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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老照片:煙花之地也分三六九等?第三張的風塵女子氣質爆棚

民國時期女性能從事的工作可以說是非常少的。只有工廠女工、保姆、奶媽、教師、也有極小部分兼顧從政。並且由於女性家庭背景千差萬別,日後的命運也是如此。所以很多女子便選擇了煙花之地從事營生,在那裡養活自己或一家老小。不過大多在比較繁華、租界較多的城市,例如上海、天津還是有許多的。

而民國的煙花之地普遍分為以下若干個等級,最上等的叫「書寓」,中等叫「么二」,再往下就是「花煙館」。相當於那時的最末之流了。而「書寓」姑娘全要會唱曲的,按常例不陪宿的, 偶然留客住宿,那都是日子已久,客人與姑娘的交情很契膩了,姑娘願意留下。

「書寓」則是獨立的院子,有套間,有會所的作用。比如名流之輩請客,就可以選在書寓來請,挑選姑娘親自來陪,交際花大概就從這裡面來的。如果選在其他地方請客,也可以「叫局」或「叫條子」,讓姑娘坐車過來陪,也叫吃花酒,民國不少文人有吃花酒的經歷,相傳大詩人徐志摩便是其中一個。

但那些低等級的姑娘們的住處卻是沒名字的。從清代的《夜雨秋燈錄》來看,客人和姑娘也是有鄙視鏈的,直奔下三路的低級姑娘和客人,是最底層的。所以《夜雨秋燈錄》寫了個姑娘和小吏的愛情故事,感嘆連這種人都有愛情可談,男女雙方都屬於卑微的行業。而《子夜》里把低等級的姑娘所在地叫做艷窟,也像是「片區」的統稱,類似紅燈區,而非個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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