錯的,根本就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這個事根本不是他乾的,必須要嚴格追責。而一般的錯案,輕一點重一點,此罪還是彼罪,有些問題在認識上本來分歧就很大,要區別不同的情況處理,不能簡單講錯了就要追責。撫平冤錯案件對當事人帶來的損害和創傷,既要靠正確合理的追責,又要靠做好國家賠償、善後救濟和心理安撫等工作。
紅星新聞:現在司法改革提出的要求是辦案人員對案件質量要終身負責。那麼對於辦案人員來說,如何保證案件質量?
沈德詠:不能為了追責而追責,終身負責制的目的在於強化質量意識,確保辦案質量。現在各行各業都講終身追責,包括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這是加強內部管理和社會治理的有力手段之一。由於司法權的行使有其特殊性,講終身追責,比過去要嚴,法官、檢察官壓力肯定大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紅星新聞:中央對加強企業產權保護提出了很多的要求,最高法也提到人民法院要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妥善審理各類涉民營企業案件,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您怎麼看產權案件當中的罪與非罪問題?
沈德詠:加強產權法律保護和司法保護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有利於進一步鼓勵創新創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沒有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法治環境,對一些政治、法律界限不明的問題,如果動不動就要追責,甚至作為犯罪來處理,不利於經濟社會發展,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對特定歷史背景下形成的一些涉產權冤錯案件,應該說最高法院始終是高度重視的,做出了相關的部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現在已有若干典型案件得到了糾正,向社會釋放了積極的信號,這個事情肯定還要繼續做。
談正當防衛——
以後法律界限更明確,爭議問題會得到很好解決
紅星新聞:之前一些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引起了很多討論,那麼這類案件在實際司法操作中,有沒有可能有一條更明確的法律界限,對正當防衛進行準確衡量?
沈德詠:正當防衛制度是刑法規定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
這是一項體現良法善治的好制度,要用好。這個制度跟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公民打擊犯罪、見義勇為、匡扶正義,都是非常有好處的。但是這項制度的適用,確實是法律上的一個難題,情況比較複雜,兩高始終高度關注,一直都在研究相關問題,包括個案的處理,也包括相關規則的適用。據我所知,現在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制定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相關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出來以後,可能有關法律界限就更加明確,相關爭議問題可能會得到好的解決。當然,老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可能又出來了,這也很正常。
紅星新聞:那我們如何通過發生的這些個案來不斷推進法律的完善?
沈德詠:我在於歡案之後寫過一篇文章,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至於一些具體的案件處理,包括崑山反殺案、福建趙宇案,這兩個案件我都支持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所做的最終決定。崑山反殺案是崑山市公安局最後判定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當時這在輿論界還有一些不同看法的,有些人覺得防衛過當是不是更合適一些。但一個案件一定要全面、綜合、客觀地來看。當時覺得當事人有些行為好像是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界限,比如說後面的追殺行為,所謂的被害人跑到隔離帶還繞過汽車追過去砍殺。如果把這個案情像慢鏡頭那樣來放,看上去就有點防衛過當了。但實際上,所有這個過程前後只有30多秒鐘,這麼短時間還要把它分成不同的階段,這就有點強人所難脫離實際了。所以有人問我這個案子怎麼看,我說我完全贊成崑山公安局的做法。一個防衛行為一定要綜合來看,在瞬間發生的一個行為,那時候當事人完全是處在一個非常緊張、亢奮的狀態,很難分得清楚不法侵害是否已經排除。而福建趙宇案,最高檢介入之後,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令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撤銷原不起訴決定,以正當防衛對趙宇作出無罪的不起訴決定。我對檢察機關最後的決定也是贊同的,這些個案的妥善處理對整個的正當防衛制度帶來了良好的影響。我個人認為,於歡案之後,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正在往好的方向發展,社會各界很關注也很支持,執法司法機關的認識也逐漸趨於統一。今後也許會有一些新的情況、新的問題出現,但是不會像過去那樣爭議很大。
談司法公開——
司法公開應兼顧好保護公民個人隱私
紅星新聞:過去幾年最高法用了很大的力度來推進司法公開,包括裁判文書的上網率,還有一些案件開庭的直播率都有了很大變化。您如何評價當下的司法公開?司法公開最重要是解決什麼問題?
沈德詠:司法公開、政務公開,現在各部門都在強調公開透明,這是社會發展進步的表現。當然,司法公開肯定是司法發展進步的表現之一。
對重大案件,社會關注的案件,越關注的當然越要公開,不公開人家就以為你有暗箱操作。所以首先把司法公開的重點,放在社會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上,我個人認為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司法公開也是有邊界的,也是有底線的,我們講司法公開是依法公開,不是把什麼事情都曬到網上去。
紅星新聞:司法公開的同時還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沈德詠:司法公開一方面要兼顧好人民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行使,體現司法民主。另一方面也要兼顧好國家秘密、企業商業秘密、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這些都是在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的同時要統籌兼顧、保護好的權利。
紅星新聞:之前有專家提出,應該提高證人出庭率的比例,您覺得應該如何看待證人的出庭率,刑事訴訟法的改革還需要做哪些事?
沈德詠:證人證言在我們三大訴訟法上都是非常重要的證據種類之一。法官行使判斷權,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不僅要聽控辯雙方的發言、意見,還要聽證人的陳述,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跟國外相比,證人出庭率要低一些,有很多原因。有些人不願意作證,把證人的保護、補償、怕報復等這些問題解決好,才可能提高證人的出庭率。證人願意到法庭上來作證,才能使得案件的審理更加客觀、全面,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更加準確。提高證人的出庭率,是提高庭審質量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包括我們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其中很重要一條就是要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增加證人的出庭率,發揮好證人在庭審當中的作用。
紅星新聞:我們也很關注對於法官群體的保障問題,現在法官面臨案多人少的問題,還有法官的人身安全等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
沈德詠:你們這麼關注司法,同情法官、檢察官,我代表他們表示感謝。我呼籲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司法工作,不斷改善司法環境,改進司法工作條件,加強法官檢察官權益保護。同時呼籲社會各界更加理解、支持司法工作,共同營造一個更加理性、平和、公正的司法環境
紅星新聞全國兩會報道組記者丨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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