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李花子:1885年、1887年中朝勘界的重新認識

李花子:1885年、1887年中朝勘界的重新認識

前言

有關光緒十一年(1885年)、十三年(1887年)中朝兩國共同勘界,國內外學者已有不少研究。國內學者一般認為,在1885年第一次勘界時朝方誤以為土門、豆滿是二江,提出圖們江以北地區屬於朝鮮,致使談判失敗;在1887年第二次勘界時朝方雖然承認這是錯誤的,卻要求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中方則提出以其南邊的小白山、石乙水為界,由於雙方意見相左,談判無果而終。[1]後來中方沿小白山、石乙水樹立了「華夏金湯固,河山帶礪長」的「十字碑」,卻被朝鮮人毀掉了,這是所謂「十字碑」遭毀說。[2]

韓國學界一般認為土門、豆滿是兩條不同的江,中朝兩國以土門江(指松花江上流)為界,而不以豆滿江(今圖們江)為界,兩次勘界時中方拒絕承認這一點,致使談判失敗。在第二次勘界時朝方之所以承認以圖們江為界,要求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這是迫於中方的壓力而做出的「讓步」。這個觀點最初由日本人筱田治策提出,[3]後來被韓國學者所承襲。[4]

據筆者研究,在第二次勘界時朝方要求劃界的碑堆、紅土山水線,實為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確定的邊界,[5]朝方的要求無非是要遵守這個「舊界」,然而由於中方代表的反對使談判最終失敗。而在第二次勘界結束以後,中方代表提出的擬沿小白山、石乙水設立「十字碑」的計劃,由於朝方的反對未能赴之實施,所以「毀碑說」是不成立的。

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本文試從兩次勘界的總指揮清政府總理衙門的兩篇奏議入手,分析清中央政府的勘界目標和原則,再通過考察雙方代表對於分水嶺和圖們江源的不同看法,分析雙方的主要分歧點,從而對兩次勘界失敗的原因和主要癥結進行再評析,這將有助於我們準確把握中朝邊界演變的歷史脈絡。

一、光緒十一年勘界的總署奏議及中朝雙方不同的勘界結果

眾所周知,1885年勘界是由於朝鮮邊民越過圖們江開墾江北土地而引起的,之後朝鮮否認中朝兩國以圖們江為界的事實,主張由其邊民開墾的圖們江以北地區屬於朝鮮。如同年二月,朝鮮國王移咨清朝禮部,指出「土門江」、「豆滿江」是兩條不同的江,要求查勘境界,「申明舊疆」。[6]對此,北洋大臣李鴻章要求朝鮮「迅派妥員」,與吉林地方官一起,「認真會勘,分明疆界」。[7]於是同年九月雙方派代表進行了第一次共同勘界。

清總理衙門(以下簡稱總署)負責查找文獻和起草奏議,以便為勘界提供指導。有關此次勘界的總署奏議如下:

原朝鮮世守藩服,恪供職貢,伊國邊界自應亟予勘定,俾無業游民各安耕鑿,以副聖朝字小之仁。惟該國所指土們、豆滿為兩江者實無依據,其所繪地圖,亦不明晰。考之載籍,厥證有三。恭查《欽定皇朝通典》邊防門、《欽定皇朝四裔考》,均載明吉林、朝鮮以土們為界,別無豆滿枝流,一證也。《會典地圖》及《一統輿圖》載在職方者,土們、鴨綠二江為東西兩界,標劃分明,別有小土們江在經流之北,亦不得蒙豆滿之名,二證也。又朝鮮國人自著《地里小識》雲,白頭山在中國、朝鮮之界,有大澤,周回十里,西流為鴨綠江,北流為松花江,東流為豆滿江,豆滿、鴨綠之南則朝鮮也。又雲……蓋白頭乃長白之異名,豆滿即土們之轉音,方言互殊,實為一水,三證也。至該國咨稱康熙五十一年烏喇總管穆克登定界碑文一節,……吉林將軍署內當有檔案可稽,應請飭下該將軍查明界址,派委妥員,會同該國所派官員指證明確,俾免懷疑爭執。並分別將流民收回安插,其難於遷徙者,奏明酌量隸入版圖,俾各安生業,以恤藩部,而靖邊氓。[8]

如上引文,總署指出:1)《欽定皇朝通典》、《欽定皇朝四裔考》均載明吉林、朝鮮以土門江為界,別無豆滿江支流。2)清《會典圖》及《一統輿圖》同樣標劃以土門江、鴨綠江為界,還有「小圖們江」在圖們江幹流以北。3)朝鮮人編撰的《地理小識》記載長白山在中國、朝鮮之界,豆滿、鴨綠以南為朝鮮界。以上,總署根據中方權威性文獻和朝方文獻,指出土們、豆滿是同一條江,只不過「方言互殊」而已。4)要求吉林將軍查明朝鮮咨文所稱「康熙五十一年烏喇總管穆克登定界碑文」的舊檔,這是因為清政府「因稿庫失慎」,內閣「案卷蕩然無存」;禮部康熙五十一年案卷也「因年久霉爛無存」,所以希望吉林將軍提供康熙五十一年的相關檔案資料。[9]5)提出了圖們江以北朝鮮流民的安置辦法,朝鮮能夠收回安插的讓其收回,不能收回的則隸入版圖,這實際上體現了宗藩關係下清朝對朝鮮邊民的懷柔政策。

如上,總署雖然寄希望于吉林將軍提供康熙五十一年檔案資料,但是吉林將軍隨後報告說,吉林檔案年久霉爛,寧古塔副都統檔案遭賊侵而損失,琿春協領建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所以不可能有五十一年檔案。[10]這樣一來,有關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是否前往長白山定界、立碑,只有前一年(康熙五十年)的兩道諭旨[11]和朝方提供的碑文可資證明。由於檔案資料的缺乏,中方對於穆克登前往長白山是屬於清朝單方面的查邊還是兩國的定界,以及邊界到底是哪裡等,不甚清楚。

相比之下,朝方有相對完整的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定界的資料,其中,官撰資料包括《朝鮮王朝實錄》、《備邊司謄錄》、《承政院日記》、《同文匯考》、《通文館志》等,這些官撰資料中記載有朝鮮接伴使朴權、咸鏡道觀察使李善溥的狀啟,清禮部致朝鮮國王的咨文,穆克登要求沿圖們江上游無水地段設柵的咨文,以及朝鮮國王致康熙帝的「謝定界表」等。此外,還有隨行人員的日記、筆記資料等,包括朴權的《北征日記》,金指南的《北征錄》,金慶門托洪世泰寫的《白頭山記》等。[12]還有反映穆克登定界的各種地圖資料,如18世紀中期編纂的《咸鏡道圖》[13]、《北關長坡地圖》(1785年)[14]、《茂山地圖》(1872年)[15]、金正浩編纂的《大東輿地圖》(1860年代)[16]等。考察以上地圖,在天池東南麓都標出了「定界碑」,即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立的碑,有的還標出了從定界碑到圖們江源的土石堆和木柵。

根據以上資料,朝方不難判斷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確定以鴨綠江、圖們江為界,這就使得前來勘界的朝方代表李重夏產生了疑問,他無法理解為何碑、堆與松花江相連,而不與圖們江相連。他是帶著疑問上山的。

同年(1885年)九月底,中朝雙方代表齊聚朝鮮會寧,準備溯圖們江而上進行勘查。中方勘界代表包括吉林將軍派出的督理商務委員秦煐及琿春副都統派出的德玉、賈元桂等,朝方則派出了安邊府使李重夏為勘界代表。從會寧到三江口(今和龍崇善)[17]不過是200多韓里的路程,卻費了半個月才到達。雙方代表圍繞是先勘水源還是先勘碑堆,爭論不休。中方代表要求先勘水流,即要求考察哪一條水是圖們江正源,再以此來劃界;朝方代表則要求先勘碑堆,目的是為了指證碑堆與松花江相連。十月十五日,雙方終於達成妥協,決定分三路,分別勘查圖們江上游三條支流(西豆水、紅丹水、紅土水),以及調查長白山的碑址和黑石溝的堆址。[18]

雙方代表雖然走的是相同的路線,但是考察結果卻有很大不同。中方代表的考察結果概述如下:1)有關立碑處(天池東南約4公里),中方代表秦煐等認為,這裡並不是鴨綠江和圖們江的分水嶺,而是鴨綠江和松花江的分水嶺,碑的西邊雖有鴨綠江溝,但是東邊的黃花松溝子(黑石溝)卻不是圖們江源,所以認為立碑處的地理形勢與碑文所載「西為鴨綠,東為土門,故於分水嶺上勒石為記」不符,指出「此碑非後人偽作,即當年錯誤」。[19]這一看法直到一年後的第二次勘界時都沒有什麼變化。

2)有關鴨、圖二江分水嶺,中方代表認為,從天池南麓開始,向東南有胭脂峰、小白山、虛項嶺、寶髢山(胞胎山)、緩項嶺,一直延伸約400-500韓里,這是一大分水嶺,其西邊是鴨綠江水系,東邊是圖們江水系。這其中,小白山是又一處分水嶺,其北邊是松花江水系,南邊是圖們江水系,換言之,小白山以南鴨、圖二江對源,與碑文所記「西為鴨綠,東為土門」相符,所以這裡才是鴨、圖二江真正的分水嶺,碑應該在小白山以南,而不應該在小白山以北。[20]所謂「移碑說」就是從這裡發端的。如上,中方代表雖認為小白山是鴨、圖二江分水嶺,但仍存在以下問題:其一,在將小白山以北的松花江水系排除在外的同時,也把圖們江頭源紅土山水排除在圖們江水系之外了。其二,雖說小白山以南鴨、圖二江對源,但是二者相距仍有75里,[21]不是靠得那麼近,所以即使上了小白山也看不到「西為鴨綠,東為土門」的一幕。

3)有關大、小圖們江,即哪一條水是圖們江正源,中方代表在將紅土山水排除在外以後,便選擇了次源紅丹水為正源,其發源地位於小白山以南的三池淵東邊,它是除了西豆水、紅土山水以外的較大的圖們江支流。另外,西豆水雖然是最長的支流,但是其發源地位於緩項嶺,屬於朝鮮吉州境內,所以不可能是兩國用以分界的正源,也被排除在水源考察範圍之內了。總之,中方代表認為:「與鴨綠江對源,且距長白山最近者,惟小白山東南發源三汲泡東面之紅丹一水。當年定立界碑,應在三汲泡一段之分水嶺上,方與碑文載『西為鴨綠,東為土門』八字相合,界址亦東西繩直,斬然齊整。且以紅丹水為土們江之經流,則紅丹水北有發源紅土山之水,可以為小土們江,與總署之奏議亦符」,[22]即認為紅丹水是大圖們江,其北邊的紅土山水是小圖們江。然而實際情況是,紅土山水的水流不比紅丹水小,其發源地位於長白山正東,堪稱發源於長白山東麓的圖們江頭源。[23]另外,清朝輿圖標示的「小圖們江」(「阿集格土門」[24]),也不是紅土山水,而是紅旗河。以上中方代表有關大、小圖們江的看法與清輿圖對照也是不符的。

朝方代表李重夏的觀點與以上中方代表的不同。如前及,李重夏是帶著疑問上山的,他不能理解既然中朝兩國以圖們江為界,那麼碑堆為何與松花江相連,而不與圖們江相連。他通過文獻了解到康熙五十一年定界時雙方討論的都是有關鴨綠江、圖們江的,備邊司關文更明確記載:「中國所稱長白山即白頭山,土門江即豆滿江」。[25]他的這個疑問通過實地勘查有了答案,他在圖們江上源紅土山水一帶考察時,發現了從黃花松溝子(黑石溝)的堆尾到紅土山水的「舊日標識」,據此他認識到黃花松溝子和紅土山水是相連的,原來其間設有40餘韓里的木柵,後來年久柵朽,才造成圖們江上游邊界模糊不清。換言之,他認識到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確定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於是他將這一情況秘密地報告給了本國政府。[26]

當他發現這一情況後,決定結束談判回國。一方面他需要向本國政府說明,這關係到圖們江以北越墾朝鮮人的刷還、安置問題;另一方面考慮到說服中方代表絕非易事,當時中方代表認準碑東之溝(指黃花松溝子)是松花江上流,強調碑址地理形勢與碑文內容不符,要求以小白山南邊的三池淵、紅丹水劃界。按照常理,邊界的標識物不可能既連接到松花江上(黃花松溝子),又連接到圖們江上(紅土山水),這一點是李重夏最難說服對方的。

圖18:1885年第一次勘界圖,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收藏(141336)

於是十一月二十七日,[27]雙方代表在所繪製的地圖上鈐印、畫押以後(參見圖18),各自持圖回國,結束了第一次勘界談判。

二、光緒十三年復勘的總署奏議及雙方不同的劃界主張

在第一次勘界結束以後的回國途中,朝方代表李重夏向中方代表秦煐等發送了一封信函和4本冊子,這4本冊子是有關朝鮮茂山、會寧、鍾城、穩城四府民人開墾圖們江以北地區的內容。有趣的是,李重夏在4本冊子的封面上寫有「豆滿江對岸貧民起墾」字樣,但在信函中則寫了「茂、會、鍾、穩四邑越墾人民田土案件」,以及「茂山、會寧、鍾城、穩城越墾民人田土錄冊」等字樣,即把封面的「起墾」換成了「越墾」。[28]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實際上向中方代表暗示圖們江以北的朝鮮人屬於越境開墾,換言之,承認中朝兩國以圖們江為界。他之所以用隱蔽的方式傳遞信息,可能是擔心國內魚允中等強硬派,後者主張二江說。第二年,李重夏出任朝鮮開放口岸元山的通商事務時,向清政府駐元山的坐探委員姚文藻表示:自己「明知松花江、海蘭河指界之誤」,[29]即承認所謂「土門江」是松花江上流,海蘭河(圖們江支流)是「分界江」等主張,都是錯誤的。

為了儘早解決兩國間的邊界紛爭,使圖們江以北的朝鮮流民早有歸屬,清政府決定再次進行共同勘界。第二年(1886年)三月,總理衙門(總署)根據吉林將軍提出的勘界報告書,提出了更具體的勘界要求,以便為第二次勘界提供指導,此即總署的第二份奏議。首先,總署列舉中方的權威性文獻三通(通典、通志、通考)及《會典圖說》等指出中朝兩國以圖們江為界,還列舉康熙帝派穆克登前往查界的兩份諭旨,指出穆克登查界確有其事,詳細內容如下:

《欽定皇朝通典》、《文獻通考》,均載明吉林、朝鮮以圖們江為界,又《欽定會典圖說》載有大圖們江出長白山東麓,二水合東流,小圖們江出其北山,二水合東南流來會,……等語。康熙五十年五月初五日,欽奉諭旨,前特差能算善畫之人,將東北一帶山川地理,俱照天上度數推算,詳加繪圖,……但鴨綠、土門二江之間地方知之不明,派出打牲烏拉總管穆克登,往看邊界等因,欽此。又是年八月初四日,欽奉諭旨,前差烏拉總管穆克登等查看邊界,……因路遠水大,未能至所指之地。著於來春,自義州乘舟溯流而上,由陸路向土門江查去等因欽此。臣等反覆繹,自康熙年間派員勘界,而欽定會典、三通皆乾隆以後,所繪《一統輿圖》山川脈絡自已考訂明晰,確可依據。[30]

如上引文,總署特別指出自康熙帝派穆克登勘界以後,編纂了三通及繪製了《一統輿圖》,所以以上文獻和地圖都是明確可以依據的。

其次,該奏議提出了應辨析的三個問題:1)調查清楚土門、豆滿是否一江,是否方言互殊。2)朝鮮與吉林逼近,朝鮮邊民的越墾地是否為中方的封山禁地,朝鮮官員是否違背「封山之禁,陰為拓地之謀」。3)吉林將軍所指紅丹水為小圖們江,西豆水為大圖們江,蒲潭山為費德里山,如果參照《一統輿圖》是錯誤的,需要明白辨析。[31]以上三點可謂一針見血,道出了問題的本質,朝鮮官員之所以提出土門、豆滿為二江,就是為了佔據由其邊民越墾的圖們江以北地區;而吉林將軍所指大、小圖們江及蒲潭山,如果對照清朝輿圖也是錯誤的。

再次,提出了應考證的五個問題:1)「茂山以西,上距分水嶺穆克登勒石之地,惟此二百八十餘裡間,仍即康熙諭旨所謂二江之間地方知之不明者,必應逐細考究,乃勘界之要領」,即要求重點勘查茂山以西的圖們江上游至立碑處為止。2)「凡分界之說,或順山勢,或順水形,總以確尋江源為主,不在東西繩直,斬然齊整」,這句話針對秦煐等在報告書中所說的,「當年定立界碑,應在三汲泡一段之分水嶺上,方與碑文載『西為鴨綠,東為土門』八字相合,界址亦東西繩直,斬然齊整」,[32]表明總署不大同意這個看法,強調要確尋圖們江源來劃界。還指出:「至該將軍所稱界碑不過數尺,有無為占墾之民潛移向北,亟應徹底根究」,即要求查明界碑是否被朝鮮人挪移了。3)根據《會典圖》有關大圖們江的記載,指出長白山東麓發源的二水,「是否即系紅丹上游之二源,抑或別有名字」,即要求查明紅丹水是否為大圖們江即正源,或者另有其他正源。4)指出穆克登碑文「並無分界字樣,不過是記二水之源」,而朝鮮人為何「執此為分界確據」。5)指出「碑文所載『審視』云云,自系欽遵聖諭二江為界之指」,「然則紅丹小水,獨不可以圖們江源統而目之乎」。[33]前一條(第4)要求查明穆克登立的碑是不是分界碑,這一條(第5)又基本肯定穆克登查二江之源是分界,再次要求查明紅丹水是否為圖們江正源。以上總署奏議之所以兩次要求查明紅丹水是否為圖們江正源,主要是因為中方代表秦煐等指出其發源地三池淵一帶才是鴨、圖二江分水嶺,符合碑文「西為鴨綠,東為土門」的內容。

同年(1886年)九月,駐朝鮮的通商事宜袁世凱催促朝方再次派代表與吉林委員一起會勘邊界。對此,朝鮮外部督辦金允植表示:「已知前事之誤」,「不必派員會勘」,即二江說是錯誤的,承認以圖們江為界,同時要求「借地安置」圖們江以北的朝鮮流民。[34]

同年十月,在北洋大臣李鴻章的再次催促之下,朝方同意派李重夏會勘邊界,指出:「敝邦(指朝鮮-筆者注)之不能舍碑堆,猶上國之不能舍水源。必究考水源與碑堆相照應,然後方合古人定界之意。」[35]即要求遵守康熙五十一年確定的碑堆、紅土山水線。朝方在另一篇致李鴻章的咨復中指出:「紅丹、西豆兩水,其源不出於分水嶺。紅土山水一派,出於分水嶺,伏流四十里,[36]而為豆滿江源,與碑堆相符。舍是而無可擬之處,前勘繪圖一見可定。」[37]即紅丹、西豆兩條支流均與天池東南麓分水嶺無關,紅土山水源於分水嶺與碑堆相符,要求以此為界。實際上這正是李重夏的發現。

第二年(1887)年四月,中朝雙方再次派代表進行勘界。中方代表仍包括秦煐、德玉,吉林將軍加派了補用知縣方朗為勘界代表,朝方仍派出時任德原府使的李重夏為勘界代表。雙方代表的行進路線,仍從會寧出發,溯圖們江而上到達長坡,先勘紅丹水,轉往三池淵、虛項嶺;再回到長坡,勘查紅土山水及其發源地,轉登長白山立碑處和天池;再順圖們江而下,回到會寧結束談判。[38]

如前述,朝方的劃界要求在此次勘界前已向中方轉達,即是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在談判過程中,李重夏始終堅持這一點,他指出:紅土山水是發源於長白山東麓的大圖們江,與《會典圖》、《一統輿圖》相符,強調這是當年「舊界」,要求遵守「舊界」。[39]

然而中方代表看重的是紅丹水,前述總署奏議也兩次提到紅丹水是否為大圖們江,於是他們事先將15塊碑石運到了紅丹河口,準備沿三池淵、紅丹水劃界。[40]對於李重夏要求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中方代表不遺餘力地加以反駁。如對於天池東南麓的碑,中方代表指出這不是分界碑,而是查邊碑;對於黃花松溝子的土石堆,否認是當年的界標,認為是獵戶進山時做的路標;對於朝方所指紅土山水伏流40韓里與碑堆相連,中方代表找出另一條斷流之水董棚水,指出紅土山水既不與董棚水接流,也不與碑堆相接,即「不接流」、「不接堆」。[41]總之,中方代表不但否認碑、堆為當年界標,也否認與之靠近的紅土山水為圖們江正源。

圖19:1887年第二次勘界圖,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收藏(141336)

即便如此,由於李重夏的態度堅決,中方代表不得不退一步,以便雙方達成妥協,完成總署布置的「酌定界址」的任務。考慮到紅丹水以西的長坡有舊居朝鮮人百餘戶,居住了一百年,中方代表退一步,要求長坡以西的石乙水為界。[42]石乙水實為圖們江上源的南支,紅土山水為北支,二水相隔不遠,只差到源頭的10餘里。因此對照《會典圖》、《一統輿圖》,石乙水基本可以認定為是大圖們江,這一點也許是後來總署同意以小白山、石乙水劃界的原因。

即便如此,李重夏仍堅持以碑堆、紅土山水劃界,他甚至表示:「吾頭可斷,國疆不可縮」。[43]在雙方無法達成妥協的情況之下,決定將所勘情形繪圖呈報總署,由總署奏報皇帝請旨定奪。(1887年)五月二十六日,[44]雙方代表在所繪製的地圖上鈐印、畫押以後(參見圖19),結束了第二次勘界談判。[45]

三、雙方圍繞樹立「十字碑」的交涉

第二次勘界談判雖然於光緒十三年五月底結束,但是雙方的交涉並沒有就此了結。同年七月二日,吉林將軍向總署提出,小白山東麓發源的石乙水,「恰合大圖們江形勢」,建議從小白山頂沿石乙水至茂山設立「華夏金湯固,河山帶礪長」的「十字碑」。為了使這一划界方案獲得通過,吉林將軍特別指出:朝方代表李重夏雖同意以此劃界,但礙於「其政府命意」,才要求以紅土山水劃界,所以建議「將所勘之石乙水,一併繪圖稟報」,「請旨定奪」。[46]但是從同年八月底朝鮮國王致北洋大臣和禮部咨文,以及朝方提供的《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47]來看,李重夏並不同意以小白山、石乙水劃界,他始終堅持以碑堆、紅土山水劃界。[48]

總署接到吉林將軍如上報告以後,誤以為李重夏對於「紅土山、碑堆之誤」,「亦已心知其非」,[49]於是同意了要求沿小白山、石乙水劃界的方案。同年七月二十二日,總署咨復吉林將軍:「該委員等指石乙二水發源至茂山城約二百八十餘里,與《欽定會典圖說》所載大圖們江出長白東麓二水合流之方向,約略推尋,尚為吻合。所擬於小白山、黃花松甸子、石乙水、長坡浮橋等處,設立界碑十處,編立字型大小之處,亦屬可行」;總署還稱讚吉林將軍,「核明各節辦法,極為持平」。[50]

然而光緒帝對於吉林將軍的「十字碑」方案持保留意見,可能考慮到了朝方的反對意見。同年十二月,他在吉林將軍的奏摺上硃批道:「該衙門知道,圖並發,欽此」。[51]光緒帝並沒有下「依議」之旨,而是不置可否,表明清政府並沒有強迫朝鮮劃界之意。

此後,北洋大臣李鴻章又試圖通過駐朝鮮的通商事宜袁世凱催促朝方沿小白山、石乙水樹立「十字碑」。如光緒十四年(1888年)的二、三月間,袁世凱兩次照會朝鮮外部,要求派前勘代表李重夏與吉林委員一起設立「十字碑」,但是遭到了朝方的拒絕。[52]繼前一年(1887年)的八月底,朝方向北洋大臣和禮部提出咨文和《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以後,同年(1888年)四月再次向北洋大臣移咨指出:「凜遵圖典,必以出自長白山之圖們江頭源定界,則界牌之設當於紅土山水而不當於石乙水」。[53]於是李鴻章只得命令袁世凱:「白山勘界事,韓若另有意見,當咨總署核辦」,即通過總署重新核辦。他又命令袁世凱:「吉朝勘界,請咨商後,再派員前往」,[54]即暫緩派員樹立「十字碑」。

不久,李鴻章親自詢問中方前勘代表的意見。同年(1888年)七月,方朗回復:雖然以紅丹水劃界,符合《會典圖說》有關大圖們江的規定,但是考慮到長坡一帶有朝鮮人居住,所以中方才讓步於石乙水;還指出以紅土山水劃界,則有礙於長白山發祥地。可以看出方朗堅持己見,反對朝方的劃界要求。儘管袁世凱將方朗的如上意見轉達給了朝鮮外部,但是朝方也不肯讓步。[55]

作為兩次勘界的總指揮總理衙門不得不提議暫緩樹立「十字碑」。光緒十五年(1889年)總署奏議指出:「該國世守藩封,久荷天朝覆幬之恩,似不必操之過蹙」,「應請暫從緩議」。對此,光緒帝下了「依議」之旨。[56]有關樹立「十字碑」的交涉至此全部結束。前述總署和光緒帝所表現的對朝鮮的寬容態度,當然有作為宗主國對藩屬國懷柔之策的考慮,但同時是否意味著從某種程度上認可了朝方意見的合理性呢?

下面我們試著梳理一下勘界談判失敗的癥結在哪裡。我們不得不指出中方勘界代表秦煐等以為碑東之溝(黑石溝)是松花江上流,因而否定了位於天池東南麓的碑址和與之相連的堆址為當年界標,這是談判失敗的主要癥結所在。從前述總署的兩份奏議不難看出,清政府的主要目標是查找康熙年間穆克登確定的圖們江舊界,準備以此來劃界。而朝方代表李重夏結合文獻資料和實地勘查,發現了穆克登確定的圖們江「舊界」,此即碑堆、紅土山水線,這與清輿圖、《會典圖說》所記載的大圖們江也是吻合的,但是由於中方勘界代表固執己見,拒不承認碑、堆是當年舊界,試圖在天池以南尋找分水嶺劃界,才使得談判失敗。

當然中方代表過失的背後,也有朝方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說兩次勘界由碑東之溝引起,最終由於此溝而失敗,並不為過。最初主張黑石溝與松花江上流相連的是朝鮮人,如前述,朝鮮經略使魚允中派人勘查時(1883年),不但偽造了黑石溝東南岸土石堆的長度(本來長50多韓里,謊稱90韓里),還指出溝子與松花江相連,這是土門、豆滿二江說的最初發端。然而實際上,據筆者實地踏查,黑石溝到了下游溝形消失無蹤,既不和松花江相連,也不和圖們江源相連,這在穆克登定界時是清楚的。[57]正因為如此,朝鮮土人才會說圖們江伏流40韓里(指從黑石溝下游到紅土山水的40餘韓里),穆克登才要求在其間設置木柵,以便將黑石溝和圖們江連接起來。其後過了170多年,到了光緒勘界時,雖然碑址、堆址依然存在,但是其下40餘韓里的木柵早已朽爛。因而儘管李重夏「苦口指證」從溝尾到紅土山水連有木柵,但是中方代表只是「冷咲不信,每歸之可疑」,李重夏不得不承認「是為難明之案」。[58]

除了前述朝方錯認在先,以及連接紅土山水的木柵全部朽爛以外,碑址、堆址所在地的地理形勢複雜,也是中方代表固執己見的原因之一。從黑石溝所處的地理位置來看,從立碑處開始,先向東南延伸約1.6公里,再向東北延伸20多公里,[59]其四周儘是松花江支流,如西邊有二道、三道、四道白河,東邊有斜乙水、董棚水、五道白河等。另外,黑石溝的走向和松花江支流的方向一致,都是東北向,因此雖然它在大部分時間是乾溝,沒有地表水直接流入松花江,也沒有以溝道與松花江相連,但是很容易把它看作是松花江支流。而一旦認為它是松花江支流,那就和碑文所記「西為鴨綠,東為土門,故於分水嶺上勒石為記」不符,這是中方代表否認碑址、堆址為當年界標,以及試圖在小白山以南尋找分水嶺劃界的原因。如上,中方代表不但認為碑址、堆址有礙於松花江,[60]還認為有礙於長白山發祥地,因為碑堆、紅土山水線不但靠近長白山天池,還沿長白山東麓分割彼此,[61]這也是他們力主以天池以南的三池淵或者小白山劃界的重要原因。

小結

在1885年第一次勘界時,朝方代表李重夏認識到碑堆、紅土山水是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確定的舊界,因此在一年後的第二次勘界時,朝方承認以圖們江為界,同時要求以碑堆、紅土山水為界,即遵守康熙年間的舊界。朝方的這一划界主張,與清總理衙門要求查明圖們江舊界的勘界目標是一致的。但是由於吉林將軍派出的勘界代表(秦煐等)誤以為碑東之溝(黃花松溝子,黑石溝)與松花江相連,指出碑址地理形勢與碑文所記「西為鴨綠,東為土門,故於分水嶺上勒石為記」不符,所以不但否定了天池東南麓的碑址和與之相連的堆址為當年界標,還否定了與之靠近的紅土山水為圖們江正源。這恐怕是勘界談判失敗的主要癥結所在。另外,中方代表試圖在天池以南尋找分水嶺劃界,除了認為朝方要求的碑堆、紅土山水線有礙於松花江以外,還認為它經過長白山東麓因而有礙於清朝的長白山發祥重地。

兩次勘界談判最終以失敗告終,使得中方喪失了一勞永逸解決邊界紛爭的機會,給後來日本利用中朝邊界糾紛挑起所謂的「間島問題」,以及藉機向圖們江以北地區滲透,提供了口實和可乘之機。但是兩次勘界仍取得了成果,達成了以圖們江為界的共識,特別是在紅土山水、石乙水合流處以下達成了一致,這恰恰是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確定的圖們江界的主要部分,亦即《會典圖》所指大圖們江。這一勘界成果無疑對1909年中日《間島協約》的簽訂,以及1962年《中朝邊界條約》的簽訂等,產生了影響。

[1] 有關光緒十一年、十三年勘界的研究,有張存武:《清代中韓邊務問題探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1971年;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李花子:《明清時期中朝邊界史研究》等。

[2] 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和陳慧(《穆克登碑問題研究——清代中朝圖們江界務考證》)主張「十字碑」被朝鮮人毀掉,即主張「毀碑說」。

[3] 1907年日本在延邊的龍井村設立「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筱田治策出任總務課長。他在《白頭山定界碑》(第223-228頁)一書中,論述了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定界,光緒年間兩次勘界,以及1909年《間島協約》的簽訂等內容。

[4] 李漢基:《韓國的領土》,首爾大學校出版部1996年版,第328頁。

[5] 有關穆克登確定黑石溝、紅土山水為界,詳見於李花子:《明清時期中朝邊界史研究》,第56-87頁;李花子:《康熙年間定界與圖們江上流堆柵的走向》,《朝鮮·韓國歷史研究》第13輯,2013年,第175-212頁。

[6]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793-1794頁。

[7]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卷,第1925頁。

[8]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795-1799頁。

[9]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1829-1830頁。

[10]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卷,第1961-1962,2041-2042頁。

[11] 《清聖祖實錄》卷246,康熙五十年五月癸巳,第6冊,第441頁;卷247,康熙五十年八月辛酉,第6冊,第448頁。

[12] 金指南的《北征錄》一直被其家族後人秘藏,直到1930年由後孫追錄,1945年由朝鮮總督府「朝鮮史編修會」抄寫出來,現收藏於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參見金指南:《北征錄》「金世穆序」(第49-50頁);李相泰等譯:《朝鮮時代士人的白頭山踏查記》,序,第6頁。

[13] 《咸鏡道圖》製作於18世紀中期,收入李燦編:《韓國的古地圖》,第264-265頁。

[14] 《北關長坡地圖》製作於1785年,收入李燦編:《韓國的古地圖》,第64頁。

[15] 《茂山地圖》製作於1872年,收入首爾大學奎章閣編:《朝鮮後期地方地圖》,「江原道、咸鏡道篇」,2000年影印本。

[16] 《大東輿地圖》由金正浩製作於1860年代,首爾歷史博物館收藏,首13157。

[17] 三江口指西豆水匯入圖們江處,位於今天吉林省和龍市崇善鄉。在西豆水匯入之前,還有兩條支流即紅土水、紅丹水匯入圖們江,故被稱作「三江口」。

[18] 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編:《問答記》,1885年,膠片第28頁。

[19] 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編:《問答記》,1885年,膠片第33頁。

[20]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10頁。

[21] 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問答記》,1885年,膠片第35頁。

[22]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11頁。

[23] 有關圖們江上游支流狀況,詳見李花子:《圖們江正源形成考》,北京大學韓國學研究中心編:《韓國學論文集2013》第22輯,中山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24] 康熙《皇輿全覽圖》標為「阿幾個土門」(1943年福克司影印本),乾隆《一統輿圖》標為「阿集格土門」(乾隆25年銅版印行,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2003年影印本)。

[25] 李重夏:《別單草》,1887年,《土門勘界》,膠片第11頁。

[26] 李重夏:《追後別單》,1885年,《土門勘界》,膠片第10-11頁。

[27] 《勘明圖們江界址圖》(1885年第一次勘界圖)標註的日期為「光緒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參見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第284-285頁之間的插圖,以及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圖(第141336號),後者系1907年日本駐京公使通過清外務部獲得的摹本。

[28]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31-1833頁。

[29]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59頁。

[30]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38-1839頁。

[31]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40-1841頁。

[32]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11頁。

[33]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41-1843頁。

[34] 王彥威、王亮編:《清季外交史料》卷69,第1295頁;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第312-315頁。

[35] 高麗大學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第8卷,「清案1」,高麗大學出版部1970年版,第328頁。

[36] 朝鮮人所謂紅土山水「伏流四十里」,指的是從黑石溝的溝尾到紅土山水相隔40韓里,再湧出地面形成水流。根據這個說法,穆克登指定黑石溝為圖們江斷流處,紅土山水為圖們江湧出處,其間為伏流處。詳見於李花子:《明清時期中朝邊界史研究》,第56-87頁。

[37] 《通文館志》卷12,「紀年續編·今上(高宗)二十三年丙戌」,世宗大王紀念事業會1998年影印本,第3冊,附錄,第56-57頁。

[38] 參見李重夏:《丁亥狀啟》,1887年,收入《土門勘界》,奎章閣收藏,21036號,膠片第17-29頁。

[39] 參見李重夏:《勘界使交涉報告書》,1887年,膠片第5-7頁。

[40] 李重夏:《丁亥狀啟》,1887年,《土門勘界》,膠片第17頁。

[41] 李重夏:《勘界使交涉報告書》,1887年,膠片第19-21頁。

[42] 參見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51-1861頁。

[43] 李重夏:《勘界使交涉報告書》,1887年,膠片第21頁。

[44] 在《中韓勘界地圖》(1887年勘界圖)上,標註的日期為「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參見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第338-339頁)插圖,以及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圖(第141336號),後者系1907年日本駐京公使通過清外務部獲得的摹本。

[45] 參見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58頁;李重夏:《丁亥狀啟》,1887年,《土門勘界》,膠片第20頁;《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石光明等編:《清代邊疆史料抄稿本彙編》第8冊,線裝書局2003年影印本,第83-85頁。

[46]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67頁。

[47] 朝方提供的《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全文收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卷,第2392-2409頁)中,其內容與首爾大學奎章閣收藏的《覆勘圖們談錄》(書號21035),以及國家圖書館藏《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古籍清抄本)完全相同。其中,國圖本為正本的可能性大,這需要進一步進行文獻學方面的考證、鑒別。從該公文節略中,可以了解1887年勘界時中朝雙方存在的分歧和達成的共識。

[48] 參見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86-1889頁;《覆勘圖們界址談錄公文節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卷,第2392-2409頁。

[49]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卷,第2391頁。

[50]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1871-1872頁。

[51]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45頁。

[52] 高麗大學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第8卷,「清案1」,第437、445頁。

[53] 《琿春副都統衙門檔案》(摘錄),「吉林將軍衙門來文,光緒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收入楊昭全、孫玉梅主編:《中朝邊界沿革及界務交涉史料彙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230-1232頁。

[54] 高麗大學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第8卷,「清案1」,第451、463頁。

[55] 高麗大學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第8卷,「清案1」,第476-478頁。

[56] 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884頁。

[57] 參見奎章閣收藏的《白山圖》(收入《輿地圖》,古4709-1,參見本書的圖3),上面從立碑處的東邊開始向東流的一條水是斷流之水,標為「入地暗流」,它既不和松花江相連,也不和圖們江相連。從地理方位看,這個斷流之水是黑石溝。

[58] 李重夏:《別單草》,1887年,《土門勘界》,膠片第13頁。

[59] 李花子:《黑石溝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1期,第37-52頁。

[60] 1885年勘界談判時,中方代表指出,紅土山水距離黑石溝(黃花松溝子)的堆標最近,與之對源的是松花江東源,而距離鴨綠江源甚遠,若以紅土山水為界,則會使松花江水(斜乙水、董維窩棚水等)被「剪頭去尾」,即認為有礙於松花江,這是他們反對以碑堆、紅土山水劃界的原因之一。參見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問答記》,1885 年,膠片第34頁。

[61] 高麗大學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第8卷,「清案1」,第476-477頁;總理衙門輯:《吉朝分界案》,第1903頁。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歷史內參 的精彩文章:

徐蜀:《中華再造善本》瑕疵小記
徐蜀:對照明祖本、民國木版水印十竹齋箋譜》後……

TAG:中國歷史內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