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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是立德樹人的應有之義

近年來,未成年人弒親案件、校園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自殺及違法犯罪案件等多次被媒體曝光。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此類案例和問題的背後,既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安全自護等方面教育缺失的原因,更有生命教育亟待補課的警示。生命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前提,加強生命教育,可以避免未成年人傷害他人或自身行為的發生。

這一呼籲當然很值得重視,值得教育工作者深入思考。事實上,儘管沒有冠以生命教育課程之名,但生命教育在學校教育中並不缺失,相關內容融入了日常教育過程的諸多方面,同時積累了很多有效經驗。比如,教育部頒發了《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2018年還開展了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不少省份如黑龍江、湖南、上海、雲南等地,也頒發了中小學生生命教育相關指導性文件;就在新學期開學初,教育部、公安部還召開了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可見,從上到下,從教育行政部門到學校,對關乎學生安全的教育和管理措施,一直是很重視的。一些教育界人士的呼籲提醒我們,在此基礎上,進行更高水平更有針對性的生命教育緊迫而有必要。

生命教育非常重要,但不一定要以課程的方式實現教育目標,有沒有更加多元的方式來提高生命教育的水平,還需要從課程專業設計和育人規律的角度來考量,因為教育畢竟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和過程。也許在教育實踐中,除了課程化教育方式外,其他生命教育方式更有待探索,比如社區教育等。其實家庭教育和更大範圍內的其他社會教育方式與內容,只要設計科學,針對性強,其效果可能並不比課程化教育差。同時也應該看到,生命教育對未成年人的價值觀教化和行為方式引導一定會有積極作用,但像未成年人弒親案等惡性案件的發生,和生命教育之間是否能建立簡單的邏輯關係,則是值得研究的,因為類似惡性案件的發生,還有更為複雜的家庭、社會和心理原因,恐怕再高水平的生命教育,都難以徹底根絕這樣的惡性案件發生。教育固然能改變一個人,但教育的作用不宜誇大到沒有邊際,否則,很容易引導輿論把一些不太相關的社會問題歸之於教育,成為一種教育不能承受之重。針對我國大量存在著對學生人格教育的忽視和缺失這一問題,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李有毅作為中學校長,呼籲要加強中小學生人格教育,因為學生創造力和創新力正是蘊藏於其獨特的人格之中。和對生命教育的呼籲一樣,這也是非常有價值的建議,除了有助於解決具體問題,從教育面對的輿論環境看,還有利於引導公眾超越簡單功利的分數教育,從立德樹人的高度表達對教育的期待,為提高教育質量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立德樹人才是教育的底層邏輯。通過更高水平的生命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熱愛生命,培養積極、樂觀、勇敢、自信的健康人格,這是立德樹人的教育應有的高貴品質,也是教育工作者應當努力的重要方向。

(作者系本報記者)

《中國教育報》2019年03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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