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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對佛發願,書法宗師《發願文》一筆一划皆至誠

黃庭堅(1045年8月9日—1105年5月24日),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合稱為「蘇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

經過長時期的思想抉擇,黃庭堅於元豐七年(1084)在泗州僧伽塔寫下《發願文》,懺悔發願,持守戒律,正式把佛教作為自己的心靈歸依。這一年,他39歲。

《豫章先生傳》:「公奉佛最謹。過泗洲僧伽塔,遂作《發願文》,痛戒酒色與肉食,但朝粥午飯,如浮屠法。時元豐七年三月也。」《山谷外集詩注》史容註:「山谷在太和三年,至元豐七年移監德州德平鎮。是年三月過泗州僧伽塔。有《發願文》。」

菩薩獅子王,白凈法為身,勝義空谷中,奮迅及哮吼。念弓明利箭,被以慈哀甲,忍力不動搖,直破魔王軍。三昧常娛樂,甘露為美食,解脫味為漿,遊戲於三乘,安住一切智,轉無上法輪。我今稱揚,稱性實語,以身口意,籌量觀察,如實懺悔,我從昔來,因痴有愛,飲酒食肉,增長愛渴,入邪見林,不得解脫。

今者對佛,發大誓願: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淫慾;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飲酒;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食肉。

設復淫慾,當墮地獄,

住火坑中,經無量劫;

一切眾生,為淫亂故,

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飲酒,當墮地獄,

飲洋銅汁,經無量劫;

一切眾生,為酒顛倒,

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食肉,當墮地獄,

吞熱鐵丸,經無量劫;

一切眾生,為殺生故,

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恭惟十身洞徹,萬德莊嚴。於剎剎塵塵,為我作證設經,歌羅邏身,忘失本願。唯垂加被,開我迷雲,稽首如空,等一痛切。(願我以此,盡未來際,忍可誓願,根塵清凈,具足十忍,不由它教,入一切智——「恭惟」字上軼此七句)

黃庭堅書《發願文》,系行楷,原墨跡為手卷。凡69行,每行字數不一,共320字,重3字。目前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蘭千山館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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