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攝協主席團成員自律八項規定正式執行
3月19日晚,中國攝影家協會在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召開第九屆主席團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中國攝影家協會主席團成員自律八項規定》的建議案。《中國攝影家協會主席團成員自律八項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為進一步發揮主席團的重要作用,確保攝影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國文聯關於加強各全國文藝家協會主席團成員履職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中國攝協主席團制定的自律八項規定是:
1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充分發揮主席團集體領導的重要作用,主席團成員應當講政治、顧大局,在工作中加強團結,相互支持,真正做到發揚民主、科學決策。
3
自覺維護協會形象,帶頭推進行風建設。率先垂範,嚴格自律,對各種不良現象、思潮、風氣,積極發聲,堅決抵制。
4
積極關注攝影界的動向,及時報告攝影界有關情況和對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
5
嚴格執行主席團會議決定,不得對外發表與主席團會議決定不一致的言論;提交主席團會議研究的議題,應事先充分溝通,不能臨時動議。
6
未經協會同意,不得以主席團成員身份在報紙、雜誌等媒體公開發表文章和接受記者採訪,不得代表協會發表言論。
7
未經協會同意,不得參與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攝影評獎、節慶和展會等活動,不得代表協會參加其他各類社會活動。
8
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對主席團研究的事項,涉及協會重大事項和攝影界敏感問題,不得對外泄漏或發表個人意見。
中國攝協主席李舸主持會議。他要求主席團成員從講政治的高度,嚴格遵守規定,帶頭落實,作出表率,嚴於律己,以實際行動踐行自律規定。據悉,這些規定和要求也將作為中國攝協主席團成員年度履職的重要內容。
中國攝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鄭更生,副主席王琛、李學亮、楊越巒、陳小波、居楊、線雲強、柳軍、雍和、潘朝陽出席會議。中國攝協分黨組成員、秘書長高琴,中國文聯攝影藝術中心主任劉宇等列席會議。
文章刊發於《中國攝影報》·2019年·第23期·1版
文字:李晶晶
編輯: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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