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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處死中國人,死前還用這些酷刑折磨他們,太可恨了

一名中國抗日公民,在黑龍江被通緝,跑到了濟南後還被日偽警察抓走,最後以叛國罪處死刑。這是諷刺還是什麼呢?

這件事情發生在1941年9月,這個月的20日,日寇在嫩江西岸的莫力達瓦旗郭泥屯包圍了一支抗聯部隊,在這次戰鬥中有30多名抗聯戰士被殺,日寇在這些抗聯戰士的身上找到了當時抗日武裝的人員名單和活動地址。

這一情報讓日寇如獲至寶,當時駐齊齊哈爾的日寇憲兵隊對此情況極為重視,很快就組成了一支149人的特別搜查隊,由關東軍司令部的一名少佐指揮。日寇先是根據搜獲的名單進行了一個多月的偵察,在他們準備收網的時候。鐵路工人史履升和閻瑞鱗從工友處提前得到消息,兩人便一起跑到濟南躲藏起來。

日寇發現有人突然出走,就立即採取行動展開大抓捕,先是在11月9日逮捕了93人。又在古城子逮捕了王耀鈞,而史履升和閻瑞鱗兩人雖然跑到了濟南,但當時濟南也是淪陷區,他們依然逃不出日寇的魔爪,最終被捕押回齊齊哈爾憲兵隊。在這次事件中,日寇一共逮捕了114人。

日寇抓了人,便想獲得更多的情報,於是就對這些人進行了嚴刑拷打,他們對這些抗日群眾實施種種酷刑,包括老兵昨天說過的上大掛,還過電、削肋骨、上大掛、刺指甲、上大掛冬天蹲水缸、向身上潑涼水等等。日寇還讓這些所謂的「犯人」在拘留所站立幾天、不讓他們吃飯和睡覺。

日寇的一番酷刑下來,有兩個人被活活折磨死,更多人被折磨成終身殘疾。1942年11月,日寇扶持的偽政權法院以違犯「懲治叛徒法」、「顛覆大『滿洲帝國』罪行法」等罪名判處王耀鈞、史履升、周善恩三人絞刑,還有侯康文、閻瑞麟、佟允文、毛殿武四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人員分別被判處15年、10年和5年徒刑,直到日寇投降後這些人才得獲救。

齊齊哈爾的這起慘案最諷刺的就是一切都按所謂的「法律」走。被處死的人跟其它案件比起來也相對比較少。而比齊齊哈爾這起慘案更為殘酷的是在1944年2月的時候發生在湯原的一起,當時侵佔湯原縣的日本守備隊長川島和偽警務科長西村指揮部隊進山侵擾,於2月18日逮捕了山裡獵人200餘人,拘押在鶴崗監獄,其中100餘人慘遭殺害。但由於史料記載很少,我們根本不知道當時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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