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壓力增大、消費者需求增加,營銷人員如何選擇CDP平台?
文章來源 | adexchanger
作者 | Jodi Daniels
編譯 | Kristen
近年來,消費者數據平台(Customer Data Platforms)成為營銷技術領域冉冉升起新星,那麼,CDP平台有什麼功能?
概括來講,它可以通過儲存網頁瀏覽量、電子郵件點擊、支付業務等數據幫助企業洞察消費者視角。
CDP平台可以存儲大量個人標識符,幫助營銷人員將電子郵件消息同網站點擊建立聯繫,其中,個人數據對內容推薦和個性化廣告至關重要。
CDP平台對營銷人員的益處眾多,營銷人員可以使用CDP平台,且幾乎不受IT部門干擾,將精力集中在優化客戶體驗,為受眾創建定製化的營銷活動上。
隨著CDP技術的成熟,營銷人員對CDP市場了解的不斷加深,營銷人員一定會將數據隱私列為CDP平台的核心標準。CDP平台彙集的更多的是第一方數據數據,這意味著公司對數據有著完整的控制權,公司對數據完整的控制權有利於更好的遵守隱私條例。
當營銷人員選擇CDP平台時,應該看重CDP平台是否賦於了企業收集數據的法律依據,如在收集用戶數據前徵求用戶的同意意見。CDP平台應該支持公司尊重用戶隱私權利的要求。自從企業開始收集存儲CDP平台的數據,CDP平台便肩負起安全性和遵守GDPR條例的職責。
例如,企業在選擇CDP平台時必須確保CDP供應商作為處理器必須遵守GDPR監管條例或加州隱私條例,被法律所認可。企業對CDP平台的評估應包含CDP平台是否遵守隱私法、數據如何被保護或是否存在有力的安全措施。
企業對CDP平台的評估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確保收集的數據不會用於其他用途;數據泄漏後CDP平台的解決方法;確保CDP供應商是否在隱私和安全意識上給員工做好培訓。
如果企業依靠第三方數據源來增加CDP平台內數據集的話,企業將不得不依賴第三方供應商收集和使用數據的合法基礎。GDPR生效後,廣告技術公司的日子並不好過。很多廣告技術公司依賴用戶接受同意條款來收集數據,但現實情況是,業內圍繞同意條款的隱私水平爭論不休,IAB框架也很有可能修改同意準則的標準。
當廣告技術公司為用戶數據發愁的情況下,控制著大量數據的出版商便佔了上風,他們可以為消費者推送最有價值的內容和廣告。這時候,企業應該在使用數據的基礎上考慮消費者對廣告有什麼樣的期待。營銷人員應該在有價值的內容和定向廣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否則,盲目的投放廣告,不考慮消費者需求就太恐怖了,廣告效果也很差。
CDP平台也是有優勢的,使用CDP平台是營銷人員獲取管理第一方數據數據的機會,同時該平台還兼具安全性、個性化、相關性特質。在營銷過程中,營銷人員為了更好的廣告效果需要做出以消費者為中心決策,企業為了利用CDP平台數據,應該將隱私事項納入營銷策略中。
營銷人員若想建立數據優勢,應該將第一方數據數據列為核心。無論是網站訪問或app端聲明數據,CDP都是將數據標準化並同平台整合的不二選擇。
CDP平台的功能很重要,但營銷人員在關注功能性的同時必須注意好隱私問題。監管的壓力是不斷增加的,消費者的需求同樣如此。
本文由Morketing原創發布
申請轉載請在文末留言


※頭條營銷認證「聚變計劃」收官,了不起的營銷師是如何煉成的
※迪士尼收購福克斯,志不在死侍,而是廣告技術公司
TAG:Morke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