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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賣慘,不博同情,不折磨自己,才是離婚後該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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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都存在這樣一個事實:如果兩個人都用心在愛,那就會一直幸福美滿,不存在什麼負面的東西。如果兩個人都沒有用心在愛,最後不管分手還是離婚,彼此都能夠獨善其身,也不會受什麼影響。最怕的就是一個人用心在愛,而另一個人只是假裝在愛,或者乾脆不愛,甚至一直在傷害那個用心在愛的人,這樣的兩個人如果分手或離婚了,那個不愛的人可以自由來去,而那個用心在愛的人則會傷得很重。

很多人說「感情中傷得最深的往往是那個愛得最深的人」「感情中輸得最慘的是那個用情至深的人」等等,說的都是上一段中提到的第三種情況。

這樣的愛情或婚姻總是會給那個用情至深的人留下後遺症,會使得他們為情所困,走不出失戀或離婚的陰影,明明被對方傷害了,自己還念念不忘或者揪著不放。這樣的人看似痴情,但這樣的痴情犧牲的是自己的身心健康,是一種不懂得愛惜自己的表現,是一種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

朋友米希有一句話說得特別狠:離婚後,最「掉價」的行為莫過於:一直為情所困,不懂得愛惜自己。她曾經在跟一個離婚女人做開導的時候說過這句話,也因此罵醒了那個人,讓她明白了餘生應該好好愛惜自己。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下當時的情況。


「我就是放不下,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

英子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那個離婚女人,她和前夫阿航的婚姻,其實沒什麼需要過多交代的,類似的案例我們說過很多,簡單來說就是:

他們先戀愛後結婚,結婚之後,阿航三番五次背叛婚姻,英子三番五次要求他回歸家庭,結果鬧到最後,阿航要跟婚外的女人結婚,要跟英子離婚,甚至讓那個女人出面跟英子談判,逼她放手退位。

英子是原配,最後卻被自己深愛的人聯合別的女人一起逼得自己無路可走,她無力反抗,很不情願地接受了離婚。離婚後,阿航跟那個女人結婚了,而她,則一個人孤苦伶仃,深陷離婚的陰影中無法自拔,為情所困的狀態越來越嚴重。

作為旁觀者,看待這樣的婚姻時,通常都會說,「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珍惜,不值得留戀,離婚是好事,離開他才能遇見更好的,天下男人那麼多,沒必要在一棵樹上弔死。」

可婚姻這種事,尤其是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導致離婚之後,很多當事人都無法置身事外去看待自己的婚姻。英子就是如此,她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世界中,一直在胡思亂想,一直在自怨自艾,一直在折磨自己。她總是會想到從前,接著又想到婚後,一直反反覆復這樣想。鑽牛角尖久了,甚至還懷疑是不是自己有問題,心裡甚至有了為前夫開脫的想法。

她這種帶著諸多矛盾心理的為情所困狀態,註定會讓她痛不欲生,因為她心裡沒有一個明確的方向,不知道自己該往哪走。這時候,她的做法是像祥林嫂一樣四處找人傾訴倒苦水。

大家應該能想像出她倒苦水時的狀態,總是說自己很慘很可憐,一勸她放下,她就會說,「我就是放不下,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她翻來覆去說的都是同樣的話,時間久了,她那些傾訴對象開始躲著她,不想再被她的負能量所影響,給她貼上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標籤。

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就她的遭遇本身來說,是值得同情。但是,再可憐的人,如果一味地消耗別人的同情心,一味地賣慘博同情,那別人就不可能一直同情你。人都有厭倦心理,第一次聽說某個悲劇時會予以同情,但若是總讓他聽同一個悲劇,他漸漸就會從無感變為反感。


「不賣慘,不博同情,才是離婚後該有的狀態!」

身邊的人漸漸都不理她了,她就把目標轉向了米希。其實米希之前有聽說過她跟人倒苦水的事,之所以沒有主動出擊去開導她,是想讓她自己醒悟,覺得這樣比她開導要好得多。而事實證明,她自己根本就無法醒悟,已經陷入了一個死循環當中。

米希聽了她的傾訴之後,就說了那句話:離婚後,最「掉價」的行為莫過於:一直為情所困,不懂得愛惜自己。這種狠話,之前沒有人對英子說過,她所傾訴過的對象都只是安慰她而已。

米希沒等她說話,進一步解釋說,「如果把你離婚後的種種狀態給你錄下來,你回放一遍看看自己,就知道自己現在變得有多糟糕了。你說你放不下,說你痛苦,說你可憐,這些我都可以理解。但是,一味地訴苦能解決問題嗎?別人之所以漸漸遠離你,都是因為很反感你現在這種狀態。你這種狀態不僅是為情所困,更是不懂自愛,對自己太不負責任。

不賣慘,不博同情,不折磨自己,才是離婚後該有的狀態。一切都已經發生了,都已經過去了,你還揪著不放,那就是在跟自己過不去。不管過去美好也好,糟糕也罷,你現在都應該放手。你心裡的苦,以及對前夫的怨恨,對你來說應該是教訓,你應該從中吸取對你有用的東西,應該是你駕馭他們,而不是讓那些負面情緒支配你。

你現在這種狀態,一天兩天還好,可時間久了,你應該知道會是什麼後果。日子還得過,生活還在繼續,你現在只是摔倒了而已,你應該勇敢地站起來繼續以後的生活。不要讓自己背負太多的負擔和沉重,你應該丟掉所有對你沒好處以及沒有意義的東西,輕輕鬆鬆開始新的生活,你才能活得好,才能活得有價值。」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每個用心在愛,最後卻被分手被離婚的人,都應該好好參考下米希說得那番話,對你有益無害。雖然「掉價」一詞很殘忍,但不可否認的是,所有為情所困的人,所有因為感情的事而折磨自己的人,不懂得愛惜自己的人,你過得不好,就是在「掉價」,你連自己都不知道珍惜,不懂得對自己負責任,還有什麼價值可言。

說這種話,並不是為了貶低你,而是想讓你清醒過來,別再讓自己為情所困了,沒意義,也不值得。為情所困通常都伴隨著「想要的卻得不到」,既然如此,就接受事實,得不到就別要了,得不到說明不屬於你,何必非得那麼執拗呢?

不管你曾經多麼愛一個人,不管你曾經有過多麼美好的感情,已經失去了,你愛的人已經不愛你了,這才是事實,才是當下,你應該接受的是這個,何必一直活在過去當中呢?就算你愛的人傷害了你,傷害已經發生了,你也得接受事實。你以為你恨他恨自己就會好過一點嗎?不會!恨只會讓你迷失自己,加重你的為情所困。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種話,不只是用來形容別人的,你自己覺得自己可憐的時候,也應該反思下自己是否可恨,你要能反觀到自己為情所困時的狀態有多糟糕,既然這種狀態一直讓你痛苦,那就已經在提醒你需要擺脫這種狀態了。

沒有過不去的坎兒,尤其是感情的事,關鍵在於你自己是否願意是否敢於讓自己邁過心裡的坎兒。分手或離婚後,沒有誰規定你必須要為情所困,也沒有人逼著你不能洒脫,用什麼樣的狀態去活,你有選擇的權利。

選擇為情所困還是選擇洒脫,你心裡不可能沒有答案。既然如此,那還猶豫什麼呢?要敢於逼自己一把,對自己狠一點,你就是不讓自己痛苦,就是不讓自己為情所困,就是要堅強起來,就是要好起來,只要你敢想敢做,就沒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攔你。(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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