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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恆言》:做人做事,「識得破,忍得過」

《醒世恆言》有一則「薛錄事魚服證仙」的故事。唐朝時,錄事薛某高燒中夢見自己變成一條金色鯉魚,幾天不曾覓食,肚中甚是飢餓。此時,正遇一漁夫垂釣,他明知餌里有鉤,怎奈香餌誘惑,於是張嘴吞餌,結果被漁翁釣了上來。馮夢龍點評道:「眼裡識得破,肚裡忍不過」。

「識」是辨別是非的能力,「忍」是自我剋制的能力。「識得破」是指有清醒的判斷能力,「忍得過」是指有堅強的自制能力。「識得破」需要聰明和智慧,「忍得過」需要堅強的毅力和定力。「識得破」是前提和基礎,「忍得過」是重點和關鍵。「識」和「忍」主要有以下幾種關係。

「識不破,忍不過」。愛斯基摩人捕狼的方法讓人叫絕:他們在鋒利的刀刃上塗上一層動物的鮮血,凝固之後再塗第二層鮮血……直到凍成血坨,刀刃被血漿完全封裹起來,然後反插在野外的雪地上。飢餓難捱的狼看到血坨,會不假思索興奮地舔食刀上的凍血。隨著刀上凍血的融化,嗜血如狂的狼,已經感覺不到舌頭被刀鋒劃開的疼痛,也分不清凍血還是自己的鮮血,直至血盡而亡。嗜血是狼的本性,面對「冰血」陷阱,狼沒有能夠「識得破」,更奢談「忍得過」。

「識得破,忍不過」。明代劉元卿在《賢奕編·警喻》記載了《猩猩嗜酒》的故事:動物中的猩猩好酒,獵人便在山下路邊擺上美酒,以此為誘餌捕猩猩。下山的猩猩見到酒,便破口大罵獵人不仁,但終究抵擋不住酒的誘惑。領頭的猩猩向它的夥伴提議:少嘗一點,謹慎一點,千萬別喝多了。於是猩猩們先用小杯喝,再用大杯喝,這樣反覆幾次以後,猩猩實在不能忍耐美酒的誘惑,乾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來,直到酩酊大醉而被人擒獲。「無一得免焉,其後來者亦然。」猩猩算是聰明的獸類,但是面對美酒的誘惑,「酒」令智昏,雖然「識得破」,終究沒能「忍得過」。

「識得破,忍得過」。《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記載:春秋時公孫儀任魯國宰相,很喜愛吃魚。許多人爭著買魚送給他,但是公孫儀不肯接受。他的弟子勸他說:先生喜歡吃魚,又不肯接受別人送的魚,為什麼?公孫儀說:正因為喜愛吃魚才不肯接受別人送的魚。如果接受別人送的魚,對人難免就得低聲下氣;對人低聲下氣,就可能會枉法,枉法就會被免除相位。相位一免,既沒有人給我送魚,自己也買不起魚了。不接受別人送的魚,就不致被免除相位,我就能永遠地「自給魚」。公孫儀深明「人致魚」和「自給魚」的辯證關係,深知「君子愛『魚』,取之有道」的道理,故既能「識得破」,也能「忍得過」。「嗜魚」而「拒魚」,雖畏於「免相」,但「有所畏而不敢為,抑亦賢矣。」

「封其心眼,斷其誘惑」。《清朝野史大觀》載:刑部大臣馮志圻酷愛書畫,卻從不人前提及,外巡三緘其口,以防斗筲之人投其所好。下屬獻宋拓碑帖一本,馮原封不動退回。有人勸他打開看看也無妨,馮志圻說:「封其心眼,斷其誘惑,怎奈我何?」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固然可貴,但是遠離河邊、斷絕濕鞋的可能,眼不見心不亂,是何等的睿智。如是觀之,「封其心眼,斷其誘惑」,是高明的「識」與「忍」。

《韓非子·解老》云:人有欲則計會亂,計會亂而有欲甚,有欲甚則邪心勝,邪心勝則事經絕,事經絕則禍難生。人一旦被物慾所左右,被情慾所玷污,被權欲所控制,必然會引發禍端。面對誘惑,既要「識得破」更要「忍得過」,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本文原載於《中國紀檢監察報》,原文有大幅修改,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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