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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原文誦讀·第十

《大學》原文誦讀·第十

【原文】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蕅益大師解】

五個「辟」字,皆是不能格物,故不能致知耳,便是不能齊家之處,何止為身不修耶?莫知子惡,莫致苗碩,亦是為物所蔽,故不能致其知也。後一反結,最為有力,正顯修身為本。

(三家國合釋。)

「知」,原作「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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