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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上奏摺,把斬刑錯寫成凌遲,把罪犯名字寫錯,皇帝被氣瘋了

古代最謹慎的文書當屬給皇帝上的奏摺無疑。然而,一些大臣卻極不謹慎,在上奏摺的時候,居然出現了塗抹和漏字的現象。下場可想而知,不是被降職就是被罰薪俸,有的還被杖刑。這些大臣可以說是死有餘辜,連奏摺都寫不明白,隨意塗改,還出現漏字。這要放在現在,在重要機關刊物中出現漏字現象,尤其是重要特殊的字,從編輯到社長也會吃不了兜著走。更別說,在古代封建專制,直接與皇帝打交道的奏摺了。

有些大臣身為國家官員,辦事一點不上心,腦袋就像被驢踢了一樣。他們不僅隨意塗抹奏摺,在奏摺中出現漏字,甚至在判決文書中也會出現錯字的可怕現象。現在的法院絕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出現,那才是笑掉大牙的奇葩事。而在封建社會,那就不一定了。

奏摺

尤其在明朝,這種事情是屢禁不止。都說明朝是一個上面(君主)聰明,下面(臣民)聰明的朝代,但奇葩的事情卻都出現在這個朝代。

一般在奏摺中出現個別不重要的錯別字,有的皇帝可能就算了。但有三種奏摺如果出現錯別字,皇帝是絕不姑息的,一定要治罪。首先是舉賢才的奏摺,如果在這種奏摺中把被舉的賢才的名字都寫錯了,那可真是笑掉大牙。你還別說,查找明朝實錄還真出現過這種奇葩的事情。宣德初年,湖廣道監察御史謝瑤上疏推薦賢才,在奏摺中居然寫錯了被舉薦賢才的姓。此人還有自知之明,接著上書請求改正,但吏部尚書卻認為應該治重罪,並說道,「古人在寫奏牘時都是懷著敬慎之心,當年史慶寫字差了一點,懼怕到自殺,而今謝瑤舉薦賢才卻不知道被舉薦者的姓氏,這又怎麼能了解他的才能呢?行事如此輕率,還怎麼當御史,還監查別人,自己先監查自己吧!」最終,謝瑤被處降職的懲罰,直接被貶到千里之外的交趾縣做了個縣令。

明憲宗

謝瑤在舉賢才的奏摺中因寫錯字被貶千里,已經是朝廷對他仁至義盡了。下面這位大臣更是荒唐至極,居然在涉及案件的奏疏中寫錯了人名,這禍著實惹得不小。成化十八年,大理寺卿宋旻等人在奏摺中居然把囚犯的名字偏旁寫錯了,發現情況不對,宋旻等人立即上書自己彈劾自己。憲宗認為審問擬定囚犯的罪名關係人命,宋旻等人居然如此不謹慎,雖然自己承認錯誤,也不能姑息縱容,降職停發二個月的薪俸。這次懲罰不是太重,也導致這樣的事情在明朝是屢禁不止。

弘治六年,刑部上奏審理後的死罪囚犯名單,居然將被判斬首的犯人誤寫成了另外一名犯人的名字。很快因此事被彈劾,刑部侍郎上奏請罪,皇帝簡直被氣瘋了,將寫此奏章的主事直接下了大獄。一個部門做事似乎都不動腦子,這樣的國家還怎麼能好好運行。

明世宗

嘉靖十九年,同樣出了一件非常奇葩的事。大理寺卿牛天麟等人在審核案件時,居然將斬罪誤寫成了凌遲。此事正好被當時的世宗發現了。他在發現其和卷宗中所判刑罰不同,大怒不已,簡直被氣炸了,當著大理寺卿的面,嚴厲斥責:「斬罪都能誤寫成了凌遲,你是不是想被凌遲。」身為三法司之一,掌握著國家的刑罰獄訟,居然出現這種低級錯誤,簡直是可笑至極。

如果當初世宗沒發現,而被判斬罪的人被處以凌遲,那痛苦可想而知。明朝的很多大臣居然都能對這種事情馬馬虎虎,難道國家還能長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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