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數據開放的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在京舉行
「政府數據開放的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暨中財—京東數科「數據治理與大數據法制沙龍」第二期在京舉行。與會學者從法律角度圍繞政府數據開放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展開深入探討。
數字經濟背景下的法治建設是學術界關注的熱門話題之一。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建議,應重點關注公共數據的管理規則、政府持有數據的安全性、政府數據開放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關係等問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表示,中國政府數據開放開局良好,對於當前政府數據開放的一些技術創新和治理創新應該持鼓勵態度,但也要警惕政府數據開放的「象徵性治理」。針對政府數據開放的技術層面問題,王錫鋅認為,數據應具有開放性、可檢索性、可機讀性、可利用性。
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海波看來,數據開放的同時要有糾錯機制和問責機制。在實施政府數據開放時,應該就政府數據開放的範疇設定標準,規範數據開放的程序,對政府數據公開的層面應實行分級管理,明確責任機制。對於公開的信息有誤、沒有依法公開等問題,應提供一個解決糾紛的快捷平台。
談及推進政府數據開放的意義時,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權認為,政府數據開放有利於盤活政府數據資源,釋放「政府數據紅利」,具有重要的經濟、社會與政治價值。
《財經法學》主編邢會強表示,政府數據開放不僅是行政法的課題,相關學者也需要與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學界加強對話,共同探討理論與實踐問題。在未來,還應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與政府數據開放的關係、立法的模式、數據開放範圍、數據開放的對象、數據的權屬等一系列問題的探討。
研討會由中央財經大學大數據法制研究中心、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治研究中心、京東數字科技研究院、《財經法學》編輯部共同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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