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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們的寫作小怪癖們

大作家們的寫作小怪癖們

對這些作家來說,一天下來,寫出負數,也不是沒有可能......

全文5250字,閱讀約需10分鐘

巴爾扎克每天要喝50杯咖啡;

納博科夫喜歡在浴缸里思考和寫作;

席勒寫作時必須聞著腐爛蘋果的氣味;

杜魯門·卡波特要躺著寫作,是個離不開床跟沙發的人;

......

每個作家,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寫作怪癖。如同我們讀書、閱讀時,都有自己喜歡的姿勢。

對讀者來說,作家是文字背後的上帝,文學世界的創造者。語言和句子具有多少魅力,它們背後的作家也便具有相應的神秘感。而在日常生活中,作家們又的確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說來有些矛盾,因為通常情況下,恰好是那些與常人不一樣的怪癖,發生在某個作家或詩人的身上,反而讓他們更平易近人,而不再是經典聖殿里的雕像。

這些小怪癖也許會出現在很多人的身上,但由於作家工作性質的不同,導致日常生活和作品間產生了奇妙的反差。而這些話題,也成為文學愛好者津津樂道的趣聞。最近出版的新書《怪作家》,就「暴露」了不少作家寫作時的小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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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寫作

雖然寫作的本質是一項不定時的創作行為,但大多數作家還是非常認真地對待自己的職業,都有著固定的工作時間表。他們並非打字員或抄寫員,所謂的工作時間也有大量時間用於對著屏幕或白紙發獃、思考,等待著靈感的到來——當然,也不排除大仲馬這種永遠都不會停筆的勞模型作家。

大仲馬沒有固定的時間安排,但這意味著他幾乎任何時間都在寫作。他在今天經常被人詬病的一點是,大仲馬的創作行為更像是開了一家小說工作室,有很多助理和合作者替他捉刀,有些署名為大仲馬的作品,究竟是不是他本人創作都非常可疑。畢竟,按照10年創造70部小說、戲劇、非虛構,一生創作出300多卷作品的速度來看,僅憑大仲馬一個人實在非常困難。但工作室的存在並不意味著他本人就是個不寫作只冠名的幕後老闆。

大作家們的寫作小怪癖們

▲大仲馬,因為兩部長篇《基督山伯爵》和《三個火槍手》而成為小說富翁。他是個特別有商業頭腦,而且很自戀的作家。他在豪宅的大門口刻下了一句經典語錄:吾愛愛吾者。

根據各種不嚴格的數據統計和估算,在任何時代,大仲馬都是寫作速度和創作量最大的作家——除了創作《在路上》時短暫爆發的凱魯亞克,其他人則可能直接被他拉開了一個檔次。他最快的寫作速度可以從一個打賭的故事中領略一二:他曾經和人打賭三天之內是否能寫完一部小說的第一卷,結果在最後一天結束的時候,大仲馬真的寫完了第一卷,筆跡極為潦草,紙張上灑滿了咖啡的污漬。

大量的出版計劃讓大仲馬無時不刻不在寫作,早晨起床後他的手裡就抓著一支筆,吃飯的間隙寫作,辦差事的間隙也在寫作。每天的工作時間都在16小時左右。這讓他患上了失眠症。而醫生給他開出的藥方是每天買三個蘋果:在凱旋門吃掉第一個,在奧賽碼頭吃掉第二個,在瑪德萊娜廣場吃掉第三個,最後步行回家。

這種治療方案肯定沒什麼作用。身體的損害也讓大仲馬後期沒有寫出更好的作品。他本人則把這個責任推給了紙張——大仲馬有個習慣,要用藍色的紙寫作,後來買不到,就只能用奶油色的紙做替代品。大仲馬認為是紙張顏色的變化導致了作品質量的下降。

另一個在早晨寫作的法國人是巴爾扎克。不過,不能用「起得早」來形容他,因為他根本就沒有睡過覺。巴爾扎克的世界裡根本沒有晝夜交替這一說,他從晚上一直工作到白天,依靠咖啡保持精力。他堅信一句話:


「睡得太多會困擾人的心志,使其反應遲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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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客》曾經用誇張的手法拍攝過一個幽默短片:《巴爾扎克的咖啡》。在短片中,當巴爾扎克喝完第50杯咖啡時,上午才剛過十點。

大仲馬和巴爾扎克都屬於「晝夜不分」的類型。而在那些「晝夜分明」的作家裡,有不少人也保持著清晨起床寫作的習慣。弗蘭納里·奧康納就是個非常嚴格的時間表執行者,當大學裡的學生們還在睡覺的時候,她就已經坐在桌前寫作;每天早晨按時寫三小時,每次都會寫三頁。她一直把這個習慣保持了下去。

西爾維婭·普拉斯可能是起得最早的作家,每天凌晨四點起床——這種生活習慣,如果讀過她的詩歌作品的話,應該不難想像。

托妮·莫里森和凱瑟琳·伯特則在五點鐘起床。傑克·倫敦是少有的會早起的男性作家,起床時間也在五點鐘左右。

尤朵拉·韋爾蒂也習慣早晨醒來後穿著睡衣寫作。弗吉尼亞·伍爾夫的起床時間稍微晚一些,大概在每天早上九點進入工作室。其餘早起的作家還包括雨果、納博科夫、W.H.奧登、格雷厄姆·格林(都在六點鐘左右起床),C.S.劉易斯、馬爾克斯,毛姆則在九點到十點之間起床。

在所有作家裡,對起床時間執行得最嚴格的要數英國作家安東尼·特羅洛普。他每天必須五點半起床。為了這個,他每年要支付五英鎊,僱用一個專門喚醒他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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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伴侶

光有工作時間還不夠,作家們還得有理想(未必良好)的寫作伴侶和寫作環境。

這些習慣,就像巴爾扎克選擇了咖啡一樣。後人們永遠不知道巴爾扎克一天究竟要喝多少杯咖啡,一般的資料顯示在50杯左右(還必須是高濃度的優質咖啡豆),但這還沒有算他在急切需要的時候直介面嚼咖啡豆的數量。伏爾泰也是個嗜喝咖啡的作家,比巴爾扎克少些,平均每天40杯。喬納森·斯威夫特和亞歷山大·蒲柏也是咖啡的忠實擁躉,然而,蒲柏總是喜歡在午夜的時候喝咖啡,他認為咖啡冒出的蒸氣有助於治療頭疼,這讓他經常在午夜的時候拉鈴把僕人叫醒來給自己煮一杯咖啡,導致人們對這個住戶充滿怨怒。

英國人則比較喜歡喝茶,例如C.S.劉易斯和塞繆爾·約翰遜。後者曾經寫文章捍衛茶葉在英國的流行,並且認為自己是一個「頑固的、無恥的飲茶者,在二十年的時間裡,對飯菜興趣不大,只對泡飲這種令人著迷的植物感興趣,以至於燒水壺幾乎沒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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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繆爾·約翰遜雖然喜歡「有品位地啜飲茶葉」,但他「對飯菜的興趣」可能真的是不大。據說,約翰遜吃飯的時候特別「用力」,給人的感覺就像是恨不得連盤子一起啃掉。喜歡喝咖啡的巴爾扎克同樣在飯桌上舉止粗魯,他喜歡大聲咀嚼食物,大聲說話,邊吃飯邊把嘴裡的碎屑噴得到處都是。

除了咖啡、茶葉、香煙這些最常見的寫作伴侶外,另外還有些作家會選擇不一樣的東西(或者什麼都不選擇,像托爾斯泰,不抽煙不喝酒不吃肉,做個嚴格控制激情的素食主義者)。

寫下《瓦爾登湖》的梭羅據說是葡萄乾麵包的發明者,他在湖畔生活時用這種食物打發肚子。弗蘭納里·奧康納喜歡在寫作的時候吃香草威化餅。而短篇小說大師雷·布拉德伯里對冰淇淋十分鐘愛,他還會拉上自己的編輯一起,在讀校樣的時候吃掉大量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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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工具

有了寫作的伴侶,下一步要準備的則是寫作工具。今天,寫作者們的寫作工具都差不多——一台電腦。人們都在鍵盤上敲擊文字,其中的差異可能只在於電腦型號的不同。而在過去的時代里,作家們的寫作工具可謂是五花八門。

大仲馬要在藍色的紙上寫作,弗吉尼亞·伍爾夫則將紫色定為自己最喜愛的顏色,她寫作時用的是紫色墨水,寫情書時用的也是紫色紙張,出版長篇小說《友誼長廊》的時候,內文和裝訂皮革也統統選擇了紫色。劉易斯·卡羅爾也用紫色墨水寫作,但這並非出自個人愛好,他在牛津的基督學院教學的時候,就被要求使用紫色的墨水批改作業,後來他寫小說的時候也就繼承了這個習慣。

蘭斯頓·休斯要用亮綠色的墨水寫作。吉卜林則必須要用純正的深黑色,淺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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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斯頓·休斯的綠色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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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果麥版《喧嘩與騷動》,該書採用了彩色油墨印刷,將不同視角的段落用顏色區別開來並附贈參照色卡。事實上,當《喧嘩與騷動》第一次出版時,美國的出版社也和福克納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因為成本太高,這個想法只能宣告破產。福克納遺憾地表示,「希望出版業能進步到可以使用彩墨」。2012年,弗利歐書社終於發行了有著14個不同顏色的特別版。

紙張和墨水之外,作家們對寫作的筆和具體場所也有所選擇。

鉛筆是不少作家心儀的寫作工具,因為它可以隨時擦除修改。美國作家海明威就保持著用鉛筆寫作的習慣,曾有傳記作家說海明威每天早晨要削20根鉛筆,後來海明威本人對這個說法進行闢謠——「也就用掉七支」。(鉛筆之外,他的寫作伴侶還包括家裡的五十來只不同名字的貓和十幾條狗)約翰·斯坦貝克的寫作工具則要複雜一點,鉛筆只是個開始。他的桌子上放著整整齊齊的十二根鉛筆,用它們來完成初稿。因此,他的手指經常磨出繭,後來編輯送給他圓鉛筆來替代六角形鉛筆,才減少了這個痛苦。寫出草稿後,他再把稿子念給口述錄音機聽,然後再聽錄音機的回放,再修改,再把修改過的稿子交給速記員……令人驚訝的是,這居然讓斯坦貝克的寫作速度越來越快。

傑克·倫敦為了能夠寫得更快,則選用一種鈍鋼筆。因為普通的鋼筆會讓倫敦的寫作速度變慢,而鈍鋼筆可以讓他不用擔心筆尖面臨的各種情況。他會用這種筆一直寫作。每天早晨五點準時起床,但不下床,而是用線在腦袋上懸掛便條卡片,他就躺在床上用這些卡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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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姿勢」

杜魯門·卡波特也要躺著寫作,他甚至將自己稱為「一個橫向作家」。他幾乎是個離不開床與沙發的人。

普魯斯特和席勒都要在絕對密閉的環境中創作,他們會用帘子把房間遮擋得嚴嚴實實,不讓一絲光透進來。普魯斯特甚至不允許僕人隨便開窗。而席勒的寫作伴侶則是一堆爛蘋果,他的桌子里有一個抽屜,裡面全都是腐爛的蘋果,據他的妻子所說,席勒有意如此,他離不開這種「芳香」,「沒有它,他就沒法生活或寫作」。

大作家們的寫作小怪癖們

▲ 《柯萊特》電影劇照。

法國女作家柯萊特在寫作時離不開自己養的法國鬥牛犬。她會一隻觀察鬥牛犬的毛,從裡面抓出一隻跳蚤,然後才能開始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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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倫斯

相比於柯萊特從狗毛里抓跳蚤,D.H.勞倫斯的怪癖則更加異常——如果傳言是真的。據說勞倫斯經常會脫光衣服,爬到樹上去。大多數勞倫斯研究者都將這個說法視為無稽之談。但可以確定的是,勞倫斯對樹有著非同一般的迷戀。他經常在喝醉酒後爬上樹,給客人摘些東西。或者在清晨,跑到樹蔭底下,在膝蓋上放一本便箋,尋找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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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寫作

在白天結束後,一批作家們開始休息,另一批作家則開始了「夜生活」。

鮮有人能做到像福克納那樣將工作時間與寫作時間完美契合在一起,他找了份燒鍋爐的工作,晚上一邊值班一邊寫作,用他自己的話說,同一份工作,「掙兩份錢」。(他在接受《巴黎評論》採訪時說作家最理想的工作就是當個妓院老闆,白天寫作,晚上縱覽人間百態。這個理想後來在他的文學後輩馬爾克斯身上得以實踐。)

大量的作家根本無法在工作和寫作間協調時間,因此只能選擇在安靜的夜晚創作。卡夫卡是其中的典型,他經常從保險公司下班後寫作到次日早晨,然後再拖著疲憊的身軀去上班。陀思妥耶夫斯基也習慣披著毯子在深夜創作。

在選擇「夜生活」的作家中,羅伯特·弗羅斯特可謂是最矛盾的一個。也許,他選擇在黑夜寫作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他怕黑,所以在夜晚睡不著覺。這並非沒有根據的猜測。弗羅斯特一直患有黑夜恐懼症,直到他十幾歲的時候,還必須得在母親的房間里睡覺。成年後,他也不敢在晚上走進自家大門,必須得有人陪著他,給他先把燈打開。他在詩歌中寫道,「我時常盼望我們能有兩個月亮」。

他的作息時間甚至影響了周圍的物種——因為夜晚活動,上午睡覺,農舍里的奶牛都調整了自己的生理系統,把擠奶時間調整為正午和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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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奶牛,弗羅斯特寫過一首詩,The Cow in Appl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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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結束,作家們寫了多少

不管在什麼時間段,使用什麼工具,以何種姿勢寫作,一天過去後,作家們總得交出一些成果。而他們的創作速度也可謂天差地別。

大仲馬和巴爾扎克這類寫作狂人的每日字數幾乎無法計算,我們只知道他們一直在寫作。凱魯亞克用了三周不到的時間寫完了長篇《在路上》,這個速度讓卡波特嘲諷他「這不是寫作,而是打字」,他在一張黏連而成的超長打字紙上完成了這項工作,當他把稿件拿給出版社的時候,編輯疑惑地問他這樣的紙張該怎麼裁剪、修改,凱魯亞克一氣之下直接拿起初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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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捕手》是一部很優秀的電影,但裡面有兩處細節和現實中不太一樣。第一點是托馬斯·沃爾夫的身高,他的真實身高接近兩米,絕對比電影里要高大得多,這導致他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寫作,所以只能站著在冰箱的頂上寫東西。另外一處是他在嘲諷菲茨傑拉德的時候說自己每天能寫4000字,事實上,托馬斯·沃爾夫每天只能慢吞吞地寫1800多字,在作家裡面連中游都夠不上,但他確實能把小說寫得很長,而且每天不完成這些字數,就絕不停筆。

在寫得快這方面,偵探小說家雷蒙德·錢德勒絕對是凱魯亞克的支持者,他認為「我寫得越快,就寫得越好。如果我慢了,那就是我陷入困境了」。在這個信條的支持下,他每天能創作5000字。為讀者留下大量作品的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同樣如此,他每天能寫出4000多字,而且總是在身邊配上兩台打字機,如果其中一台壞掉,就馬上換另外一台,絕對不浪費時間。

在這之下,每日創作3000字似乎是大多數作家的標配。其中包括威廉·戈爾丁、諾曼·梅勒、約翰·斯坦貝克等人。斯蒂芬·金和伍德豪斯則在2000字的速度上徘徊。在這項數據統計中,凡是超過每天兩千字的,都可以稱得上是寫作飛快的作家(不過,詩人並不在這個討論範圍內)。

當然,也有作家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喬伊斯是個勤奮的作家,他每天都用紙筆和放大鏡工作,然後非常興奮地宣布,自己在這一天極為多產地完成了——兩個句子。多蘿西·帕克也是如此,她經常寫五個字,刪七個字。

對這些作家來說,一天下來,寫出負數,也不是沒有可能......

原作者 西莉亞·布魯·約翰遜 譯者 宋寧剛 整合 宮子 編輯 走走 校對 翟永軍

值班編輯 吾彥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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