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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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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

感情的事,但凡用心愛過的人,都會有「為情所困」的時候。區別是,有些人的「為情所困」只是暫時的,漸漸想通了,放下了,也就沒事了。而有些人的「為情所困」則是永久的,一直讓自己處在一個「想不通,放不下,捨不得,忘不掉」的怪圈之中。

之前我們講分手或離婚後兩個人的不同狀態時提到過:「你愛她,她不愛你」的兩個人,分手或離婚通常是那個不愛的人提出的,對於另外一個還愛著的人來說,就會為情所困;彼此相愛過的兩個人就更不用說了,不管最後誰提出分手或離婚,另一個人都會為情所困。

同樣是為情所困,相比之下,離婚所帶來的為情所困會比愛情帶來的為情所困更嚴重一些,有些人離婚後能夠長達很多年甚至一輩子為情所困。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自己跟自己較勁,不捨得放手,總是對對方念念不忘。

我們之前講過很多離婚後想念前妻的男人的案例,他們所存在的通病就是上面說的:「不捨得放手」。這種事總是讓人束手無策,當事人如果自己不願意放手,那其他人光是勸他放手,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比如下面這個男人,也是個離婚後為情所困的人。

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


「我承認我還愛著前妻,我做不到放手!」

阿君跟前妻小蘭離婚之後,一直沒有再婚。剛開始時他的狀態不好,而且跟父母說了不想再婚,父母也就沒有強求。不知不覺過了五年,他的狀態慢慢好起來了,看起來很正常,甚至很開朗。這時候父母再跟他提再婚的事,他沒有反對。

之後通過相親,他和其中一個相親對象確定了關係,兩個人約定先戀愛,等時機成熟了再結婚。當時我只是聽說這件事,並不知道和他確定關係的那個女人是我的老同學百合。

直到有一天我回復了阿君的一條朋友圈,被百合看到了,這才知道我和他們兩個都是認識的。也正是因為我們三個有這層朋友關係,所以他們兩個經常會把在一起相處的細節說給我聽。

最初的時候還不錯,百合雖然是頭婚,但是不嫌棄阿君離過婚,她說她對他各方面都很滿意,就差個成熟的時機了。我由衷的祝福他們,希望他們能夠順利從愛情過渡到婚姻。

可惜,他們沒有走到最後。至於原因,就是我們前文中提到的:阿君表面上看起來已經和過去撇清了關係,而實際上,他還在留戀前妻小蘭。

百合又不傻,她對阿君期待那麼高,當然不希望有什麼閃失。她的細心,讓她發現了阿君留戀前妻的證據,而且不止一次。她一開始自我安慰說不要去在意,可是,自己是和他奔著結婚的目的戀愛的,怎麼能不在意自己的男人留戀別的女人。

她跟阿君攤牌說了這件事,說如果他再留戀前妻,那他們倆之間也只能一刀兩斷。

被戳穿之後的阿君,沒有狡辯,而是卸下了偽裝,整個人都泄氣了,說,「離婚越久,我越是想念前妻,我承認我還愛著她,我做不到放手,對不起!」

百合在跟他分手之後把這件事告訴我了,我當時沒有想太多,直接去找阿君了,我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也就是通過這件事,我知道了他和前妻小蘭之間的恩恩怨怨。

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


「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

很多人之所以對相親結婚很抵觸,是因為他們認為相親結婚的夫妻很難發展出深厚的感情。我們不否認這種說法的合理性,但是,並不是所有相親結婚的夫妻都沒感情,關鍵還是要看是什麼人遇到了什麼人,這一點特別重要。

阿君和小蘭之間,也並不能說是沒感情,只是,他們之間的感情缺乏「相互性」,並沒有達到彼此相愛的地步,只是一個人很愛另一個人,而另一個人則沒做到和他彼此相愛。

從上文中所講的那些細節,大家應該能想到,阿君就是那個主動去愛的人。雖然他和小蘭是相親結婚,但是他覺得他們之間就像是認識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樣。一個人瘋狂去愛的時候,通常會表現出極力討好,極力包容,甚至會出現低聲下氣的卑微狀態,阿君也不例外。

他當時的心態就是:「我太愛你了,你一定要跟我結婚,千萬別離開我。只要你不離開我,無論你讓我做什麼我都願意。」

小蘭當初沒有表現出排斥,表面上看起來很迎合,似乎沒有一點問題。也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他們結婚了。結婚後自不必說,阿君依然把小蘭當做生活的重心,把她放在首位,生怕自己做錯事,生怕自己不小心惹她生氣。

可悲的是,他那麼卑微得愛著小蘭,卻沒有得到善待。一年之後,小蘭提出離婚,態度很堅決,不容置疑,而且告訴阿君,「你要真的愛我,就放我走。我已經決定離婚了,你再跟我拉拉扯扯很沒意思。」

向來聽話的阿君,對小蘭小心翼翼慣了,所以他不敢強留,只能放她走,而心裡卻是一百個不願意。

離婚之後,他一直在關注著小蘭的一切,即便是他每次聯繫小蘭都得不到回應,他依然沒有放手。反而是,小蘭越是不回應他,他越是對她念念不忘。這種對前妻的想念,時間久了,就養成了習慣。之後他雖然表面上恢復了正常,但那只是一副面具,他內心早已千瘡百孔。

他帶著這樣的狀態去跟百合談婚論嫁,被百合發現之後跟他一刀兩斷,也就在所難免了。

阿君說完這些往事之後,感慨說,「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東林,我知道我這樣的狀態是不對的,我知道我傷害了百合。可是,深愛一個人,真的很難輕易放手。」

離婚五年了,聽說前妻過得不好,我還是會心疼,很討厭這樣的自己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但凡是用心愛過的人,在被自己深愛的人分手或離婚之後,都會有阿君的那種狀態。那種感受摻雜著不捨得,不甘心,很是讓人無奈。而接下來你如何對待這種無奈的感受,就決定了你之後會呈現出怎樣的狀態。

有些人能夠做到洒脫,能夠做到放手,能夠接受現實,認識到自己深愛的人已經不愛自己了,已經離開自己了,兩個人再無交集再無可能了,所以就縱容自己痛苦一段時間之後,果斷放下了。

有些人雖然做不到洒脫和果斷放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新的感情的到來,漸漸「喜新厭舊」,也就漸漸淡化了自己和過去的關聯,不知不覺間就放手了。

還有些人就和阿君的狀態一樣,他們不是做不到放手,也不是不知道應該怎麼做,而是,他們不選擇放手,不捨得放手,不敢放手。即便對方已經跟自己分手或離婚了,自己依舊留在原地念念不忘,腦袋中充滿各種幻想。這種執迷不悟,就是導致他們為情所困的罪魁禍首。

開頭時我們說了,一個人不願意對前妻前任放手,外人是無法左右的。我們需要尊重每個人對待感情的態度,但是,還是想提醒那些為情所困的人:你對前妻前任念念不忘,圖的是什麼?意義何在?對自己有什麼好處?你所謂的痴情,能換來她的同情嗎?你的下半輩子難道就守著一個已經離開你的人嗎?

如果讓我建議,我肯定是不建議大家活在那種「為情所困」的狀態中的。這牽扯到我們平時在文章中提到的心態問題,為情所困是一種很負面的心態。帶著這樣的心態過活,你每天甚至每時每刻都很痛苦,總是會感覺疲憊,煩躁,失落,悲觀。這又是何苦呢?為什麼就不能為自己而活呢?如果你無法做到「想通了,然後放手」,那就試著去認定對方的無情,是她離不開你,是她對不起你,是她虧欠你,這樣可以抵消你對她的念念不忘,也就不會那麼痛苦了。(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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