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書法的雅與俗
時常聽到書法的雅俗之論,尤其是「俗」帽滿天飛,動不動就給某人的書法扣上「俗」字,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究竟何為雅?
何為俗?
真理不會掌握在少數人手裡。 凡是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考驗,人民大眾普遍認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一定是真理。
書法是雅還是俗,雖然沒有統一標準,甚至理解角度也因人而異。但凡符合文字約定俗成之規律,傳承書法法則,經歷住時間的考驗,被歷史和社會公認為經典的作品,就是雅的標準,這不是某個人、某個團體能否定了的。
方塊字形態,無論何種書體,點畫筆法符合法則,加以純熟的筆墨修鍊,寫出神韻意趣,就是雅。
蘭亭序的每一個點畫神態,都如同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每一個字,都如同人的身體,充滿活力。這就是形神具佳,也是普遍認為的雅。
有些書法家卻認為,蘭亭序的字很俗,而且,時下有一種觀點認為,凡是大眾說 寫得好的書法,都是俗字。
這種現象的產生,有諸多因素。當今我國書法界,並不是個個都是真正的書法家,不懂雅俗之分的大有人在;缺乏對傳統書法的理解的人很多;書法家之列濫竽充數者不少;為了一己私利,標新立異,眼裡只有自己書法的「雅」,而看別人的書法都是「俗」的現象見怪不怪。
書法的「禪意」、「拙味」、「趣味」,不是故作姿態而成,弘一法師的書法是有「禪意」「佛性」。但字裡行間充滿方塊字的法度,卻不失活力和自然的天性。任何藝術失去了法度,又不見「活力」和「天性」,僅靠做作,皆是塑料花,是「俗」。
當然,一味的模仿古人字跡,毫無生氣,不但沒有傳承古人法帖精神,而且失去書法自然天性,這根本不具備好書法的條件,沒有給人美的享受,這是「俗」的表現;有些書家,臨帖不得要領,不入帖,更談不上出帖,從哪裡來,到哪裡去,都不明確,書法成了「自由體」,是典型的「俗」;有些書家,傳統沒吃透,力求創新,生硬的書風,是「俗」;有些書家,筆力修鍊不夠,依賴技術、技巧,圖形式,缺內質,書風怪異,是「俗」。
凡此種種,才是書法的真正「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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