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非法佔中裁決!九被告終罪成

非法佔中裁決!九被告終罪成

2014年「佔中」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分別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和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日(9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9人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於裁決摘要中表示,認為法庭考慮有關妨擾是否造成不合理,需要衡量憲法保障下的示威權利,認為有關控罪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佔中」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邵家臻、戴耀廷、陳健民、 陳淑庄、張秀賢及鍾耀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陳淑庄、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等人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黃浩銘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刑期擇日宣布。

9人聞判後情緒大致平靜。陳淑庄難掩憂慮之情,一度深呼吸平伏情緒。李永達聞判時神情獃滯,需座在旁的黃浩銘拍肩以示支持。

法官:「公民抗命」非辯護理由

就首三名被告,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所面對的第一項控罪,法官認為三人早於2013年已協議會進行「佔中」行動,並打算於遮打道舉行相關抗命行動。直至於2014年9月,三人雖提早宣布啟動「佔中」,地點亦與原定地點不同,法庭認為三人只是修改了原有計劃,他們之間的協議依然存在,並在當刻宣布便是履行協議中的計劃。

法庭認為,三人錯誤衡量了將會造成阻礙的比例,並認為所造成的妨擾或阻礙並不合理,故不受相關法律保障。而法庭亦認為其餘被告在控罪相關時段及地點,不論是個人或是合議,亦有煽惑他人造成阻礙。

法庭亦認為有關控罪元素,不在於被煽惑者是否有真造成阻礙,只需證明煽惑者的意圖是去煽惑他人,及相信被煽惑者會去干犯有關行為,故不會對示威集會權利造成寒蟬效應。

指三人錯誤衡量造成阻礙比例

法官指,控方今次檢控並非如被告所言「會限制和打壓公民抗命或人權」,也不會造成被告所謂的寒蟬效應,而「公民抗命」也不是抗辯理由。如果控方能夠證明他們要佔據公眾道路的協議,按照他們意願進行,並造成不合理阻塞,這樣已屬違法,他們便不能埋怨控方控告他們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法官因此裁定今次檢控所採用的控罪全部都沒有違憲。

法官續指,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3名被告於2013年3月協議發起「佔中」行動時,他們的行為尚未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但已可以演變成該罪行,而當他們於2014年9月28日在添美道向集會人士宣布啟動「佔中」時,他們只是把原定計劃修改,由佔據遮打道改為佔據政府總部,但他們協議非法佔據中環及其附近道路的協議沒有改變,而這次佔據道路並不合理,因此屬違法,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而這個串謀直至他們於2014年12月2日表示有意在翌日向警方自首才結束。

法官考慮到第1至第7被告在事發時的發言,裁定戴耀廷、陳健民、陳淑庄、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等6人於2014年9月28日,藉個人或共同行事,煽惑在添美道的人阻塞附近的公眾地方和道路;而陳淑庄、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等4人於同日更煽惑在添美道的人去煽惑其他人阻塞附近的公眾地方和道路,因此裁定他們各自面對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但控方提出的證供未足以證明朱耀明干犯了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控方也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3人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

隨著佔中九人被判有罪後,

是否意味相關檢控告一段落?

答案:未完待續

港府:需時審視證據意味檢控或未完

多個團體今早到場請願。

2014年「佔中」發生已逾4年,48名「佔中」搞手當中,僅發起人戴耀廷等9名搞手被帶上法庭,但公然參與「佔中」、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的壹傳媒黎智英,以及其餘38名主要搞手至今仍未「落鑊」。社會各界均要求律政司儘快對黎智英等39名「佔中」搞手提出檢控,否則會令人質疑律政司失職、選擇性執法,對有財有勢的人包庇縱容。

根據警方數字顯示,於「佔中」期間,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其後被警方拘捕。截至去年7月31日,有225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14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103人被定罪,42人須簽保守行為,對比警方截至2017年7月底的數字,僅增加20人被定罪。

黎智英等39名搞手未落鑊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政府至今仍未對其餘「佔中」搞手提出檢控,令人覺得是放軟手腳,黎智英被視為整個違法行動背後金主,如政府不控告黎,會令人覺得律政司選擇性執法,對有財有勢的人投鼠忌器、不敢檢控。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法庭已就「佔中」9人作出裁決,其餘39名搞手亦應儘快檢控,否則會令人質疑不公平,黎智英被視為「佔中」最大「金主」,若政府不加以檢控,會令人覺得是縱容包庇黎,律政司再迴避就是失職。

社會各界均要求律政司儘快對黎智英等39名「佔中」搞手提出檢控。

對此,律政司回應指,因被捕人士眾多及所涉證據繁多,「需要相應時間去研究和審視相關資料及有可能出現的法律或技術問題,並就每名相關人士的適當處理方法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又稱,一直就可能涉及刑罪行為案件與警方保持溝通,依據《檢控守則》及適用法律和相關證據跟進,意味餘下被捕人士在將來仍有可能被檢控。

「佔中」歷時79日 民生大受影響

「佔中」纏擾香港長達79日,因罷課學生突如其來佔領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提早於2014年9月28日凌晨正式啟動,及後「佔中」行動更有擴大趨勢,由金鐘一帶擴散至銅鑼灣及旺角等地,直至12月中才完成清場,還路於民。

「佔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2013年初於報章上撰文,提出佔領中環的概念,戴同年3月聯同當時的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及牧師朱耀明發表信念書,三人被視為「佔中」發起人,其後舉行多場行動商討日,一直暗示會於2014年10月1日啟動「佔中」。

「雙學」學聯及學民思潮則於同年9月底舉行罷課集會,9月26日晚上突襲發動「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多名搞事份子被捕,促使更多人到場聚集。而「佔中」三人亦到場,於28日凌晨突然「騎劫」集會,宣布提早啟動「佔中」,同日中午集會人數增加,最終反包圍警方,癱瘓金鐘一帶交通,警方於下午5時58分首度施放催淚彈,更曾展示「速離否則開槍」的警告。

警方當日共施放87枚催淚彈,但無法驅趕示威者及控制場面。而佔領行動更由原有的灣仔、金鐘至中環一帶,擴展至旺角、銅鑼灣及尖沙咀,甚至出現佔領馬路,令市道蕭條,民怨沸騰,有不滿佔領人士自發清場,佔領區內多次爆發衝突。

多個的士團體、小巴團體提出緊急申請,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繼續佔據多處地方,最後旺角被佔領60日後終於「重光」。隨著行動漸失民意,示威人數大減,警方先清理金鐘佔領區,再於12月16日完成清理銅鑼灣及立法會大樓外佔領區,為期79日的佔領行動終於落幕,市面回復正常,但付上沉重代價。

百業受災 學者料損失1.1萬億元

「佔中」行動令香港陷入困局,多個商業及旅遊區被佔據及交通癱瘓,造成商店停業、學校停課、股市及樓市亦受影響。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教授雷鼎鳴曾撰文稱,「佔中」發生後的星期一及星期二兩日股市,共跌745點,而恒生指數每跌1點,相當於名義財富消失10億港元,意味恆指兩日帳面財富蒸發7000多億港元;即使考慮到股市易有波動,將蒸發金額減半,損失亦達3500億港元。

他又公開表示,「佔中」對香港造成內外傷,擔心中央對港實施大規模優惠措施的機會將減少,甚至會減少對香港的依賴,「佔中」亦令香港經濟發展減慢0.1%,推算香港未來30年將損失1.1萬億港元。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香港薈 的精彩文章:

熱褲港女搭車伸長腿 對座男網民感困擾

TAG:香港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