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官練習所學員們課業生活
文史
03-22
在台灣,一般要經過警官練習所的培訓,畢業後才能擔任警察官或司獄官。圖為由總督府投資興辦,坐落於台北市八甲町的警官練習所之正門。
學員們在警官練習所里接受軍事訓練:持刀,格鬥、擒拿。
學員們正在接受射擊訓練。
學員們也要學習理論和文化。圖為學員正在上課。
學員們還要學習音樂、舞蹈和做遊戲。圖為師範學院的女教師正在指導學員踏著音樂的節拍跳舞蹈操。
學員們正在練習器樂和聲樂。
學員們組成樂隊,走出校門,排成整齊的隊列,在街上邊行進邊演奏,常吸引台北市民駐足圍觀,成為台北街頭一景。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3卷《侵佔台灣五十年》, 洪小夏、殷占堂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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