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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爛醉以後凍死在街頭,有人終於去找一條生路,還有的人,就這麼不聲不響地消失了

授權轉自: 一席(ID:yixiclub)

哲學園鳴謝

鄭執,作家。

這些在窮鬼樂園裡的人到底是誰呢?當然就是那些因為某種原因丟失了生計、失去了家庭,甚至被自己的親人和兒女嫌棄,或者乾脆孤寡了半生的最失意、最痛苦、最絕望的人。他們以這樣的方式在這個地方抱團取暖,可能企圖尋求一種繼續活下去的意義,也可能幹脆想把「意義」這個字本身幹掉。

面與樂園

多年以後,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相信在座各位對我背後的這句話應該比較熟悉,這是《百年孤獨》開篇的第一句話,被譽為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小說開頭,短短的一句話濃縮了三個時態與時空。我為什麼要用這句話作為演講的引子呢?因為實在是想不到更浮誇的開頭了。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鄭執,31歲,瀋陽人,是一個職業作家,主要寫小說,缺錢的時候就會寫劇本,但是這兩年一直在缺錢,所以劇本寫的比較多。

一席邀請我來的那個時間點,剛好是我在去年12月份的一個文學賽事上拿到首獎的第二天,所以不得不讓我認為,社會有的時候稍微勢力眼一點也沒什麼不好。

我獲獎的那篇小說叫《仙症》,寫的是一個精神病人的一生。其實是有原型,是我的一位親人。獲獎以後,我陸續收到一些採訪的邀約,在採訪中被問到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你寫這篇小說,到底哪些是虛構的,哪些又是真實的?

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相信這也是每一個作家最憎恨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翻譯過來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問你,小說到底是什麼,文學又是什麼。

我在這兒不想跟大家分享這個,我也沒有這個本事講。我今天想站在這個舞台上講一個更私人的、狹窄一些的話題,會講到我跟一個人和一個地方的兩個故事,盡量表達清楚我的意思。

首先要講的這個人是我的父親。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張照片,到現在來看,我也覺得這個人其實還挺帥的,主要是穿搭比較Fashion,用東北話來講叫「帶派」。

這張照片拍攝於1988年的12月,當時我大概還不到兩歲。他當時剛剛升任市電容器廠的銷售科副科長,主要工作是跑去全國各地銷售產品,然後跟人喝大酒。

外面這件皮風衣目測應該是真皮,主要是繼承了當時的高倉健Style。穿這個衣服的時候領子一定要立起來,這才是原教旨主義的精髓。留的這兩撇小鬍子應該是模仿《上海灘》里的丁力。

但是那個年代還流行唐國強,唐國強是雙眼皮大眼睛。他這個單眼皮有點吃虧,如果稍微錯後一個時代趕上韓流的話,應該會比較吃香。

我私心想讓這張照片和這張臉在這個熒幕上多停留幾分鐘,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以這樣的方式在這麼多人面前亮相,也只能以這樣的方式,因為他在十年前的這個月份過世了,那年我21歲。

我的父親出生於1961年,在大時代的浪潮中的人生起點還算不錯。他錯過了上山下鄉,趕上了恢復高考。但是高考跟他沒有太大的關係,因為他青春期的主要活動是上街跟人打架。他18歲接了我爺爺的班,進入工廠成為一名普通的工人,那個年代在東北能當一名工人還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到了90年代初,他升任了銷售科的副科長,在全國各地跑。回到瀋陽以後,他意識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工廠的產品在全國的銷量大幅度下降,由此推斷出我們家鄉的工業正在急速衰落。

這麼看來我爸還是一個蠻有遠見的人,於是他主動從工廠辭職了。那個時候距離大的下崗潮還有五六年的時間,所以他的行為在當年還算比較莽撞。他辭職以後用家裡僅有的一點積蓄,管我奶奶借了一點錢,開了一家抻麵館。

這家抻麵館很小,大概十平米不到,人擠人地坐可能也就七八張小桌子。雖然一碗面才賣兩塊錢,但是因為選址在瀋陽北站,所以生意非常地好,24小時不歇業地開,每天的凈流水大概在上千元,那是1992年。

那段時間是我家生意最好的時候,其實基本是我父親用血的代價換來的,這不是一句修辭,是真的用流血的代價換來的。為什麼呢?火車站肯定是每一個城市最混亂的地方,所以在那個年代的瀋陽,大家基本可以想像是什麼樣子。

我家住的離北站很遠,跨了好幾個區,所以我父親在年輕時候打架攢下的那些名氣跨區輻射不到,喪失了原有的社會影響力。

在東北話的語境當中,有那麼一些詞性非常曖昧、定義模糊的稱謂,比如大家經常會聽到東北人互稱「老弟、老妹兒」,但是其實他們根本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可能就是在大街上問個路。

再舉個例子,在東北還有一種人,他不是真的黑社會,但是也不是什麼善類,這些人沒有辦法被歸為普通群眾,所以對他們統稱有個詞:「社會人」。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社會人,用普通話翻譯過來就是地頭蛇。

我們家那個飯店開在北站的一個野廣場上,廣場上有18家小飯店,規模都差不多。北站當地的地頭蛇平時的一大愛好,就是領著自己的兄弟們去這18家飯店輪流吃白食,順便訛一點錢。有的時候為了照顧生意,有些老闆忍一忍就過去了,因為每個月也就那麼一次。

但是在我爸這兒就不好使,他認為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尊嚴的問題。套用王家衛《一代宗師》的台詞就是:尊嚴,兩個字,錯的躺下,站起來那個才有話語權。就這麼簡單。

我印象中是我小學三年級那一次,北站最惡的一個社會人,領著他的七八個兄弟,晚上到我家的抻麵館鬧事,結果被我爸和我家河南籍的抻面師傅兩個人拿著菜刀砍了出去。

我爸當然也受了不輕的傷,掛了大彩,但是那個地頭蛇本人顱骨被削掉一塊,躺在醫院裡昏迷了一年多。後來法院判定是對方鬧事在先,我爸屬於正當防衛,倒賠了我家三萬塊錢。

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一個夏夜,我媽騎著自行車馱著我去北站派出所領我爸。我爸走出來時那種昂首挺胸的姿態,就跟梁朝偉差不多意思。只不過頭上、身上和胳膊上綁了一層一層的紗布,遠遠走過來特別像一個完成了一半的木乃伊。

又過了一年多,這個地頭蛇奇蹟般地醒了過來,腦袋裡鑲了半塊鋼板,繼續來我家吃面,並且開始曖昧地稱呼我爸為「老弟」。

我家生意最好的時候,我爸基本都不回家,24小時營業嘛,他就住在麵館後面的小倉庫里。他平均一個月回一次家,只要回家基本上都是為了養傷。所以我小的時候對血腥味非常地敏感,如果某一天我回到家開門聞到血腥味,應該就是我爸回家了。頭上或者某個部位綁著紗布,然後縮在被窩裡睡大覺,沉到好像你永遠也叫不醒。

我記得某一年的冬天,只有我爸跟我兩個人在家,他又是一樣的造型躺在床上。這個時候外面突然下起鵝毛大雪,我爸猛地起身,說他要下樓。我說你下樓去幹啥?他說我要去思考一下。當時他的措詞就是思考,不是想。

這個畫面在我兒時的記憶中非常深刻,因為我從陽台上向下望,他一個人獨自站在我家小區院子里的雪地中抽著煙,只套了一件毛衣,任大雪落在他的身上,頭上還裹著紗布。這紗布透出一點血紅色,從上面向下望,特別像雪地中一朵驕傲的梅花。那個時候我就非常好奇,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到底在思考什麼。

直到半年後,我才知道我家那個小麵館所在的野廣場,被當時瀋陽最有名的一位市長下令拆除,賣給了南方的開發商蓋會所。其實就是強拆,因為有營業執照也有房本,但是沒有辦法,那18家小飯店的好生意不得不就此終結。

我爸因為強拆這件事上了一股火,還生病了幾天。然後他就對人放下狠話,說就這個市長這麼折騰早晚完犢子。不到兩年,這位市長因為貪腐跟涉黑被判了死緩,當時這個新聞在全國還挺轟動的。我爸再一次實力證明他真的是一個非常有遠見的人。

但是生意不能斷,所以他離開了北站,回到了他原來生活的地區,借了我奶奶的房子,重新挑起那塊牌匾,又開了第二家抻麵館。回到自己長大的地區,原本的社會影響力就回來了,沒有人再上門找茬,所以多多少少又平穩地賺了那麼三年錢。

三年以後,家族中發生了國產電視劇里經常看到的利益糾紛,我爸就把飯店讓出來給了家裡人,自己轉戰到第三個地方,三起爐灶又開了一家麵館。但是從那時開始,突然生意就一落千丈。

後來幾年間,他陸續被朋友騙了兩次。第一次是花錢進了一批爆米花機,據說是運到落後的南美秘魯去就能倒手賺一筆,結果被那個人和當地秘魯海關串通,貨被扣押,血本無歸。第二次不能算是騙,可以說是忽悠。他被一個朋友忽悠買了一支股票,股票的名字叫中關村,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這兩次下來之後,曾經靠一碗一碗面攢下的那點家底基本就清零了。從那以後,我父親整個人開始變得非常消沉,酒喝得比以前更勤了,而且脾氣也變得更加暴躁,經常是大醉著回家。

許多年後,我思考那段時間他的生活,簡單悟出了兩個道理:第一個道理就是,一個人想在俗世定義的世界中獲得成功,其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不但要有能把市長咒成死緩的遠見,還要有能看清身邊人的近憂。

第二就是,一個人是不可能永遠擁有持續不斷的好運的,就跟一個地方的歷史是一樣的,只是當噩運籠罩的時間過長的時候,這種悲傷會加重而已。

好在那一段時間我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重點中學,這是唯一一件能令我爸提起興緻驕傲的事,因為這樣他就可以跟他那些沒有太多文化的酒肉朋友吹噓。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從上了高中,我就開始放任自流,早戀、貪玩,總之就是不學習,很快就滑落至全年級墊底。

從小到大我家的分工非常明確,我爸負責賺錢養家,我媽負責逼我念書,所以等於是那三年我爸被我和我媽合起伙來給騙了。我媽每次開完家長會,回到家對我爸虛假營銷那個小時候當三好學生時的我,所以我爸一直到我高考前都以為我是要上清華北大的。

我後來回想那段時間,我也真的說不清楚那個時候所謂的放任自流情緒到底是從哪來的。東北每年會下幾場很大的雪,我的高中是那種封閉式校園,所以只要一下雪,老師就會組織學生一起掃雪,有的時候甚至是一邊下一邊掃。

那段時間我只要一走進教室就會變得非常壓抑,所以每次掃雪,我就故意消極怠工,故意讓老師罰我一個人留下。等他們都進教室之後,我就一個人站在雪地里,也不知道在幹什麼,抬起頭任雪花衝撞在我的臉上,腦子一片空白。

但是從那天以後,我就開始了一場長達三個月之久的行為藝術表演,不跟任何一個人說任何一句話,是真的不說任何一句話。我媽為了這事甚至帶我看過心理醫生,但是都沒有用。

直到三個月後的某一天,我自己又突發奇想,重新開始說話。所以現在想起來,我也不清楚那種東西到底是哪兒來的,但是我從那段時間開始,大量地讀很多小說。

我後來想,可能是那段時間,我缺乏一種能力或者途徑去表達心裡那些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情緒。很遺憾,我當時雖然看了那麼多小說,但是也並沒有那種覺悟去摸到所謂文學的廟門。我不知道那些東西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我看的東西是什麼。

後來高考,我雖然過了一本線,但是第一志願落榜了。我爸得知之後受到沉重的打擊,因為他突然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三年,於是在這種打擊之下,我爸也開始了自己的行為藝術:從此不跟我和我媽講任何一句話。

但是故事在此處發生了反轉。那個時候香港的幾所大學已經開始在遼寧省展開自主招生,香港的大學要求全英文面試的成績佔總成績的一半。我當時只有中文跟英文還不錯,所以當時有一個老師就推薦我去試一試。我就真的報了名,最後真的被一所大學給錄取了,而且當時我所報的那個專業的錄取率還是75取1。

當這個錄取成績傳出來之後,我突然從一個失意的落榜考生,搖身一變成了本地媒體大肆報道的素質教育成功典型,很魔幻。我父親自然就結束了他的行為藝術表演,假裝之前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展現了一種非常高超的生活智慧。

2006年我去了香港讀大學。雖說沒有去國外讀書那麼貴,但是高低也算留學,費用還是比較難承擔的,而且當時我完全不知道我父親的麵館已經倒閉了。

這一次是他把我跟我媽給騙了。他還是按照以前的作息出門,讓我們誤以為他跟以前每天所做的都是一樣的。但其實那段時間他是每天出門閑晃,想要找找別的所謂商機,看還有沒有什麼事能幹。

我上大學第一個學期的學費跟生活費,其實有一半是他從親戚朋友那兒借的,這是他去世之後我才知道的事情。我在高中的三年是住校,本來我們之間就交流很少,後來去了香港,隔著兩千多公里,疏遠就成了必然。

上大學的前兩年,我花著我爸東拼西湊來的錢,依然保持著一個非常不好的大手大腳的習慣,而且竟然很坦然。那些錢主要花在了喝酒上,我發現我的血液里可能也遺傳了家族男性的酗酒基因,當然這是我給自己找的一個借口。

那一年多,我幹了唯一一件所謂的正經事,就是寫了一本長篇半自傳體小說。那一年我才19,能寫的最多就是一個少年的隱秘青春往事。朋友推薦說你去投稿吧,我就投給了非常好的一家出版社,居然真的順利地出版了。

當時我投完稿就回到香港了,怕錯過重要消息,就把我家瀋陽的電話留給了編輯。那段時間我三天兩頭地往家裡打電話,其實是想聽到好消息。有一天剛好只有我爸在家,我打電話,我爸接電話。我說,爸,你今天有沒有接到什麼人的電話?我爸想了想說,有,一個騙子,我給撂了。我爸說,他說要給你出書,現在騙子都這麼有文化嗎?

但是從那以後,我好像突然開竅了,我突然想明白那一天我站在雪地里,降落在我身上的雪和那些情緒到底代表著什麼,我好像可以幹這一行。

從那開始,我跟我爸的矛盾越來越深,因為當他知道我想把作家當作我這輩子的職業的時候,不僅是反對,甚至是非常厭惡的。因為在他的觀念里,作家都是精神病,沒有正常人,都是一些非常不切實際的人,這種人一輩子註定過得不好。所以我越來越不願意說話,我跟他之間的關係就非常僵硬。

直到大三上學期那一年,我突然被我媽的一個電話叫回了瀋陽,她跟我說,你爸重病住院。當我回到瀋陽走進病房的那一刻,我看到照片上這個高大魁梧的男人瘦成了一副骨架,那時我就明白肯定不是重病這麼簡單。我媽用了大概三天左右的時間才慢慢讓我接受,我父親是癌症晚期,大夫確診之後直接宣布,還有一個月的生命。

我本人並不是非常迷信,但是我相信人世間會有一些你很難解釋清楚的玄妙。就在接到我媽那個電話的前幾天,我在香港旺角的街頭閑晃,突然想到我長這麼大好像還從來沒給我爸買過任何一件禮物。

那個時候我爸上了年紀,非常喜歡穿走路舒服的鞋,於是我經過一家耐克鞋店的時候,給他買了一雙最好的帶氣墊的耐克鞋。我印象非常清楚,是1300多港幣,當然花的還是他的錢。

結果當我走進病房那一刻,我蹲下想給他試穿這雙鞋的時候,我才發現由於併發症,他的腳已經比原來寬了兩倍,鞋的碼數並沒有錯,但是他已經完全穿不上了。一個兒子一生中唯一一次給父親買的禮物,但是就這樣作廢了。

在我父親最後一個月的生命里,我每天陪在他的床邊,我們兩個人講的話可能比之前20年加在一起的還要多。但是在這兒,我不想再跟各位分享屬於一對父子真正隱秘的故事了。

但我相信很多人可能看過一部電影,《大魚》,蒂姆·波頓拍的,這是唯一一部我幾乎不敢回看的電影。因為它講的父親離去跟兒子之間的故事,跟我個人的經歷實在是太像了,所以我就感覺我父親好像是在一場電影中走掉了,這是我後來自欺欺人的一種比較浪漫的想法。

父親去世之後,我選擇了休學一年,因為我要留在瀋陽照顧我母親。在度過了平靜的一年之後,我突然有想法,乾脆退學算了,去也是浪費錢。尤其是我已經認定,如果我這輩子要當作家的話,這個職業好像並不太需要學歷。

當然這個想法在當時是非常幼稚的,所以在長輩苦口婆心的勸說下,我就非常被動地在休學一年後回到了校園。但當時我面臨的最嚴肅的問題是,根本沒有錢把書讀完。父親去世之後,我母親覺得我應該是這個家的頂樑柱了,所以把家裡剩的最後一點點錢直接放到我的手裡,讓我自理。

這個錢放到我的手裡,其實我明知道連一學期都撐不過去,但我既然回到學校了,就騙我母親,說我拿到獎學金了,錢夠了。講到這裡,我感覺我們家仨人一直在騙來騙去,非常微妙。

現在想來,我當時選擇了一個比較愚蠢的方式,就是在香港借高利貸。當時我借了6萬塊,第二學期借了10萬塊,最後到我畢業那一年,加在一起利滾利變成了二十幾萬,等於我一畢業就背著二十幾萬的外債高利貸。

畢業後我在香港的一家出版社做編輯,每個月的工資,刨除掉非常高的房租、交通費、利息,剩下的錢可能連基本吃飯都不太夠。我當時的工作又是每天坐在桌前給一些香港所謂的成名作家改病句,結果就造成我更加抑鬱。

為了消解這個抑鬱,我找到了跟父親一樣的方式,喝大酒。因為沒有錢,我只能喝最劣質的酒。在持續了一年這樣的生活之後,我把自己喝進了醫院。出院以後,我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於是短暫地把酒給戒了,而且終於幹了一件正事:寫完了一本新的長篇小說,那本小說的主角原型就是我的父親。

這其實就回到了一開始跟大家探討的話題,在文學創作中,所謂現實與虛構的界限和關係到底在哪裡?我自己到今天已經完全分不清楚,最後病床上那一個月的父親,和我小說中的那個父親的形象,究竟哪一個才是所謂的真實。

這個小說寫完又過了一年,高利貸的數還在那,而且還在繼續滾。這本小說偶然被一家影視公司買走了影視版權,給了我一筆錢,這筆錢的數目不多不少,剛剛夠我還清那一筆高利貸。

我後來想,是不是我父親在另一個維度中的生命,以某種神奇的方式,最後又撈了我一把。那筆錢在我的卡里大概停留了半個小時左右,然後我就迅速把它轉成港幣還給了高利貸公司。

那是我在香港的第七年。之後我又出版了兩三本書,拿著非常少的版稅。2014年的時候,我選擇了去北京寫劇本,用寫劇本賺的錢養活自己繼續寫小說。

我現在還保持著一個習慣,就是經常自己一個人去街頭巷尾的小衚衕里找小麵館,面的味道不重要,越臟越破越好,最好是沒有營業執照的。點一碗面,喝一下午的酒,思考一些什麼東西,或者乾脆就是放空。

我後來發覺,我應該是對這種環境還有一種親近感和安全感,所以在那個時候又有一個念頭突然閃過,我想可能再過幾年,當我有足夠的精力的時候,我會再開一家麵館。因為我父親當年煮麵用的那鍋湯的秘方還在我的手機里,不能白瞎了。

到今天我覺得我可能想明白了一個問題,一碗普普通通的兩塊錢的面,足夠養活一個不切實際的人。但是人活在這個俗世當中,最恰當的狀態,可能就是你抬頭望著天,但是腳始終有一半陷在泥里,忽上忽下,努力不讓靈魂沉淪,也不至於讓靈魂飄得太遠回不來。我想這可能是我跟我父親之間的故事,大概是他給我留下的最重要的東西。

接下來我要講的是一個地方的故事,會稍微簡短輕鬆一點。這個照片是瀋陽的一棟樓,這間啤酒屋叫某某啤酒屋。但是這個地方,老瀋陽人對它有另一個稱呼,叫「窮鬼樂園」。

這個地方為什麼叫窮鬼樂園呢?大家可以看到,原本右邊還有一部分,被圍起來了。這邊在被拆遷以前,是瀋陽一家非常有名的黑燈舞廳,又名「十元三曲」。

什麼意思呢?當一個男人走進這個舞廳,會在黑暗的角落裡看到站成一排的女性。這些女性年紀可能都不輕了,你可以隨便挑選一位,跟你一起跳三支舞曲的時間。公價是十塊錢,所以叫十元三曲。

在「嚴打」以前,這種地方可以干更見不得光的事情。在東北重金屬後搖迷幻音樂的氛圍下,黑燈瞎火,彼此看對方比原本要年輕十歲。如果一對男女跳對了眼,就可以相約出去吃口飯,當然最好的選擇是就近,也就是這家啤酒屋,所謂的窮鬼樂園。如果你們倆在明亮的狀況下,看清了彼此的樣貌還不互相嫌棄,那接下來就可以探討到底是去誰家了。

現在講起來有點像笑話,其實瀋陽現在還有這種舞廳,只是不多了,90年代和2000年初的時候非常多。這座城市經歷了大規模的下崗潮以後,有太多離婚破碎的家庭,但是每一個普通人都有最基本的情感跟生理需要,不管滿足的方式是正當還是不正當的,是窮人的還是富人的。

以前有黑燈舞廳的時候,窮鬼樂園的生意非常好,飯點的時候三層樓全都坐滿。但是舞廳拆除以後,生意就徹底完蛋了,現在高峰期第一層也就坐滿一半,但是還有一些人始終堅守在這裡。

比如說大家可以看到站在門口這片空地上的幾個人。以前有舞廳的時候,這裡最多會聚集上百人,非常壯觀。他們是找零工的,有的人可能在這兒一站幾年,有些人在這兒一站就是十幾年。

他們脖子上通常會掛一塊牌子,寫著「電工、水電焊、泥工、瓦匠」之類的,當然牌子越長找到工作的機會更大。他們是一些從工廠失業下崗了的工人,連做一個小買賣的本金都沒有,只能繼續以工廠里的那些手藝謀生。

理論上講,我覺得他們比坐在窮鬼樂園裡喝酒的那些人可能要更窮困一些,因為他們連在大冷天走進去喝一杯酒暖身的錢都捨不得花。貧富這種東西在任何時候都是相對的。

大家肯定很好奇,所謂窮鬼樂園到底是什麼消費水平?可以這麼講,到今天這個年代了,瀋陽怎麼說也算一座大城市,但是一個人只要花十塊錢,就可以在這個地方從白天喝到黑夜,然後喝到不省人事。

十塊錢是什麼概念呢?大家看這張照片裡面的塑料扎啤杯,它的容量正好是一升多一點。扎啤杯里賣的啤酒是這家店的鎮店之寶,是一種散啤酒,只賣兩塊錢一紮。一紮大概是兩個瓶啤的量,五紮就是十個瓶啤。十個瓶啤對於一個上了年紀的中年人來說,喝醉就足夠了。

後來我聽到一個傳言,說這種散啤酒是用一種叫作啤酒粉的東西沖兌的,這個東西後勁特別大,而且長時間飲用會對腎造成嚴重的負擔。我不知道這個傳言是真是假,所以不能提人家的名字,我相信在這裡喝酒的人,他們自己應該也不是很在乎。

大家可能又很好奇,十塊錢喝這麼多酒,連一盤冷盤都不點嗎?我可以告訴大家,是真的不點。但是東北人喝酒不會空嘴兒,所以他們都是自帶下酒菜的。

你經常會看到一個大哥走進來,從羽絨服里掏出一個破塑料袋,在桌上攤開,裡面是一包「綜合豆」——這是我自己給瞎起的名字。所謂綜合豆就是裡面有花生米、蠶豆、魚皮豆、榛子等各種堅果,稍微有經驗一點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應該是逢年過節或者是親戚朋友的婚禮上攢下來的東西,湊一包剛好可以對付一頓酒。

我甚至見過有人從褲兜里掏出連塑料袋都沒有的一個啃得只剩腳趾甲蓋的雞爪子,然後在那裡點兩大扎散啤酒,嗦啰仨小時。

這家啤酒屋離北站很近,當年我爸在北站開飯館的時候,偶爾會跟朋友來這個地方喝酒。我小的時候路過兩次,看見他們在裡面推杯換盞,隔著玻璃可以看見我父親在大笑。我爸是一個不苟言笑的人,所以我自然就對這個地方感到非常好奇。

直到我休學那一年,也就是我爸去世之後,我第一次以一個成年人的身份自己走進了這個地方。後來一進就保持了十年的習慣,到今天,每年我都會去很多次。

我第一次去的時候沒有搞清狀況,上來就要了四個冷盤,四個瓶啤,一個人坐那兒喝。瞬間就發現周圍人看我的眼神不太對:年紀輕輕如此囂張,一看就欠教育。當時我特別怕被人教育,於是飛速地喝完酒吃完菜就跑掉了。

後來再去的時候就掌握了經驗,懂了規矩。進去以後先點一盤冷盤,瓶啤先要一瓶,喝完了再喝下一瓶,這樣不至於引起公憤。在這種狀況下,我基本就在學習他們,把戰線拉得很長,東北話叫作喝粘酒。當我搞這種拉鋸戰的時候,就更方便去觀察他們。

有的時候他們一天喝到最後興起了,也會預算超支,幾個人湊幾塊錢去買一兩盤冷盤大家一起吃,伸筷子的速度就跟拼刺刀差不多,非常壯觀。這個時候老闆娘就會特別開心。

我要著重介紹一下這位老闆娘,一個非常典型的東北大姐,論年紀我應該叫人家大姨。這位大姐常年留著一頭紫紅色墊起來的頭髮,嗓門兒非常大,滿口髒話,但是人又很熱情。在我看來她更像是這些人的守護神,窮鬼樂園的王利發。

如果這些酒鬼不買菜乾喝酒她也不會生氣,但是如果你買菜,她就會露出一種非常直白的笑容送給你。當這些人醉倒店裡的時候,她先用非常非常髒的東北髒話罵他們,然後再讓小工把他們一個個送回家。

這些人到底會醉到什麼程度呢?我經常看到一個人出去打一杯散啤酒,回頭走幾步就一下摔倒在地上,滿臉血,門牙磕掉半顆。酒友們會再把他扶起來,跟老闆娘要一沓創可貼,幫他把創可貼糊滿臉,只留兩個眼睛,繼續喝。半顆牙放在手裡來回玩,跟盤核桃似的。

還有幾次,我正在吃菜,有幾個人端著酒醉醺醺地忽然坐到我對面,開始給我講他的人生故事,一講就是幾個小時。這些故事有非常有趣的、非常離奇的,也有非常無趣一聽就是編的。幾次下來之後,我才反應過來,其實他們主要是為了蹭我的菜。套用現在非常流行的那句惡俗的雞湯:我有故事,你菜還夠不?

這家店是365天全年無休,24小時地開。後來我跟老闆娘熟了就問老闆娘,我說,大姐,過年都不休息,多累啊。大姐當時跟我說了一句話,原話是這樣的:我要是不幹了,這幫逼還能去哪?

這句話我換一個方式給大家翻譯一下:如果此地終會消亡,這些靈魂又將何處安放?是不是特別文學?

那這些在窮鬼樂園裡的人到底是誰呢?很簡單,他們當然就是那些因為某種原因丟失了生計,失去了家庭,甚至被自己的親人和兒女嫌棄,或者乾脆就是孤寡了半生的最失意、最痛苦、最絕望的人。他們以這樣的方式在這個地方抱團取暖,可能企圖尋求一種繼續活下去的意義,也可能他們乾脆想把意義這個字本身幹掉。

這些人可憐嗎?當然可憐。我說這個話不是一種道德上的凌辱或者審判,而是我作為一個旁觀者最直觀的感受。其實人跟人之間沒有誰比誰高到哪裡去,大家都是一半在白雪一半在泥土裡,可能哪一步不小心踩空了就半截身子下陷,運氣不好的人可能這一生都很難再爬起來。

這些人其實換一個角度講也不可憐,因為就在隔著一米不到的窗戶外面,那些脖子上掛著牌子的人,他們其實也在遭受著同樣被命運壓得喘不過氣來的人生,但是他們始終沒有放棄,為保留住最後一絲尊嚴奮鬥。

我後來每年再次回到這個窮鬼樂園的時候,都會發現熟悉的面孔少了一兩張。問過老闆娘,得知有的人爛醉以後凍死在積雪的街頭,有的人終於下決心去南方找一條生路,還有的人,就這麼不聲不響地消失掉了。我猜可能還有人會一直留在這裡,直到所有的意義都消失掉。

我們的一生都是由兩種人組成,一種是我們相識或者親近的人,另一種是陌生人。我們的一生也都是由兩種地方組成,一種是你留守或者駐足過的地方,另一種是你永遠都無法到達的近處或者遠方。

當這些地方和這些人有一天終將會消亡的時候,肉身與所謂的現實都會灰飛煙滅。但是他們的靈魂可能會留下一種遺址,就像歷史的遺迹,你看它們並不是因為這些東西還在這兒,而是因為這些東西曾經在這兒。

這些靈魂的遺址可能會跟歷史的遺迹一樣,等待著被人用某種方式從命運輪迴的暗河中打撈出來,然後被重新地解構,被重新地塑造,被重新地發揮想像,最後化身成一種不分高低貴賤的永恆。我猜文學可能是那種方式。

最後我想很做作地、拙劣地模仿一下馬爾克斯那一句《百年孤獨》的開頭作為結尾:

多年以後當我再次走進窮鬼樂園,一定會弄懂在我昂首迎接雪花降臨的那個黃昏,是否跟父親思考過同樣一個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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