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國勳章
《勳章章程》決定在內閣專設一勳章局,負責頒贈勳章事宜。勳章頒贈範圍則無論官民,只要皇帝頒布特旨或各衙門奏請都可以頒贈,頒贈對象也不僅僅限於外交人員和軍事人員,只要是有一定功勛的,不論什麼人,都有獲得勳章獎勵的機會。這次制定的勳章共分為十一等十九級,分為大寶章、黃龍章、赤龍章、青龍章、黑龍章五種勳章。其中,「大寶章,皇帝佩帶;黃龍章,皇族之爵位最崇、勛勞卓著者佩帶之;赤龍章,以賜皇族之有勛勞者。」青龍章、黑龍章各分八等,黑龍章次於青龍章。」應該說,這次擬定的《勳章章程》較之《寶星章程》更為全面具體,擺脫了囿於外交使用的羈絆,從實際意義上講,則更接近於國際禮儀,符合國際慣例。
清朝總共有三種勳章:大寶章、四龍勳章、皇族爵章
大寶章
清朝滅亡後,大寶章改名為大勳章,由民國總統繼續使用,圖為黎元洪墓里出土的大寶章
大勳章由佩於胸部的星章,紅色大綬和墜在大綬花結上的勳章組成。
其中星章直徑105毫米,銀鎏金分四層打造。中心用珍珠、珊瑚、寶石浮雕鑲嵌的12種中國傳統物像圖案,分別是: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外圈再環繞以36顆珍珠,極其華美。外層三層成八出的銳角形,由內至外分別是藍色琺琅、紅色琺琅及外圈光芒層。勳章直徑74毫米,銀鎏金分三層打造,雙面琺琅工藝。正面圖案 與主章一致,背面垂直篆刻「大勳章」三字。
四色龍勳章
根據章綬圖式,四色龍(黃龍、赤龍、青龍、黑龍)來自:
自《易》著龍飛之象,史傳龍負之樣,龍之為文炳於中土,施為禮服而章採繽紛,畫之國旗而聲名洋溢,古今同尚,中外咸聞。今擬皇族、臣工勳章,中皆繪龍,·而以黃、赤、青、黑四色分為四種,蓋用古者伏羲以龍紀官,設黃龍、赤龍、青龍、黑龍諸官之說。黃、赤則以待宗屬各一種,以明禮有貴少之時,青、黑則以錫群僚,區八等,以示賞必視功之義。此臣等遵擬黃龍、赤龍、青龍、黑龍各等勳章之意也。
黃龍勳章大綬,色金黃紅緣
赤龍章大綬,色金黃白緣
一等青龍勳章大綬,色紅白緣
一等黑龍勳章大綬,色藍紅緣
二等青龍勳章
二等青龍勳章
三等青龍勳章領綬,色紅白緣
三等青龍勳章
三等黑龍勳章領綬;色藍紅緣
四等青龍勳章襟綬,加結色紅白緣;四等黑龍勳章襟綬,加結色藍紅緣
五等青龍勳章襟綬,色紅自緣;五等黑龍勳章襟綬,色藍紅緣
六等青龍勳章襟綬,色紅白緣; 六等黑龍勳章襟綬,色藍紅緣
七等青龍勳章襟綬,色紅白緣; 七等黑龍勳章襟綬,色藍紅緣
八等青龍勳章襟綬,色紅白緣; 八等黑龍勳章襟綬,色藍紅緣
皇族爵章
由郡王銜貝勒載濤定製,是王公世爵進入軍隊(如禁衛軍)時穿戴,並分為三種:
皇族爵章圖樣12枚(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藩屬爵章圖樣6枚(親親、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
勛戚爵章圖樣5枚(公侯伯子男)
藩屬勳章
勛戚爵章
民國成立以後,頒布同,取代清朝世爵制度,另外根據,前清擁有親王以下爵位的貴族都可以享受相當於勛位的待遇
大勛位章,嵌十二珠(上下左右各3珠),主要頒授對象為離任大總統;前清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外蒙古大汗)
勛一位章,嵌十珠(上下各3珠,左右各2珠),前清公爵可獲
勛二位章,嵌八珠(上下左右各2珠),前清侯爵可獲
勛三位章,嵌六珠(上下各2珠,左右各1珠),前清伯爵可獲
勛四位章,嵌六珠(上下左右各1珠),前清子爵可獲
勳章五位章,嵌六珠(上下左右各1珠),前清男爵可獲
蒙藏回爵章
甲:汗、親王黃地
乙:郡王紅地(沒實物)
丙:貝勒白地
丁:貝子綠地
戊:公藍地(無實物)
大寶章·正副章
赤龍勳章·正副章
青龍勳章·副章
各色的雙龍寶星勳章
各色的雙龍寶星勳章
黃龍勳章·副章
青龍勳章正章實物
三等青龍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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