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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欽差大臣被毒死引發的嚴重後果

欽差大臣是一種臨時性官職,是由皇帝為某事專門委派的官員。欽差大臣本身無關品級,哪怕最低級的官員只要被委任為欽差,就相當於代表了皇帝本人,再大的官員也要在欽差面前下跪接旨。

比如明清的太監經常會傳諭旨,當他們要宣讀旨意的時候,不管是內閣首輔還是鐵帽子王都要跪接,不過一宣完旨意,太監馬上就會將他們扶起,因為他們的欽差身份已經結束了。

派到外面辦事欽差的就不同,奉旨辦事的欽差大臣權力極大,地方上會畢恭畢敬,直到事情辦完,欽差回京復旨。

所以欽差大臣一旦出現,必定受到嚴密保護,有心行刺也極難動手。

不過歷史上,還真有位欽差大臣,竟然在查案期間被人害死,這是怎麼回事呢?

這位欽差就是李毓昌,李毓昌被害案,是清朝四大冤案之一,過程堪稱離奇。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欽差大臣被毒死引發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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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昌是嘉慶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進士,高中進士後,由於暫無實缺,所以先安排他以候補知縣的名義分配到兩江總督衙門,等待出缺。

這一年,江蘇遭遇水災,淮安府山陽縣發生決堤,大水幾乎淹沒了一切,百姓受災相當嚴重。

這時候,當然需要政府的救濟,嘉慶皇帝也不含糊,接到奏摺,立即批示:


「賑濟饑民,各部籌銀二十萬兩,著六部合議,速將賑銀放下,欽此。」

20萬兩銀子籌齊後送到兩江總督鐵保處,鐵保不敢怠慢,立即下發。兩江總督位高權重,不用也不敢貪污賑災款,不過下面的各級官吏就不一樣了,雁過拔毛是傳統,經過層層剋扣,災民真正拿到的就少之又少。

顯然,20萬兩不夠,立即再向朝廷要錢。

嘉慶心裡有數,又不能不顧及災民,只得再撥款30萬兩,同時嚴令鐵保,必須派出查賑官員,清算前賬同時避免貪污。

鐵保選來選去,選中了李毓昌,因為他還未補實缺,還沒有沾染上官場的不良習氣,在之前鐵保已派出了九名官員查賑,沒有一個查出名堂,當然是被收買了。

李毓昌算不算欽差呢?當然是算的,他雖然不是嘉慶當面委任,但鐵保是奉旨選員查賑,人員要報到嘉慶處,御筆硃批確認後再行事,實際也就是奉旨辦案,類似於皇帝特派員的性質。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欽差大臣被毒死引發的嚴重後果

李毓昌是個正直的人,他來到山陽縣後,親自查賑,一絲不苟,公正廉明,無懈可擊。山陽知縣王伸漢是個貪官,賑災款就是被他大肆貪污,同時他還賄賂了之前九位查賑的官員,所以一直得以隱瞞。

不過這一切在李毓昌那裡行不通,王伸漢的賄賂他一概拒絕,很快查出問題,即將上報,王伸漢的貪污不法行為就講要大白。

王伸漢計無可施,在李毓昌即將上報前,將他誆到縣衙,想做最後的努力,再次被嚴詞拒絕。王伸漢狗急跳牆,重金買通了李毓昌的三個僕人,在他的茶水中下毒,毒發後再講李毓昌勒死,並偽造了他自縊身亡的現場,欽差李毓昌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王伸漢的膽子實在是通了天。

李毓昌家人赴山陽縣迎喪,在他遺物中發現線索,由於沒有證據隱忍未發。等到靈柩回鄉後,開棺驗屍,李毓昌渾身青黑,嚴重懷疑是被毒殺,李家人立即進京告狀,嘉慶帝得知後大為震怒,下旨複查。山東巡撫吉綸將屍棺提至省城,再次驗屍,發現

「惟胸前骨如故,余盡黑。蓋受毒未至死,乃以縊死也。」

案情隨即水落石出,嘉慶皇帝親自批示,將山陽知縣王伸漢斬立決,同謀隱瞞案情的淮安知府王彀絞立決,出賣李毓昌的三個僕人凌遲處死,首犯僕人李祥押解至李毓昌墓前凌遲摘心,以祭奠李毓昌。兩江總督鐵保、江蘇巡撫汪日章被革職流放,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賑大員都被開革問罪,李毓昌冤案終得昭雪。

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欽差大臣被毒死引發的嚴重後果

一樁冤案,使得兩位一二品大員前程盡毀,涉案人員不是死就是貶,牽連巨大,造成官場震動,這就是清朝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這就是動欽差大臣的後果。

實際上,從此案還可以看出嘉慶朝的吏治。經歷了康熙、雍正和乾隆前中期的發展,從乾隆後期開始,清朝實際也開始固步自封,走起了下坡路,與此對應的當然是吏治的敗壞,各級官員貪贓受賄幾成慣例,營私王法、草菅人命時而有之,所以李毓昌這樣正直的官員不被容於官場,哪怕他有欽差的身份,還是被膽大包天的一個小小知縣給謀害,可見吏治的敗壞。

嘉慶有心整治吏治,以挽官場頹敗之風,但面對各級官吏上上下下皆已腐敗的現實,左右碰壁,顧此失彼,回天乏術,他自己只得無奈的說:


當今大弊,在因循怠玩四字,朕雖再三告誡,舌敝唇焦,奈諸臣未能領會,悠忽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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