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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帝如何監督封疆大吏?康熙、雍正父子用了一個好辦法

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後,發現皇權是集中了,可同時政務也成倍的增長,讓他忙不過來,於是內閣制度便順應歷史潮流走上了歷史舞台。他之後的明朝皇帝吃不了朱元璋的那份苦,重用太監並建立特務機構監督百官,先後建立了錦衣衛、東廠、西廠。但事實證明,特務機構除了製造恐怖外,並不能為皇帝提供真實情況,還造成太監竊取皇權的局面。

清朝接受了這個教訓,嚴禁太監干政,而是採取了奏摺制度來了解下情。明代的奏章只有奏本和題本,沒有奏摺。奏本和題本手續繁雜,要經過通政司和內閣再送達皇帝手裡,既不快捷又容易泄密。

「奏章」和「奏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奏摺」最早出現於順治朝,「折」即摺疊的意思,可以舒展疊合,十分方便。「密折」一詞始於康熙朝,是一種機密文書,可以直達御前,由皇帝親自拆看,簡單迅速保密性強,它是康熙加強皇權的一種有效手段,更利於皇帝了解情況。顯然,密折制度要比特務制度高明許多。

康熙朝,江寧織造曹寅和蘇州織造李煦都被賦予了密折上奏權,一次,康熙帝在李煦的奏摺上批示道:「朕體安,近日聞得南方有許多閑言,無中作有,議論大小事,朕無可託人打聽,爾受恩深重,但有所聞,可以親手書摺奏聞才好。此話斷不可叫人知道,若有人知,爾即招禍矣!」康熙在曹寅的奏摺曾如此批示道:「朕體安善,爾不必來,可以密折請旨,凡奏摺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非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

奏摺作為一種特權,起初僅限於少數內務府包衣、旗下奴才和親信官員,他們與皇帝可以直接聯繫,他們的職務一般較低,便於監視地方官員的行動。當時各省督撫都沒有密折上奏權,若遇緊急事務,可經過有權上奏摺的官員代傳,如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都是由曹寅和李煦代為呈進的,康熙晚年後,地方督撫才獲得這一特權。

雍正即位後,將密折制度進一步擴大和強化,使得地方大員普遍獲得了權力。不過,這並不意味這官員就能如實上報,為此雍正擴大密折官員的人數,將這一特權授予道員、知府、同知、副將一級的官員,據統計,當時可以上奏摺的人數有一千多人。

這樣一來,使得很多事情不好隱瞞,也不敢隱瞞。比如某件政務,知府上奏了而巡撫沒有上奏,這就是瀆職。更不會出現歪曲事實的上奏情況,所以雍正帝能及時準確地了解事實真相。但也有壞處,如此多的密折全部彙集到雍正一人之手,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工作壓力。

密折制度的廣泛運用,是雍正集權的主要方式,使得下對上也可以形成監督權力。下級官員對上級官員之間的監督權是皇帝給予的,也就是說他們是奉旨監督,奉旨打小報告。在這封建時代,無疑是一個進步的舉措,

不過,為了這種監督權能夠良性的發展,不至於出現惡意誣告的情況。雍正帝同時又嚴重警告那些擁有密折權的中級官員。一次,他批示福建布政使黃叔琬的奏摺說:「你等兩司之職,向來不能直接上奏,現在特許你等密摺奏達,但切勿藉此挾制上司,而失屬官之禮。你但勉力秉公,實心效力,朕自能洞見也。」

雍正一向十分自信,自認可以洞察一切。以前是上級監督下級,現在下級也可以監督上級,使上級官員對下級官員也稍加畏懼,不是畏懼本人,而是畏懼下級的密折上奏,這也有效地杜絕了地方督撫專擅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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