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24部紀傳體史書的統稱,按照各史所記朝代的先後排列,分別為:《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四史"共計3217卷(《漢書》、《後漢書》、《魏書》和兩《唐書》有復卷,實際為3300卷),約4700萬字(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統計)。記述的範圍,自傳說中的黃帝開始,到明末崇禎皇帝止,涵蓋我國古代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內容。
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由於《史記》的寫法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式的歷史寫作手法,故將和《史記》一樣用紀傳體寫作的史書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約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按《四庫全書》的規定,正史類"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經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有人在網上發帖詢問網友:讀一遍二十四史需要多長時間?
答曰:「至少需要十年。」
答曰:「要讀到頭髮白了。」
答曰:「一遍讀罷頭飛雪。」
這反映了現代人已經不習慣坐下來讀書,對大部頭的書望而生畏的心理狀態。其實,只要利用業餘的時間靜下來閱讀,鍥而不捨,每天讀兩卷(約兩萬多字),一年下來就是730卷,五年下來就可讀完了。當然,這也不太容易,現代的70後、80後、90後,是很難堅持的。
二十四史是在漫長的歲月中逐步完成的。其寫作的時間,從司馬遷在西漢寫《史記》,到清乾隆年間設館修《明史》,花費了大約1800年。如果再算上《清史稿》,那就是2000年左右。
三國時期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稱為"前四史"。
中國古代史書的體例,大體上可以分為:
編年體:把歷史過程按照年代的順序編排起來。如《春秋》、《資治通鑒》、等。
紀事本末體:以某一歷史事件為中心,記其本末始終,如《左傳紀事本末》、《明史紀事本末》等。
典制體:典章制度的專史,如《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等。
紀傳體:這種體例創始於司馬遷的《史記》,例目分為「本紀」或「紀」(帝王的編年史),「世家」(記諸侯的傳襲,為《史記》獨有),「列傳」(或「傳」,人物傳記),「書」(或「志」,記典章制度),表(年表,世系表等)。二十四史是紀傳體史書。
到了唐朝,把官修(或私修,經過皇帝批准的)紀傳體史書列為「正史」,以區別於其它體例的史書和民間的野史。清乾隆年間,進一步確定《史記》至《明史》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也就是二十四史為「正史」,凡不經皇帝批准的不許列入。這就正式確定了二十四史的「正史」的地位。
民國九年(1920),柯紹忞(mín)所撰的《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北洋軍閥的大總統徐世昌將此書批准為「正史」,合稱二十五史。後來又有人把1929年發行問世的《清史稿》列為「正史」,拿掉《新元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近年出版的二十五史,就是這種版本。也有人把二十四史和《新元史》、《清史稿》合稱二十六史。
按照乾隆時期的標準,《清史稿》並沒有經過國家批准,是不能列入「正史」的。何況《清史稿》是由清朝的遺老遺少所編寫,觀點反動,美化清朝,誣衊辛亥革命。國民黨當局以及當時的文化界對它一直採取抵制的態度,打算全面修改,因為抗戰爆發,國府遷都而作罷。
不過,時至今日,我們只是把《清史稿》作為史料而批判地使用,至於是否「欽定」的問題,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其實,那些沒有被列入「正史」的史書,如《左傳》、《資治通鑒》等,在史學上的價值也不比「正史」差,我們是不應當因為它們不是「正史」而加以歧視的。但話又說回來,作為「正史」的二十四史,畢竟取材廣泛,史料豐富,它在史學上的重要地位,是任何史書也不能取代的。
二十四史是世界史學史上的奇蹟!
是絕無僅有的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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