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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虧欠前妻太多,我不求她跟我復婚,只求她能給我贖罪的機會」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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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虧欠前妻太多,我不求她跟我復婚,只求她能給我贖罪的機會」

有些人的執著只是偏執,內心的方向根本就不明確,只是一意孤行而已。而有些人的執著則完全自願,內心方向明確,是深思熟慮之後的結果。相比之下,當然是後者更值得尊重。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對感情的執著:有些人的執著或者所謂的痴情,完全是自作多情,自以為是,覺得只要自己死纏爛打就一定可以得到,也不考慮對方的感受,只是一味地發泄自己的自私。而有些人對感情的執著則是自願的,哪怕你不愛我,我也默默愛你,不會打擾你,不會纏著你。

這兩種情況的執著,前者會被人定義為「蠢」,後者會被人定義為「傻」。從結果來看,前者通常會因為最後把對方給惹毛了而一敗塗地。但後者不一樣,後者是自願執著,波瀾不驚,自己樂意的同時也沒有給對方造成困擾,即便別人說他傻也無所謂,這就值得尊重。

當時,上面只是從施動者的角度來說是如此,如果從受動者的角度來說:一個人若是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一直纏著不放,一直被他死纏爛打,那你心裡不可能好受,最後你被惹毛了,難免會心狠手辣;而如果一個人遇到了一個被自己拒絕之後還默默愛自己,不打擾自己的人,這時候通常會心生同情,有的甚至會開導對方不要再執著了。

下面這個男人就是個對感情很執著的人,不過他的執著不是在追求愛情和婚姻,而是在贖罪,我們來看看他的故事。


東林老師:

我現在給自己的定位是「婚姻的罪人」,我對不起前妻,對不起孩子,我決定了,接下來的人生,我不會再對任何人動心,我的主要任務就是為以前犯下的錯誤贖罪。

我和前妻從戀愛到婚姻,經歷過很多挫折,還被阻撓過。雖然這些都只是發生在婚前,對對我來說,我們就是患難夫妻。當時雖然知道患難夫妻應該好好珍惜,可是我心志不堅,只是想著要珍惜婚姻,但並沒有管好自己。

我們結婚後很快就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之後,一切都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或許是過得太順利了,我就漸漸放鬆了警惕,對自己的要求也越來越低,覺得只要順其自然就行。也就是在這樣麻痹大意的狀態下,我出軌了。

「我虧欠前妻太多,我不求她跟我復婚,只求她能給我贖罪的機會」

當時我知道自己不對,也想過回歸家庭,可是我終究沒有那樣做。那時候的我,心裡是混亂的,覺得去計較後果,去顧慮這個顧慮那個太煩,所幸就破罐破摔,覺得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但是,我老婆不可能跟我是一樣的想法。

她知道我背叛了婚姻,知道我把本該用來陪老婆陪孩子的時間拿去陪別的女人,還把我們的共有財產拿去給別的女人花之後,勃然大怒。現在回想起來,她當時的反應完全是人之常情,畢竟她一直深愛著我,我卻背叛了她。

那時候的她,沒有提離婚,只是一直在鬧脾氣。我如果在那時候認錯道歉,回歸家庭,從此再也不犯錯,我們就不會走到離婚那一步。可是,她在跟我鬧的時候我還在繼續背叛。偏偏這時候,我媽摻合進來了,一開始是責怪我老婆不該那麼小題大做,後來我老婆跟她吵架之後,她就慫恿我跟她離婚。

愚蠢的我,當時鬼迷心竅聽信了我媽以及婚外那個女人的慫恿,就跟我老婆離婚了。我老婆很失望,但沒有再鬧,生無可戀地接受了離婚。她的要求不高,只要把孩子的撫養權給她就行。我沒有拒絕,一切都按照她說的做了。

其實那時候我對她是心存愧疚的,只是已經走到那一步了,我沒有表現出來。離婚之後,我總是心有不安,覺得我應該做點什麼去彌補前妻的傷害,至少要讓她和孩子活得不那麼艱難。

我以為我的這些做法會被那個還跟我在一起的女人認可,結果她知道了之後百般反對,說,「你們已經離婚了,我現在才是你應該珍惜的人,你的錢就是我的錢,我不允許你把錢給你的前妻,想都別想。」

我好心好意跟她講道理,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等相關問題,但完全是對牛彈琴,她絲毫不為所動,不僅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侮辱了我以及前妻和孩子,還拿分手要挾我。她的這種面目我從來沒見過,我受不了她這樣,覺得她不配做我的妻子,她連我給孩子撫養費這種事都百般阻撓,她之後也肯定不會是一個好母親。

她越是跟我鬧,我越是不想繼續跟她在一起,而且開始後悔跟前妻離婚。最後把我逼急了,我沒等她說分手,主動跟她斷絕了關係。雖然她之後假裝委屈去求我複合,但我沒有同意,此時的我已經認識到我釀成大錯了,我不能讓自己一錯再錯。

那段時間,我逃離了熟悉的環境,去往一個陌生的環境中反思自己。我認識到我跟前妻的婚姻之所以會毀滅,除了我這個元兇之外,我媽以及那個女人全都是幫凶。此時,我動了去找前妻復婚的念頭,結果被無情地拒絕了。

這時候,如果我完全拋開過去重新來過,當然是可以的。但我沒有選擇這一條路,我深思熟慮之後,選擇了另一條路:贖罪。

當我帶著錢去岳母家的時候,岳母把我轟了出來,義正言辭告訴我,「你沒資格進我們家,我女兒不會跟你復婚,我也絕不會同意你們復婚。」

我告訴岳母,「我虧欠前妻太多,我不求她跟我復婚,只求她能給我贖罪的機會。」

岳母說,「別在這假惺惺裝好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知道我怎麼說她都不會聽,所以我把事先準備好的信封交給了岳母,告訴她,「這是給她們母女的生活費。」

從那之後到現在,我每個月都會定期把錢送過去,說是孩子的撫養費只是個託詞,我就是想賺錢給她們母女花,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彌補她們的方式。

從那時一直到現在,已經過去很多年了,前妻都已經再婚了,我還在堅持。而我自己,一直單身,我沒有再婚的打算了,我的餘生為她們母女倆而活就行了。

前妻或許是被我的這種做法感動了,前幾天她跟我說,「我原諒你了,你沒必要再自責,沒必要再補救什麼,早點找個人再婚吧!」

我雖然嘴上答應了,但我不會那樣做,我自己犯下的錯,我必須彌補,哪怕耗盡我的一生。

「我虧欠前妻太多,我不求她跟我復婚,只求她能給我贖罪的機會」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這個讀者的做法就是我們前文中提到的那種自願執著的人,有人可能覺得他很傻,也有人可能會和他前妻一樣覺得沒必要再堅持了,但是,這種事還是看當事人自己怎麼想怎麼做。他此時收手也是他的權利,但他就是要一直堅持,就是要一直去彌補自己犯下的錯,我們唯有尊重他的選擇。

雖然說他這種做法看似很偉大,但該提的問題我們還得提出來:他之所以走到今天這一步,都和當初的不懂珍惜脫不了干係,說他自作自受也不過分。當然,相比那些傷害過妻子和孩子卻不知錯的男人來說,他的做法就算不值得原諒,但也值得尊重。

希望其他男人能從這個讀者的故事中引以為戒:你背叛過婚姻,導致婚姻破裂之後再去後悔,肯定已經晚了。不管你後悔了之後有沒有做出補救,你和前妻都無法再重修舊好。就算你像這個讀者一樣去贖罪,但這種生活過著遠沒有妻賢子孝的生活要好。所以,你要不想走到這一步,那就好好珍惜你的婚姻,好好珍惜你的老婆孩子。人生只有一次,希望你不要因為自己的錯誤而讓自己的後半生在悔恨中度過!(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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