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單位再這樣發工資很容易被查!
本文作者:小薪
HR乾貨擔當,天賦異稟的職場老司機。
工資是每一個勞動者賴以為生的生存保障。很多人最關心的是自己最終拿到手的有多少錢,但其實工資什麼時候發、以什麼方式發放都很重要!
今天我們聊聊一些企業變換花樣發工資的話題。其實,企業各種花樣發工資就是為了規避社保繳費和納稅。而這種行為是嚴重違法的!
總結了幾個企業違法發放工資的方式,大家要警惕!
通過個人賬戶發工資,違法!
一些用人單位不通過企業公賬發放工資,而是通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發放工資,以這種方式來規避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進而逃避責任。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庭法官邢蓓華提醒,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若公司通過個人賬戶給員工發放工資,訴訟過程中,公司否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稱只是股東或資金往來關係,在沒有其他證據情況下,勞動者就很難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此外,通過個人賬戶發放工資,也不利於勞動者查明工資標準。
所以,勞動者不能只管錢拿到手,不管工資出處。
多發工資不繳社保,違法!
在求職過程中,有一些人發現繳納社保後,每月到手的錢會少。有的用人單位會以此為由,說服勞動者不繳社保、多發工資,而有的勞動者也願意到手的錢多一些。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表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或不按規定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任性扣工資,違法!
有的用人單位為防止員工跳槽,會扣下員工的一部分工資留到年底再發。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這種情況屬於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全部工資。
此外,還有的企業有上班遲到扣工資、請一天假扣三天工資的任性規定。
事實上,國務院曾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用人單位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隨意設立罰款條款。
現金方式發放工資,違法!
有些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
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設想一下:公司基本戶有,員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遠山區,用現金髮放工資正常嗎?
故意混淆勞務和工資申報,違法!
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建築企業等,將勞務工、臨時工、第三方員工,按照工資薪金申報!特別是社保移交稅局徵收,建築工人實名制後,這類企業薪資合規性尤為重要!
補貼不申報個稅,違法!
公司沒有把發放的節日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生日禮金合併生成工資進行個稅申報。
企業和職工在不避稅的情況下個稅最高可達45%。因此很多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而採用違法發放工資的手法。
請HR與勞動者自查,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有這樣的舉動一定要注意了,因為一旦被查出,必定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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