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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Roadstar投資人:一家自動駕駛公司之死(一)

對話Roadstar投資人:一家自動駕駛公司之死(一)

成立於 2017 年的自動駕駛初創公司 Roadstar,如今已是人去樓空。

造成這一局面的直接導火線,是今年 1 月 21 日 Roadstar 兩名聯合創始人佟顯喬、衡量發布《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關於處理周光違紀行為的公告》,問責另一名聯合創始人周光的若干行為。

選擇將內部矛盾公開化,在 Roadstar 一名投資人看來,最初對佟、衡二人採用溫和方式解決的幻想被打破。他態度強硬地評價這一行為:「明顯是敬酒不吃吃罰酒。」

當天,周光在一個有十餘家媒體的微信群發聲:1 月 22 日與 Roadstar 投資人、團隊技術負責人等接受採訪,正面回應被「罷免」一事。但在 1 月 22 日上午,該微信群解散,並稱「最新消息暫以投資人聯合公告為準」。

1 月 26 日,周光發表個人聲明,否認星行科技公告中的指控,並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個人名譽以及公司權益。

1 月 27 日,雷鋒網聯繫周光就這此事進行說明,他以「臨時有事,不在深圳」為由推脫了我們的邀約。此後,周光對外保持緘默。

過去兩個月,佟顯喬、衡量、那小川對媒體的表達使得輿論一邊倒,與 Roadstar 有關的矛頭全都指向了周光。但令人意外的是,Roadstar 投資人卻又近乎全部站在周光這一邊。

早在矛盾還未公開化之前,Roadstar 內訌傳聞就已經在自動駕駛圈傳開了:

a)先是佟顯喬、周光、那小川密謀讓衡量出局;

b)隨後,周光倒向衡量,「對抗」佟顯喬、那小川;

c)再是,佟顯喬不再擔任 Roadstar CEO、那小川離開董事會,衡量擔任代理 CEO,周光擔任 CTO;

d)最後,佟顯喬、衡量「罷免」周光。

四位當事人的經歷,活脫脫像一部劇情翻轉不斷的「無間道」電影。Roadstar 一位投資人則用「驚天動地」四個字來形容這場內鬥。

對話Roadstar投資人:一家自動駕駛公司之死(一)

過去幾個月,雷鋒網已經對話 Roadstar 創始人(主要是佟顯喬、衡量)、Roadstar 技術總監、中高層員工等相關知情人士,大多是從 Roadstar 公司視角獲取的單向信息。

而本文,主要是從投資人視角,記錄 Roadstar A 輪融資後,這家最有潛力晉陞國內一線自動駕駛之列的新創公司,在創始人與投資人的博弈下,是如何導致 Roadstar 最終走向停擺清盤的?

我們希望雄投資人視角,講清楚他們對這一事件的態度。本文的投資人,包括投資人 A、投資人 B、投資人代表 1、投資人代表 2 均為 Roadstar 天使輪投資方。至於 Roadstar A 輪投資人為何沒有發聲,據雷鋒網了解,一個主要原因是目前 A 輪投資人正在對 Roadstar 公司、三位創始人、那小川進行法律仲裁。

4 月 3 日,雷鋒網發布《獨家內幕 | 自動駕駛公司 Roadstar 之死》,文中存在爭議的細節進一步加劇了這一輿論走向。

當天晚上,在一個有天使輪投資人、周光在場的微信群里,一位投資代表表達了如下幾點:

a)「周光不發聲是有要求的。」

b)「我們投資人不希望(此事)成為鬧劇,也不希望這事情變得很臟。」

c)「幾位創始人陷入泥塘,從投資人角度不願意看到的。」

「不能狗咬你,你就咬回去。要不和他們有什麼區別。」周光當天在微信群里表示,「好好的公司被他們搞成這樣。」這是自「1 月 21 日事件」發生以來,他首次正面回應了佟顯喬、衡量、那小川對他的「攻擊」。

1 月 25 日與 1 月 29 日,也就是在佟顯喬、衡量宣布「罷免」周光(1 月 21 日)的幾天後,雷鋒網分別與 Roadstar 兩位天使輪投資人進行了對話。

4 月 3 日,我們聯繫周光希望獲得一對一的溝通機會。4 月 4 日,周光回應:律師建議先不以個人身份接受採訪,投資人會委派代表,包括投資人代表、離職員工代表接受採訪。

為了更好理解 Roadstar 走向清盤的來龍去脈,在正文展開前,有必要先了解 Roadstar 較為重要的時間軸信息:

1、2017 年 5 月,Roadstar 的天使輪 950 萬美金融資正式敲定。按照規劃,這筆錢足夠支撐 Roadtstar30 人團隊 18 個月的開銷;

2、2018 年 3 月,Roadstar 官方宣布獲得 1.28 億美元 A 輪融資;

3、2018 年 5 月,即 RoadstarA 輪資金到位後,那小川購買理財產品;隨後投資風控方花了 3 個月時間追回這筆款項;

4、2018 年 6 月到 2018 年 9 月 11 日之前,違規操作(購買理財產品、違規報銷等事件)、投資人與其協商溝通無果,佟顯喬、那小川被罷免:前者不再擔任 Roadstar CEO 一職,那小川不再擔任 Roadstar 董事。

5、2018 年 9 月 11 日之後,衡量擔任代理 Roadstar CEO,周光擔任 Roadstar CTO。

6、2018 年 12 月 16 日(從聘用合同上看),董事會委派投資人代表進入 Roadstar,擔任運營副總裁;

7、2019 年 1 月 21 日,周光帶領技術團隊在日本參展,佟顯喬、衡量在 Roadstar 官方公眾號發布公告:宣布周光「違紀」,罷免周光。

以下是 1 月 25 日 (投資人 A)、1 月 29 日(投資人 B)、4 月 4 日(投資人代表 1、投資人代表 2),雷鋒網與 Roadstar 四位投資代表的對話。本文主要討論了以下話題:

  • 購買理財產品:Roadstar 重大管理失責問題的導火索?

  • 除了購買理財產品,還有哪些違規行為?

  • 內訌的爭端源於誰?

  • 911 董事會後,佟、那退出

  • 爭奪公章始末

  • 衡量擔任代理 CEO 不合格?

  • 董事會委派投資人進入 Roadstar

  • 「罷免」周光,投資人怎麼看?

  • 佟顯喬、衡量私自召開董事會

  • 3 位創始人之間的矛盾在哪裡?

  • Roadstar 將如何收場?

雷鋒網新智駕在不影響閱讀的基礎上,對文中提問順序進行了編輯與刪減:

註:1 月 25 日採訪的為投資人 A;

1 月 29 日採訪的為投資人 B;

4 月 4 日對話的為投資人代表 1、投資人代表 2。

對話Roadstar投資人:一家自動駕駛公司之死(一)

1、投資人發聲

雷鋒網:先介紹一下,你所在的機構,如何接觸上 Roadstar 這個項目的?

投資人代表 1:Roadstar 是一個比較特殊和優質的團隊,我們也關注這個領域,出來了新的機會,我們都會積極去聊並且參與。

雷鋒網:特殊在哪裡?

投資人代表 1:所謂的特殊,就是他們技術背景比較強,這個團隊技術實力比較強,這是我們的一個判斷。

雷鋒網:你這邊參與到 Roadstar 的天使輪,還是 A 輪投資?

投資人代表 1:我是天使輪。

雷鋒網:你們兩位有其中一位是 A 輪投資方?

投資人代表 2:你就理解為我們都是投資人代表就好。

雷鋒網:方便透露你是哪個機構,當時怎麼認識到他們三個人?

投資人代表 1:前面我也表述過,因為我們關注這個領域,所以這個領域裡出現新的項目,我們都會覆蓋,而且也是我們的投資風格。所以,當初聊過眾多自動駕駛項目里,我們選擇了這一家。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過程。

雷鋒網:在早期的時候進天使輪之前,跟那小川接洽,還是說跟佟顯喬(周光、衡量)他們三個人一起聊這個事情?

投資人代表 1:天使輪之前,我們肯定跟團隊都見過,然後再決定投資,這是我們一貫的風格。

雷鋒網:Roadstar 方案打動你們嗎?

投資人 B:往感測器融合的方向做,路線是對的,真正做出來也花了一年多時間。他們做出原形是(2017 年)年底了,上市是 2018 年年中。後來我在去看別的(自動駕駛公司),橫向對比,(Roadstar) 領先很多的。

雷鋒網:現在技術也是領先的,雖然打了「半年架」?

投資人 B:對。這次爭鬥事件,投資人支持周光是有原因的。周光的品德和品性是這麼多人裡面最好的。從和他們(三人)接觸,周光不是看個人利益,都是說公司怎麼好,寧願為了公司放棄自己的利益。

第二,基本上感知的技術是周光做的。最後,整個自動駕駛賭的還是技術。為什麼我們最後投資人一起發聲音支持周光是有原因的。

雷鋒網:現在外面的口風完全相反,好象名聲上把周光拍死了?

投資人 B:不管外面怎麼樣,最後我們控制了錢,周光控制了團隊。除了人和錢以外還有什麼東西?

2、購買理財產品:Roadstar 重大管理失責問題的導火索

雷鋒網:2018 年 9 月董事會(即 9 月 11 日)之前,投資方對那小川有一個懷疑和調查。當時是誰向你們說懷疑他去做理財 P2P,然後虧損了?

投資人代表 2:這個事情我來解釋一下。我們當時 A 輪投資款到帳(註:2018 年 3 月 28 日,Roadstar 宣布獲得 1.28 億美元 A 輪融資)之後,大約在到帳 3 到 5 天之內,這筆錢從我們託管銀行劃撥出去購買了一些理財類型的產品。

由於購買理財類型的產品是非保本金的,所以違背了投資核心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作為投資機構風控方,肯定會對這個事情引起高度重視。這是公司第一次出現了重大管理失責問題的一個導火索。

雷鋒網:對你們來說,觸及你們風險紅線的是一個理財產品?

投資人代表 2:對。因為我們投資款的用途、用項以及投資款在沒有用完之前存放的形式,在投入核心條款當中有明確規定。

這是一個性質性的問題,我們不討論它是 P2P 還是什麼東西。就這件事情來說,這在投資條款當中是不允許的。

雷鋒網:那這件事情發生,你們沒有要求那小川出局?

投資人代表 2:沒有。在這件事情發生第一時間,風控部門肯定先要把本金安全性放在第一位,沒錯吧?

從購買到追回來花了 3 個月時間,這 3 個月是大量溝通工作。先是把本金追回來,這是我們當時做的第一件事情。這對投資機構來說,一定是放在首位的。

雷鋒網:這個溝通,是和創始團隊溝通,還是和理財機構溝通?

投資人代表 2:都有大量溝通的。因為創始團隊可能自身的能力並沒有辦法通過這種方式來贖回。所以我們要跟創始團隊溝通,要求他們去理解我們的行為。

第二,我們要跟理財機構溝通,也希望理財機構知道我們的的態度,這都需要溝通。

雷鋒網:剛剛你有提到,在 A 輪融資到款幾天之後,把錢轉到了其它地方去買理財產品。中間花了大概 3 個月,一直 8 月份前後,把整個款項拿回來,對嗎?

投資人代表 2:對,中間溝通了好幾個月時間。

雷鋒網:我看到一個截圖,你們強制贖回理財產品在 9 月 20 號左右,當時董事會已經開完了。

投資人代表 2:不是,應該在之前幾個月,一直和他們購買理財機構方不停協調,我們也是跟他們進行了大量溝通和協商,這之前花了好幾個月的功夫。你看到的這個應該是事情出來後的一個時間點。

雷鋒網:你們理財產品贖回,需要一個金融機構去接盤?他們態度是怎麼樣,他們覺得這個風險大嗎?

投資人代表 2:我們這些投資機構都是非常具有職業性和契約精神的投資機構,我們在和被投企業(Roadstar)之間簽訂的協議當中,我們嚴格按照協議,遵守協議的契約精神來進行操作的。

由於他們違反了投資協議(購買理財產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一個性質問題了。這種性質問題肯定是首位的。而不是我們會不會抱著僥倖心理說,他們購買理財產品,是不是風險不大,等到期再說。我們任何機構承擔不了這樣的責任。

投資人代表 1:我覺得是理財產品的風險大小與這件事情的性質是無關的。

3、除了購買理財產品,還有哪些違規行為?

雷鋒網:除了買理財產品之外,創始團隊還有沒有其它違規行為?

投資人代表 2:這是一個導火索。後期我們發現這個團隊,至少在技術以外的方面(管理方面、財務方面)明顯缺乏經驗。

我們先後對這個團隊進行了兩次審計工作。兩次審計工作當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個別舉例,包括違規報銷、車輛採購方面的問題。我們是通過審計發現的。

雷鋒網:違規報銷的主體是哪個創始人?

投資人代表 2:我們通過審計發現,一個會計違規報銷,就是直接負責的責任人。

雷鋒網:車輛採購問題是誰在主導?

投資人代表 2:我沒有記錯,應該是通過那小川這條線來進行的車輛採購。因為整個車隊,每年會有大量的車輛採購,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是有一些車可能是通過個人渠道購買,並且車買過來最後的歸屬權放在了佟顯喬和那小川個人名下,這是我們不太認可的行為。

雷鋒網:本來應該是歸到 Roadstar 這個公司主體名下,而不是應該放在他們個人名下,是這麼理解嗎?

投資人代表 2:這是當然的。

4、內訌的爭端源於誰?

雷鋒網:他們三個人內訌的時候,投資人這邊是什麼時候開始知道的?是 8 月份還是 9 月份開始知道這個事情的?

投資人 A:應該差不多去年 8 月就曝出來了,投資人就知道了。

雷鋒網:那個時候內訌是讓衡量走?

投資人 A:沒有,讓衡量走是他們自己內部的(事情)。這個事從來沒有讓投資人知道,只是他們後來矛盾爆發,才把這些事情都揭出來。衡量那時是明確想讓佟顯喬和那小川走,所以衡量就把過去的那些恩怨都說出來了。

對話Roadstar投資人:一家自動駕駛公司之死(一)

註:佟顯喬、周光、那小川在微信群討論是否和衡量互換職位(左一),衡量與周光商量讓那小川出局(右二)

雷鋒網:之前他們私下想讓衡量走,是他們覺得衡量不作為還是覺得衡量在技術上真的就不行?

投資人 A:我們一直覺得他是一個學術造詣還不錯,整個形象、背景也都不錯,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當中,確實有(人)說他的能力不行。

衡量缺乏執行力,所以可能在公司裡面遇到一些困難或者底下的人會覺得他只是說教,又不帶著親手干,老是指示。

他們要擠兌衡量肯定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覺得衡量在公司裡面沒有貢獻。

雷鋒網:當時你們會決定讓衡量走嗎?

投資人 A:沒有。從我們的角度講,你只要不對公司有害,大家都不會說一定要把你弄走。大家一開始考慮的是讓那小川走。但佟顯喬要力保那小川,那大家都覺得你做 CEO 也不合格,那就你跟那小川一塊走。

如果投資人那個時候對衡量有意見,投資人就不會讓他去做代理 CEO。但現在回想起來讓衡量做代理 CEO 是一個最大的錯誤。本來他已經在低谷,把他捧上去然後又很快墜下來。他的心態就完全變了。

雷鋒網:內訌包括把衡量出局,或者說周光又聯合衡量讓佟顯喬、那小川他們出局,是不是投資人從一開始就站在周光這邊?

投資人 A:對,投資人從一開始就選擇站在周光這一邊。投資人一開始錯誤判斷認為,周光和衡量是可以和諧相處的,所以一開始認為周光和衡量是一邊的。但後來投資人發現他不合格,最後只能支持周光,這也是無奈的選擇。

雷鋒網:當時 B 輪是什麼時候敲定的?B 輪是泡湯了?

投資人 A:差不多也是去年的 7、8 月份。(估值)8 億美金,有兩個挺大牌的機構。

雷鋒網:那也是因為這件事情就沒有談成嗎?

投資人 A:對。投資圈應該在 8、9 月份就提出了公司內部的不合格。

4、911 董事會後,佟、那退出

雷鋒網:早期接觸的時候,有關注到他們股權結構分配問題嗎?

投資人代表 1:我們投的項目很多,各種各樣的股權結構都有。他們相對比較平均,早期並不覺得是一個特別大的問題。

投資人代表 2:我補充一下,因為當時員工持股平台在佟顯喬手上。我們盡調的時候,也是發現佟顯喬+員工持股平台的控制股份達到 40%,明顯高於另外兩個人(平均下來是 14% 左右),所以實際控制權當時在佟顯喬手上,並不是外面所說的完全平均股份。

投資人 B:說老實話,我們還是給他們太多信任了。沒想到最後這麼撕法,驚天動地。

雷鋒網:說到員工持股平台,是指深圳這個星行科技和路行科技這兩個公司主體下面?

投資人代表 2:對,持股平台的控制權在佟顯喬手上。

雷鋒網:這從法律上是他個人的?

投資人代表 2:我們以工商註冊為準,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員工持股平台表決權在他手上。所以實際上公司的控制權,從剛開始的時候也是在佟顯喬手上。

雷鋒網:到 2018 年 9 月 11 號董事會的時候,你們決定要讓佟顯喬和那小川退出,還是說這個前後有一些溝通?

投資人代表 2:沒有,我們並沒有在開始的時候要佟顯喬退出。從股權結構來說,他掌握了員工持股平台,他是這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當時是董事長、法人、CEO。

我們當時協調,希望佟顯喬在公司治理方面有一些進步。那小川由於財務方面的問題,包括購買理財產品等,明顯觸犯了我們的投資條款。所以我們與佟顯喬協商:希望那小川可以調整位置或者讓那小川離開公司等行為。

但對佟顯喬個人的法人位置、董事長位置和 CEO 位置,並沒有拿下,也沒有要求他離開公司。即使在去年 9 月的董事會之後,在我們董事會決議當中,只是罷免那小川董事席位,佟顯喬仍然是公司董事,我們沒有罷免他。

雷鋒網:佟顯喬當時沒被罷免,為什麼變成了衡量做 CEO?

投資人代表 2:佟顯喬是罷免了 CEO 一職但保留了董事位置。我們並沒有在那個時間點,趕佟顯喬出局。如果要趕他出局,為什麼會保留他的董事席位呢?

雷鋒網:佟顯喬作為一個 CEO,他得不到董事會半點支持嗎?

投資人 A:這是一個過程。投資人在一開始在處理佟顯喬和那小川的事情,還是沒有想去追究佟顯喬的責任。但在後來大家對佟顯喬整個人的個性,包括能力有了更清晰的認識之後就放棄了,這個事可能在去年 8 月到 11 月之間做的決定。

雷鋒網:如果當初佟顯喬他同意說讓那小川出局,那這個 CEO 的位置還會是佟顯喬嗎?

投資人 A:會啊,因為投資人一開始沒有動佟顯喬,投資人當時只給他提了一個要求,就是那小川出局。

雷鋒網:但我們聽到的一個版本是說,佟顯喬不讓他走是因為如果他走了,就是等於挨了周光的一記重拳,最後可能就變成了佟顯喬與周光的對立。

投資人 A:還有一個事情你看得出來,就是內部在搞鬥爭。本身來講,財務總監(註:指那小川)犯了錯誤,任何公司 CEO,哪怕覺得他是你兄弟,也得開掉,這個沒得說。

雷鋒網:但如果當時他那樣做了,會不會對他自己也有影響?因為有那樣的錯誤,投資人可能包括股東這邊可能還是會傾向於站在周光這邊。

投資人 A:一開始佟顯喬保那小川,然後投資人對他(佟顯喬)不滿。因為你也知道,大家投了那麼多錢,一直又這麼看重,我們一定不希望 CEO 出局。

我們非常不想看到這個結果,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讓 CEO 出局的。這個事情完全會影響融資和後續發展。實在是沒辦法了,只能說是他們自作自受。

雷鋒網:實際上佟顯喬還是可以去管理公司?還是說他可以繼續有一些招人或者財務上的權利?

投資人代表 2:當時保留了佟顯喬職位之後,跟佟顯喬在協商的狀態。為什麼讓他沒有當 CEO,並不是我們的初衷。

我們只是希望他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和 CEO,對公司內部治理有一些促進。嚴重違反了投資協議的直接當事人,他應該去處理。我指像那小川這樣的人,但佟顯喬對這個事情堅決不贊同。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辦法。因為我們發現跟公司實際控制人協商公司治理,已經協商不下去了。我們也並沒有外派任何人進來,只是他們內部創始人之間位置的調整。

這麼說,幾乎到最後的時間,我們仍然在尋求他們三人內部調整和內部合作來解決問題,而並不是尋求其它方式。

雷鋒網:但是這種內部的調整在你們主導下進行的?

投資人代表 2:不能說我們主導下進行的,這種說法我們投資人是不認同的。我們是嚴格按照投資協議、公司組織架構和制度來進行的。

雷鋒網:我看有媒體報道,在 9 月份董事會,還有一個驅逐那小川的理由,他隱瞞了創始團隊內部的矛盾,有這麼一個理由嗎?

投資人代表 2:對,我們在仲裁理由當中寫得比較詳細。

5、爭奪公章始末

雷鋒網:爭奪公章這個事件,據了解是投資方在主導的,讓周光去做這個事情。我們也看到一些截圖,最後 U 盾和公章也是保存在投資方。針對這件事情,你們有什麼解釋?

投資人代表 2:這個問題我覺得是一種誤傳,包括所謂的械鬥問題,也並沒有(發生)。如果真的械鬥,作為投資方,一定是通過司法機關報案的形式合法合理解決。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當時我們的投資人要求周光和衡量他們兩人將公章保管好。我們並沒有說要拿到投資方這邊來,而是讓他們把公章保管好,因為他們兩個也是創始人。

但是,他們兩人試圖去保管公章的時候,就被(佟顯喬)拒絕了。拒絕之後,當天晚上佟顯喬去了公司,把公章和 U 盾拿走了,人也聯繫不上。

作為投資機構來說,(我們)有非常、非常大的顧慮。因為作為法人,(將)公章和銀行的 U 盾帶在身上,人又不怎麼聯繫得上,這對我們資金有極大的風險。

我們並不是說佟顯喬一定會卷錢跑,但從風控角度說,至少要聯繫上這個人。人也聯繫不上,東西也不在了,我們肯定有很大的顧慮。

雷鋒網:他為什麼要去搶公章?

投資人 A:具體就不知道了。因為公司出任何決議都要蓋章,蓋不了章都是無效的。他可能是想把公章拿走,讓公司做不了任何決議。

這幾個聯合創始人太幼稚了,典型單純的工程師,學習曲線都很長,能力提升都有很大空間。對我們投資人來講,最大的失誤,就是在公司出現問題的時候沒有過早參與治理。

雷鋒網:讓另外兩個沒有法人身份的人去向財務討要公章,是不是會必然導致一些對抗?這個操作流程是否有一些不妥之處?

投資人代表 2:第一,事情是有前因後果的。第二,我們在過程中並沒有要求他們兩人去討要,而是和公司內部進行協商。說到底,我們從頭到尾,都是希望三個創始人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雷鋒網:那他們三個創始人有試圖把這種矛盾解決掉?

投資人代表 2:比如說,我們要求周光、衡量跟佟顯喬協商,但協商未果,我們也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反而是在協商之後,佟顯喬自己拿著公章走就聯繫不上了。

雷鋒網:後來為什麼公章和 U 盾處於共管狀態,這是佟顯喬妥協了?

投資人代表 2:共管是佟顯喬自己簽了字的。

雷鋒網:他為什麼又突然願意去把公章交出來?

投資人代表 1:這是協商的結果。另外也是對公司治理的一個尊重。

投資人代表 2:我來補充一下公章的事情,大家可能對這個事情更有理解。

第一,我們當時跟佟顯喬協商完後,也只是要求公章進行共管。為了不妨礙公司正常運營,公司的人力章、合同章、財務章等,並沒有進行任何共管。

第二,但凡使用到公章的時候,我們所有投資機構,沒有任何一次拒絕使用。我們保證這個公司絕對平穩的運行。

甚至我再說一句,在我們進行仲裁之後,我們也沒有對公司財務任何一次審批或者在花錢方面進行過阻攔,仍然是買什麼設備,做什麼活動,公司獎金髮放沒有晚過一天。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雷鋒網:後來我們看到的結果:U 盾是由深創投保管,為什麼是深創投來做了這個事情?據了解,深創投在裡面的股份並不是最大,投資額也不是最多的。

投資人代表 2:第一,我們投資機構之間是互相高度信任的。

第二,深創投位於深圳,公司也在深圳,從公司的運營便捷性角度來說,這個東西放在深創投最有利於公司正常運營。我們如果把這些東西拿到了第二個地方,那對公司的運營勢必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雷鋒網:我聽說在一系列公司矛盾的推動下,深創投一直是一個強硬的主導方,就您了解的情況,是這樣的嗎?

投資人代表 1:我們的投資人之間,還是有良好溝通的。同時在整個事情解決上,大家是高度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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