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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斤重的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部下烹殺了嗎?

一個王朝末代的時候,往往都會出現許多的流言,明末的時候也是如此。明末的時候,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一路攻城拔寨,佔領了明朝不少的城池。

明末的時候,天下大旱,人民面臨著嚴重的饑荒,在當時的社會當中有著不少人吃人的現象,百姓們都說萬曆皇帝十分寵愛福王,天下間的財富都在福王的王府當中,也就是洛陽的福王府,洛陽甚至比皇宮都要富有。

據說在大順軍攻陷了洛陽之後,李自成帶著部下衝進了福王朱常洵的王府當中,將福王活捉了,福王被捉了之後完全不顧尊嚴,跪下李自成面前請求饒命。

李自成不為所動,面對面前這個肥胖的王爺,他大罵道:「天下的百姓都餓得吃不上飯,你身為朝廷的親王,又是當今皇帝的叔叔,富甲天下,你卻只顧著你自己吃喝,不管百姓的生死?」後來李自成下令讓部下痛打福王,把他打得差不多半死的時候,砍了他的頭,把他三百多斤重的身體剁開和鹿肉一起熬了一大鍋湯,配著酒一起喝,稱為福祿酒。

這個說法有點過於獵奇和重口味,但是也能很好的體現當時人們對於明朝宗室的痛恨,那麼歷史上真的是如此嗎?

首先根據正史當中的記載,肯定不是這樣的,在《明史》當中,當時的情形記載的是:

「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從這段史料我們可以看出,對於當時的什麼煮肉和福祿酒並沒有明確的記載,只是提到了一句「遂遇害」,而且還可以看出福王身邊的侍從對他還是十分忠心的,甚至甘願為了他而死去。

在民國時期出土的福王朱常洵的碑誌當中寫道:「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但是一看落款,是福王的兒子朱由崧所寫的,這個實在是不可信,就此不談。

在有些人看來,福王被李自成的部下烹殺,實際上是滿清的統治者為了醜化李自成等起義軍的形象,毫無憑據,在史君看來,這種說法有點高估了滿清統治者的手段,既然《明史》都是清朝初年所修訂的,那麼為什麼不將這件事情記錄進去呢?豈不是更加有說服力,既然清朝的統治者都沒有將此事記錄在明史當中,那麼在史君看來,福王被李自成義軍所烹殺的說法,就應該是民間人們為了抒發自己的憤恨之心而杜撰的吧。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當時的福王,的的確確被割肉而食了,但應該只是割了一點,還沒有到了那種全身都失去的地步,不然後來的兩個內侍也不會趴在他的身上哭了。

史君認為,關於這個事情的真相,我們沒有必要一定要去探究,歷史當中最重要的還是了解王朝的興衰,而至於這些軼事,是沒有必要深究到底的。

作者: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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