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15歲少年姦殺10歲妹妹,被判終身監禁…法官:他太殘忍了!

15歲少年姦殺10歲妹妹,被判終身監禁…法官:他太殘忍了!

來源:英國那些事兒(ID:hereinuk)

最近,美國科羅拉多州的一個案件審判結果引起了民眾的廣泛關註:

今年17歲的少年Aidan Zellmer,因為在2017年時性侵和謀殺了自己年僅10歲的繼妹,被警方以一級謀殺罪和性侵罪起訴。

經過兩年的審判,Aidan對一級謀殺認罪,被法官判處終身監禁。

他將繼續在少年拘留所被關押近2年,等到18歲成年後,再被移送至成年監獄繼續服刑。

根據法官審判,Aidan需要服刑40年才能獲得假釋機會。這也就是說,就算Aidan認錯態度再好,服刑表現再怎麼優秀,等到出獄的時候,也至少是57歲了。

在美國很多州,雖然對未成年人判處終身監禁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比較少見。像Aidan這樣犯罪時才15歲、認罪態度良好的情況下還被判重刑的,更是屈指可數。

而法官之所以如此重判,還是因為Aidan的犯罪過程實在過於殘忍。

2017年6月17日時,科羅拉多州的亞當斯縣,一個名叫Kiaya Campbell的10歲小女生失蹤了。在她失蹤前,她的家人只知道她和15歲的繼兄Aidan一起出去買東西了。

但是Aidan回家了,Kiaya卻不見了。

當時的Aidan對大家說,他們去買東西的路上忽然下暴雨,兩人跑著避雨的時候不小心走散了,之後就沒見過妹妹了。

人們焦急地尋找一夜後,第二天在距離Kiaya家快兩公里的排水溝附近,發現了她的屍體。

經過檢查,Kiaya在死前疑似遭受過性侵和毆打,死狀非常痛苦,讓人不忍直視。

人們很難想像,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能對一個10歲小女孩下此毒手。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警方發現嫌疑最大的人,居然就是當時才15歲的Aidan。

隨後警方在獲取了更多的證據後,對Aidan提起了一級謀殺罪指控。

15歲的Aidan被逮捕,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法庭並沒有對外公布太多細節。但人們還是可以從最終的庭審上,感受到這個過程中Aidan手段的殘忍。

在法庭上,檢察官Dave表示:

「在當檢查官的27年里,我從未見過一個15歲的人能犯下如此暴力的行為。他想要這樣做,他的行為顯示他是有計劃地想要殺害Kiaya的,而且花了很大的力氣去這個計劃,最後還隱藏後果:不僅把屍體藏起來,還刻意誤導調查隱藏線索。這些都能證明,他的大腦已經發育成熟,完全知道自己是在幹什麼。」

所以,「他還是個孩子不懂事」這樣的話,在這裡不可能成為寬恕Aidan的借口。法庭最終的審判也讓Kiaya的親生父母得到了一點點安慰,然而不管Aidan坐多久的牢,他們10歲的女兒也永遠活不過來了。

這個審判消息很快通過媒體報道,傳到了英國。很多英國網友都表示,這次科羅拉多州的審判對Aidan來說是應得的:他的年齡已經大到足夠去計劃殺人了,那也意味著他也足夠年長,能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

其實關於未成年犯罪量刑輕重、多大年齡可以開始承擔刑事責任、最嚴重的能判多少年,一直都備受爭議。

雖然這些年,社會關於保護未成年人、減少重刑死刑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但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審判上,依然有人在呼籲降低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限制。其中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如今的青少年們所接受的信息量已經和之前幾代人不一樣了。相對他們的父母輩、祖父母輩,他們更加早熟。

簡單說,如今的未成年人在區分什麼是淘氣,什麼是違法犯罪上,應該比前幾代人都更早領悟。在能夠明白什麼是犯罪的情況下,依然犯下殘忍的罪行,年齡就不應該成為脫罪的借口。

目前,國際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給出的未成年人負刑事責任最低年齡是12歲;

美國各州法律雖然有所不同,但總體還是非常嚴格,至少有35個州都沒有明確的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限制。

而英國和澳洲在這方面,也比聯合國建議的判刑年齡低:10歲以上的人如果犯下重罪一樣會被判刑。

雖然在實際操作中,真正被判重刑的未成年人非常少。只要流露出真心悔改的意圖,青少年罪犯往往都能獲得輕判。就算是在恢復死刑了的美國,青少年犯罪後被判死刑且被執行的也不多。

但不判死刑,並不意味著不判重刑。很多人都是被多罪並罰,被判出上百年不是無期勝似無期的「有期徒刑」。

比如,去年BBC採訪了一個被判服刑241年的美國青少年罪犯Bobby Bostic。

他1995年16歲時,在吸食大麻、喝醉後,用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了兩名在他家附近給貧民們捐獻物資的陌生路人。

在被捕之後,他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被關押4個月後,檢方給他提出了一個認罪協議:認罪,接受終身監禁的審判,能在30年後獲得假釋。但是Bobby當時拒絕了,他覺得自己做的事情「並沒有那麼嚴重」。

於是在之後的審判中,他表示對法官的終身監禁審判不服不認罪,要再次上訴。

Bobby曾對陪審團說「我對此案很內疚,但我認為陪審團能給我個機會。作為一個17歲的孩子,我的確是很糊塗。當時的我真的是腦子不清楚。」

在上訴期間,他還在律師的建議下給法官寫了四封求情信。或許當時的他在家人們的勸說下,以為未成年的身份能讓自己獲得更輕的量刑,不認罪,多求情,多表示「自己還年輕還聰明前途無量」,就能換得法官的寬容,避免終身監禁。

然而他想錯了,他的不認罪和他的求情的四封信,只是讓他的判決越來越重。最終審判中,法官Evelyn Baker告訴他:「你給我寫的這些信,一直在說你有多麼聰明,多麼能幹,你比世界上其他人都更機靈。然而,你其實是目前站在整個法庭面前最大的傻瓜。你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

最終,陪審團認定Bobby身上的17項罪名全部成立(其中包括8項武裝襲擊指控和3項搶劫指控),法官撤回之前判處他終身監禁但30年後可以申請假釋的判決

多罪並罰,判處其241年的監禁,不到2091年不得假釋。

2091年,如果真的活得到那個歲數,Bobby已經112歲了。

而當時和Bobby一起犯案的從犯,因為認錯態度良好,及時認罪,最終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現在也早已假釋出獄了…

這些判刑案例都顯示,即使是在呼籲減少死刑、減少重刑的現代社會發達國家,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嚴懲也是有必要存在的。

不管是Bobby的案例還是Aidan的判決,都是對日益早熟的青少年們的一個警醒。

就像Bobby近年面對採訪時所說:「對於整個社會,如果有任何孩子或者少年在關注我,那請把我身上發生的一切,作為可能會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個典型例子。請以我的生活為例,清楚做錯事後可能會發生什麼,用我的錯誤來避免今後你犯下同樣的錯。」

對於很多「不明事理」的未成年人來說,

沒有真正感受到懲罰的痛苦和絕望,就不會有真正的悔悟。

如果善意的提醒不能讓人明辨是非,就讓切實的懲罰來教會「不懂事的孩子」當個能承擔責任的成熟的人……

ref:

https://denver.cbslocal.com/2019/03/11/aidan-zellmer-kiaya-campbell-murder-thornton/

https://www.economist.com/graphic-detail/2017/03/15/the-minimum-age-of-criminal-responsibility-continues-to-divide-opinion

本文圖片來源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ND-

聽說轉發分享的人已經變好看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世界華人網 的精彩文章:

假如窮孩子和富孩子交換學校會怎樣?BBC全程跟拍6個學生後發現……
窮人為什麼要吃垃圾?

TAG:世界華人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