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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看法罪業深重,但很多佛教徒都有

有一部分佛教徒認為大部經文只是用以講說的,而無修持要義,如果真的要去實修,就必須要另外尋找,譬如從某位師長處求得短短几句口訣,以為這才是真正實修的心要。

將法分別為用以講說和用以修持的執著,是極其危險的罪業!

透過正理觀察抉擇的典籍,本應對其恭敬的,然而以上的錯誤心態卻會障礙恭敬心的生起,而且,「那僅是用以講說的法,其中實無修行要義」的說詞則將使此人造作重大的謗法業。

一位行者想要追求解脫與圓滿佛果位,最好的方法就存在於這些大部經論當中,因其能去除我們的無知愚暗一一指示出應修學之處;因此,大經大論其實是所有教授當中最殊勝的。

由於某些行者的智慧非常低劣,福報也不夠,過去與法之間的緣也很淺薄,因此在自己學習經典時,無法了解其中的含義及殊勝,而為了能了知,是故須請教師長、依師而學。

因此,千萬不可以為於經論之外別有教授而捨棄經論、尋師另求教授。

大瑜伽士菩提寶上師開示學習經教的人不可以少許的經函為足。以覺沃噶當派為例,認為行者應知解一切經論的法義,無一是應捨棄的;經論當中的法義都是實修教授,有此認知者才能名為覺沃噶當派的行者。

某行者若以學一部小小典籍便心滿意足,表示此行者絕非噶當派的行者,而僅由此小部經函所取之教授亦不名為教授。

若是噶當派行者,於佛菩薩所說的一切經論內涵,都是應該去實修的內容。

修寶大師也是阿底峽尊者的弟子,他讚歎《菩提道燈論》是取自一切經論義理的修持教授,因此,學習道燈論將使我們獲得對治煩惱的益處,亦即於一座間,便能針對煩惱以調伏身語意的種種過失。

學習經論時,所學內涵是否真能成為一種教授,端看是否對治了自己的過失和煩惱,如果能針對我們的煩惱、過失,才能名之為教授。修寶大師描述:行者於閱讀《道燈論》的一座時間裡,所有身口意的過失都將碎為微塵,因為,所閱讀的法義都能對治煩惱,斷除身口意的過失。因此可見佛所說一切教法都能成為實修上的教授。

所學的任何法都是用以實修的,如果學了教法卻去分別這些是講說的、而那些是修持的,有這種差別看法的話,就錯了。原因何在呢?世親論師於《俱舍論》中強調說:『佛正法有二,教證以為體。』佛所說法不出教法和證法的範疇。

教法就是教人修持的法,教人修持的法除教法外絕不另外存在,盡佛所說法皆是教法,透過對教法的聞思,而抉擇出修證的方法,依修證方法以實修而後生起證德,這就是證法。

教法和證法,前者為因,後者為果;教法中所揭示即證法中所當修。

西藏有跑馬比賽,於擇定賽場後,就會帶馬跑一趟,讓馬知道終點目標,真正比賽時馬就會依既定目標去跑。若我們學了法,卻在實修時另求教授,最後達到的目的就會與當初所追求的目的無關,這是錯誤的。

《修行次第末編》以賽馬為例,說明修行時也應該如此,初時如何聞思,最後便應如是修持。亦即依所聞之法內涵以思維,透過思維必定有所體會,依所體會去實修,聞思修的次第十分清楚,絕非偏離聞思的內容去進行修持。

透過道次第的學習,當能確知佛所說法都是實修的教授。若未能確知此點,就會誤以為一切經論都是多餘的、誤以為經論以外尚別有教授。

如果我們因學習《道燈論》或《道次第》,而對會通佛說一切經教互不相違及顯示一切經皆為教授此二種殊勝產生定解,那麼,我們將能得到極大利益。

因為當我們確知佛所說任何一個法內涵,都是要實修的,終有一天就會真正去實修;因此,我們就能從任何一部經論中得到實修教授,屆時,自然就成為在法上非常富有的「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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