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無法忘記前任,可以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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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既然選擇了分手,說明彼此之間肯定有「不可調節的矛盾」。要不然,也不會鬧到分手的地步。當然,分手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傷害。感情的世界裡,其實是不存在所謂的「贏家」的。
讀者小強傾述說:
我和女友已經分手2個月了。但我還是沒能忘記她。我們之所以會分手,是因為彼此的發展理念不一樣。當時,我也沒有想太多,就直接和她分手了。
可分開後,我才發現自己根本就忘不了她。我感覺是自己太過衝動了。我們在一起,已經度過了2年多的時光。彼此還是有感情的。
她在事業上也發展得不錯,我也發展得挺好。我們都屬於那種努力奮鬥的人。分開後,我也反思了許多。還是怪我自己,其實我可以為了她放下工作的。畢竟,雖然我的事業發展得還不錯。但我也想爭取更大的挑戰。
在發展理念上,其實女友的發展理念要更好一些。我應該要聽她的。
可,現在說這些,似乎一切都晚了。分開這2個月的時間,我整個人都消沉了不少。我也不知道她現在過得如何。我不敢去聯繫她,我害怕因為自己的衝動,連最後求得複合的機會都沒有了。
但我現在就這樣去求得複合,好像也有不妥。現在的我,比較猶豫。不知道該怎麼辦?
情感建議:
每一對情侶分手,都有自己的原因。既然會分手,說明有些問題是解決不了了。
故而,從這個角度來說,若分手後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彼此之間的這種未能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複合,就不要去做了。所以,給你的建議是:不要去複合。
有人說:「這天底下都是勸和不勸離的,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其實,根據小強的描述,可以看出小強現在心裡很亂。他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兩個人之間存在的問題是什麼。
他自己也提過,是因為發展理念不一樣。所以才分手的。而現在他想著要複合,是因為自己事業上發展出現了阻力。他還是覺得女友說得對。但他內心,或許還沒有真正意識到。
所以,現在的他,對於自己這段失敗的感情,根本就沒有搞清楚到底是因為什麼而分開的。雖然兩個人在一起有2年多的時間,也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
但既然是分開了,而且是因為對未來的發展有所分歧。加之兩個人都是「獨立性」人格。所以,分開其實是遲早的事。因為兩個人,遲早會出現分歧。
簡單來說,他們本身就不是一路人。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小強和女友不是一路人。所以,他們遲早會分開。這是定數。而現在小強還沒有想明白這一點。
他以為自己可以為了女友改變。其實,他不會。等自己稍微平靜的時候,就會表現出來。而根據他的描述,他的女友也是一個獨立性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對自己的未來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一旦決定分手了,基本上是不會複合的。
故而,綜合這些原因,才奉勸小強不要去複合。
現在小強是無法忘記前任。這是正常的。在一起有過美好的曾經,分開後或許會記得一輩子。分手了,想要忘記一個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雖然這是很痛苦的,但也要告訴自己: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就要好好對待自己。
是啊,不要去多想了。凡事都得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下一步該如何去走。對於小強來說,不要去複合,對彼此都好。原本兩個人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所以,分開也是遲早的事。面對這樣的情況,最好要承認這一點。
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合得來。而合不來,發展理念有問題。這是內在的東西。往大處說,其實這就是「三觀不合」。因此,這種情況,就要果斷一點。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去複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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