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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法處」——《楞嚴經》參習(227)

「意法處」——《楞嚴經》參習(227)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參習

再看底下之後這一段,這段意思比較深一點,為什麼?講到「意法處」。前面五處是前面的五根,這個地方是講意根,前面五根是屬於色法,意根是屬於心法,所以這個意思比較深一點。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它的作用範圍非常廣大,這就是講第六意識,緣境很廣大,在百法裡面講,它相應的心所有五十一個,可見得它作用最大。八個識裡面講起作用,沒有任何一個識能夠跟它相比,在此且就其作用裡面的一部分,做一個例子來說明意法的虛妄。這個例子就舉出三性,我們心裏面緣慮一切的境界,不管是對外五塵落謝影子,或者是對內,我們講的滅法塵,不外乎這三種性質,一種就是善的,一種是惡的,還有一種是非善非惡,這叫無記,不外乎這三性。五塵對五根,那是依他起,好像還有這麼回事情,譬如我們眼根對的色塵,色塵真有,有這個色塵,這在唯識裡面講實境,這個實是實在有,不是真實的。實在有是什麼?因為它是依他起性。而且在學佛裡頭,尤其是大乘佛法,必須要曉得的,我們五根這是實色,是阿賴耶的相分,外面的一切境界,山河大地乃至虛空,也是阿賴耶的相分;我們能夠覺知,靈明覺知,這個功能是阿賴耶的見分。

既然一切境界相都是阿賴耶的相分,一切覺知都是阿賴耶的見分,照這樣說,我身與一切境界是一不是二,對不對?對,一點沒錯。但是為什麼現在會變成二?現在變成二是因為你有執著。我們把阿賴耶的相分,阿賴耶相分廣大無邊際,執著這麼一點點認為這是我;阿賴耶的見分也是盡虛空遍法界,我們把它執著在六根門頭的這點作用認為是自己,界限一划,外面的就不知道了。所以佛給我們說,人我執、法我執只要一打破,我們六根的作用就盡虛空遍法界,我們的眼就是經裡面講的「五眼圓明」。《華嚴經》裡面講的十眼,《華嚴》表法有十,耳根也是十耳圓聽,沒有障礙,本能就恢復了。不了解事實的真相,才執著這個身體是我,這個六根作用的是自己的心,這一點點四大假合的以為是我身;再執著一切外面的境界各個有自體、各個都是真實的,那叫法執。法執與我執對立,堅固的對立,誰製造的?自己製造的,沒有別人給你製造。

所以自己不能開悟,無論用什麼方法修都不得力,究竟毛病在哪裡,自己不去找,含含糊糊的「我業障深重」,這怎麼行!你業障深重,業障在哪裡?你有哪些業障?究竟重到什麼程度?好像一個人身體不好有病一樣,含含糊糊「我的身體有病」,到底病在哪裡?病怎麼得的?把這個病源找到、搞清楚,然後才找醫生,藥到病除,才能夠治。我們現在沒有開悟,沒有恢復我們的五眼圓明,我們身心就是帶著重病。世間人曉得身有病他著急,找醫生去醫;這個大病沒有人曉得,這是生死輪迴之病,是無明煩惱之病,不了解事實真相。

意識不對境界的時候,我們叫它做獨頭意識,它所取的、所緣的境界,就是善、惡、無記這三種現行的落謝影子,是影像,它沒有能力緣外面的境界相。這在唯識裡面講本質相,譬如我們眼見色,眼根真的見色,這是真的一點不假,現量境界。可是第六意識見的色就不是現量,而是比量。我們眼見色的時候,眼識裡面變現一個相分,就好像照相機一樣,眼根對外面的色塵就好像照相機對外頭的鏡頭,後頭有個底片,那就是眼識,眼識裡頭現的境界相,現的相跟外面一樣大、完全一模一樣。第六意識緣,它在裡面,它緣不到外頭,它只能夠緣眼識的假相,所以是間接的,不是直接。它緣是不是就緣眼識的相分?不是的,它從這個相分接過去之後,自己又變一個相分,要曉得這個道理。第六意識的見分緣它自己的相分,不會緣到眼識的相分,但是它的相分從哪裡來的?是借眼識的相分的影子,它自己再變現。這在唯識裡頭講得很透徹。譬如見色起個貪心,貪是阿賴耶裡面貪的種子,隨著第六意識的貪心,與第六意識相應的貪心所,這個貪心所把它勾引起來,它又變現那個相分,誰貪?貪心所的見分去貪它的相分。我們要是把這個事情看穿了,這簡直叫胡鬧!

《法華經》裡面佛所講的「是法住法位」,各各不相到,一個是一個,各各不相到,你要真是誤會了、迷了,簡直胡鬧。貪心所執著了,與第七識相應的貪心所又把它勾起來,它再從第六意識貪心所的相裡頭變現出一個假相,那個見分就緣它的相分,就這麼回事情,這是事實真相。要是真正了解事實真相,確實不要說我們大的環境是各各不相到,自己本身八識五十一心所是各各獨立、各各不相到,雖然有連帶關係,不錯是連帶的,雖連帶,各各也獨立。阿賴耶識裡頭都有種子,第七識變現出來有第七識的種子,第六識有第六識的種子,相應的心所,每個心所有每個心所的種子。所以意識所緣的是前五根所吸收的前五塵的落謝影子,就是剛才講的,眼識裡頭造的相分,就是影像,不是本質的相分,是屬於影像,這是意根所緣的境界。這個境界比起本質相分那要虛妄得多,本質是阿賴耶的親相分,而這是依他起的。這個相分,當然還是離不開依他起,但是這裡頭已經帶了遍計所執,並不是單純的依他起,在佛法裡面也稱之為法塵,法塵的意思就是『生成法則』的意思。

由此可知,意識裡面所起一切善、惡、無記之性,要曉得它的性質,它是從自己自證分裡頭變現出來的虛妄的現象,從這個現象裡面妄起善、惡、無記三性。境界,剛才講非常的廣大,善心通有漏、無漏,人天十善,色無色定,這叫有漏;四聖法界所說的戒定慧三學、三慧,這是無漏善,它都有能力緣得到,可見得它的範圍實在是很廣大。假如這裡面要是有惡的念頭現前,惡事的影像落下去之後,意地裡頭惡種子起現行,也通界內界外;換句話說,十法界統統都可以緣得到。

但是在這個地方我們再說明,六道裡面有惡法,我們相信;三界之外,你說阿羅漢還有惡法,我們學大乘的人認為也許還可能;佛菩薩也有惡法,這個事情我們就想不通。佛菩薩有沒有惡法?諸位曉得,大乘菩薩以上完全是清凈,哪有惡法!他自己心是清凈的,像大經裡面所講,身清凈了境界就清凈。心清凈,身清凈;身清凈,世界清凈;一個世界清凈,一切世界清凈,無有不清凈的。這是《圓覺經》上我們剛剛念過的,哪裡有惡法!可是諸位要曉得,我們肉眼凡夫看到佛菩薩還是有惡法。你們拿《四十華嚴》來看,善財童子五十三參裡面就有殺盜淫妄,我們看到是惡法,那是凡夫眼睛裡看的,不是佛菩薩自己的境界;我們要曉得這個道理,這種境界,所以這個經的題目「不思議解脫境界」,不思議就是解脫,解脫就是不思議,這個解脫就是大自在。

我們認為有善、有惡、有無記,從哪來的?從執著上來。你要是沒有執著,哪有善、惡、無記?佛菩薩是兩種執著都沒有了,所以沒有這些法;我們肉眼凡夫看到,有。這個意思就在於此。佛菩薩為什麼要示現這些惡法?那是度生的「工具」,不用這些方法,不能夠叫那一類的眾生回頭,方法!老師教學生有的時候有愛語,有的時候板起面孔去責罰,有善也有惡,佛菩薩教化眾生亦復如是。佛菩薩要是不示現地獄,如何能夠度地獄眾生?我們看看《華嚴經》的甘露火王,那完全是地獄境界。把《地藏菩薩本願經》打開,看看地獄裡頭那些,對照對照,甘露火王就是地獄,度眾生。眾生有惡業、有惡習氣,必須用這個方法來折磨他,他才會覺悟、他才會回頭。菩薩有沒有這個心?沒有這個心。沒有這個心,為什麼有這個事?在《楞嚴經》後頭講的,「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你說菩薩起這個心、動這個念,錯了,那是我們以凡情測度聖智,沒有,是感應道交。佛菩薩的心永遠是平等清凈,一念不生,但是眾生用什麼心感,菩薩就用什麼心現。古人所謂「千江有水千江月」,那個月亮會不會有心,「你這個地方有灘水,我趕緊到那裡去現個影子」,有沒有?沒有,沒有心,無心。諸佛菩薩現身是無心的,你把他當作有心、你把他當作有情,那是你自己錯看了,你看走了眼。他要有心、有情,他就是凡夫,他也不靈了;正因為他是無心、無意的,所以才能夠感應道交。這是說明,一切境界裡面善惡境界統統都現,第六意識統統都可以緣得到,無記性亦復如是。

在一切有為的眾生,這個有為包括小乘,小乘四果以下的都還是有為。證得四果羅漢這才算無為,而且這個無為法只可以說是相似的無為,因為有為法不能夠包括它,小乘所證得的果位,有為法裡頭不能包含,稱之為無為。凡是有為就是有造作,既有造作就有三性,三性都是因法塵內外相薰,自無始以來,所以說「生成法則」。這個東西很難斷,像我們一般講種子習氣,相當不容易斷。但是法塵畢竟與前五塵有很大的差別,就是前五塵它是有跡象可循,我們一般人講,它好像是實在有的,有實在的境界;可是意所緣的,我們看不到有個具體東西,見不到,它緣的是裡面的法塵,所謂是五塵落謝影子,這是我們首先要了解事實的真相。經裡面講「生成法則」,這個法則就是法塵,它也是有規則的。

下面佛就以這個為前提,教我們從中來勘驗,也就是從這個地方來覺悟。『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意是根處,善、惡、無記這三法是法塵處,就是塵處。意是根處,意所緣的境就叫法塵,法塵實在講是意識所變現的,它與意識的關係不即不離。不是意識,但是它是意識所變的;雖是意識所變的,又不是它本人。所以佛在此教我們審察,它到底是即心所生的?還是離心它另外有個所在?下面佛就這兩個前提來給我們說明事實真相: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這個意思是說明,如果說法塵就是心,心是能緣、塵是所緣,如果說法塵就是心法,心不能緣性,就好像眼不能見眼,一樣的道理。可是事實的現象,善惡是緣慮心清清楚楚,而無記卻是昏沉的心,無所謂善惡,不辨善惡,統統是意識所緣的。佛在本經裡面給我們說,所謂是「吸撮內塵,成所緣法」。現在佛在此教我們勘驗,如果法塵就是心,法全都是心了,就不叫塵,所以說『若即心者,法則非塵』,不是塵,當然就不是心所緣之處,它怎麼能叫做處所?處所就不可得。必須心有所緣,才會成立一個處所,這個地方的心就是意根。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

這也講不通,離於心別有方所。

【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它要果然是真的單獨有個處所,換句話說,它就有自體;有自體,我們要問,它到底是有知還是無知?如果要是有知:

【知則名心。】

它要是有知的話,那它就是心法,它不能叫法塵,它本身有知。

【異汝非塵。同他心量。】

這個意思是,如果法塵有知的話,它也是心,又離自心,就等於好像別人的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假如這個有知的法塵不是我們自己的心;換句話說,等於好像別人的心。別人的心有知,所以不是我的心,我心有知,他的心也有知,他那個心就不是我的心,所以「同他心量」。如果同他心量,與自己就沒有關係了,可是現在這個事情自己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在此處要細細的去想,法塵與我們自己有密切的關係。由此可知,如果說它是一心,真的就好像是別人的心量,與自己不是一體。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前面這個不能成立,再看看底下這個前提能不能成立?如果說法塵是有知,有知而且還是自己,這個事情還是不能成立。為什麼不能成立?如果自己的知,這個知是一不會是二,更不會與自己相違背。佛在此說,為什麼我們一個人會有兩個心?可是我們常常說三心二意,好像還不止兩個心;唯識裡面講八識五十一心所,都是心。但是要曉得,說那麼多心,知是一不是二,與自己的覺知心實在是無二無別,不同此所講。佛在《大集經》裡面說,「如是心緣,為異不異。若心異緣,則一時中應有二心;若心即緣,不應復能觀於自心,猶如指端不能自觸」。好比自己的手指不能觸自己的指,我們的手指可以觸另外一個指,手指不能觸自己,可以觸另外一個指頭,不能觸自己,道理是一樣的。這跟我前面所講的眼不見眼的情形是一樣的。這就是如果法塵有知,這是在理與事上都不能成立的。法塵要是無知:

【若非知者。】

『非知』就是無知。

【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

這確實,法塵在哪裡?是為意識所緣,意識是能緣,它是所緣;換句話說,它必定有一個所在。可是它不像前面『色聲香味』,乃至『虛空』,在我們感官裡頭真有個所在。現在這個法塵在哪裡?對《楞嚴》要是熟的話,看前面七處征心,七處征心的意思明白了,這個地方你能夠想像得到。不要說法塵在哪個處所,就是第六意識這個意根,在什麼地方?意根是心法。七處征心,實際上這些道理前面都說過,總希望諸位能夠體會到,希望諸位要覺悟。你說我聽了之後我就記住,記住不行,要悟入才行,你記住是死的,所謂是記問之學,你不開悟,要緊的是開悟,前面實在說得很多。無在、無不在,這個無在、無不在,不但是講我們的心,而且能緣的心、所緣的法塵,也是無在、無不在;就是我們現前大家感覺到好像是有實在的根身器界,其實也是無在、無不在。我們凡夫真的不曉得這個真相,迷了。

我們的根身盡虛空遍法界沒有生滅,隨緣現相,因為我們現在能緣的心它繼續不斷,所以這個相分也繼續不斷,緣的心一斷,相分也就變了。我們今天稱這個能緣的是什麼?稱它是命根。在凡夫這是業力,業力在這裡支持住,使它繼續不斷的保持相續相;業力一沒有,相續相就沒有了。我們說這個相有生有滅,其實這個相不生不滅,沒有生滅。這個意思是相當的深,可是事實真相就在眼前,可惜你見不到,這是真相。所以我們的根身也是盡虛空遍法界,何況意根,何況法塵。這一段文雖然不多,但是裡頭有些意思。

迴向偈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凈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附註:

依據文獻資料——

◎ 交光大師《楞嚴經正脈科會》

◎ 圓瑛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 凈空法師《楞嚴經正脈科會》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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