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第140課:「天地之數,起於牽牛」究竟是什麼意思?
標題中的問題答案放在前面:(1)「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是指天體運行從牽牛星起始;(2)美麗的女人被稱為「尤物」,源起於《左傳》中對四個亡國美女的總結。詳情請見下面「物」字解說中的黑體字。
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今天是第140課,講兩個漢字,分別是「物」和「犠」。這兩個字是《說文解字》「牛」部漢字的最後兩個字,詳情如下:
1、物。讀wù。現代漢語常用字。《說文解字》給的解釋是:「物,萬物也。牛為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從牛,勿聲。」依照許慎的說法,這是一個形聲字,物的本義是萬物,即客觀存在的物體,許慎給的原因一是牛的個頭比較大的牲畜,可以推及萬物;二是有爭議的「天地之數,起於牽牛」這八個字。
這裡的牽牛並不是牽著牛走的「牽牛」,而是古人認為:日月天體運轉起於牽牛星(牽牛星即河鼓二,亦即天鷹座中的牛郎星),天體運轉從牽牛星左轉,止於北斗星。日月起於此,則天地間一切術數皆起於此,因此,天地萬物之「物」的部首從牛。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稱:「戴先生《原象》曰:『周人以斗、牽牛為紀首,命曰星紀。自周而上,日月之行不起於斗、牽牛也。』」似乎認為許慎的說法有擴充附會的嫌疑,但卻基本認可他的說法。實際上,許慎的說法很可能是後起的意義,因為考古有發展,有了甲骨文。
(牽牛星與織女星)
「物」字有甲骨文,樣子如圖:
(物的甲骨文字形分解)
在甲骨文里,物字的右邊「以耒(農具)刺田取土,一舉耒起土為一墢,『墢』與『勿』在卜辭中用為否定詞,後來,勿隸定為勿,由起土訓為土色、色、形色,經傳多借「物」為之。《左傳.成公二年》:『物土之宜而布其列』物土即相土色。鄭司農(一般指鄭眾)註:《周禮.草人》:『以物地佔其形色。』物訓色則自非一色,引申得之為雜。《周禮.司常》:『雜帛為物』甲骨文物作勿,或從牛作物皆謂雜色牛,無作否定詞用者,西周金文則全作否定詞。」(《甲骨文字典》)
《甲骨文字典》里的這段話看上去很複雜,簡單說一下:「勿」字最早的字形就是以耒取土,後來隸定為勿,因為起土的原因,又訓為土色,色、形色。後來各種經典加了牛旁,以「物」來代替「勿」,但不管是「物」還是「勿」,在甲骨文里都指雜色牛,沒有否定的意思,到了金文里,「勿」才有了否定詞的用法。王國維的《釋物》稱:「卜辭云:『丁西卜,即貞,後祖乙古十牛。四月。』又云:『貞,後祖乙古物。四月。』……前雲『古十牛』,後雲『古物』,則『物』亦牛名。」王先生引用兩段卜辭證明「物」是牛名,然後他認為《周禮》稱「雜帛」是:「古者謂雜帛為物,蓋由『物』本雜色牛之名,後推之以名雜帛。」
因此,如果追究到甲骨文,物的本義有兩個,一是雜色;二是雜色牛(不是黃色的牛)。比如《詩經.小雅.無羊》有:「三十維物,爾牲則具。」三十是虛數。大意是:有幾十種毛色不同的牲口,祭祀用的品種全部就算齊備了。
(雜色牛)
當然,許慎受困於當時考古條件限制,無法讀到甲骨文,但他對物的本義的定義也很有道理,並不像某些人說的那樣完全是牽強附會。許慎所說物指萬物的本義,古代亦常用。比如《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指各種方術因種類相同聚在一起,各種事物因種類不同而區分開。後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質分門別類各自聚集。「方以類聚」後來發展成為成語,又由此再發展出另一個成語「物以類聚」,指同類的東西聚在一起,多指壞人彼此臭味相投,勾結在一起。兩個成語並不同義:「方以類聚」是中性詞,一般指客觀情況下的聚集,「物以類聚」一般是貶義詞,多指不好的聚集。兩個成語中的「物」,都是指的客觀存在的物體。
另外,物又指事或事情。《玉篇.牛部》:「物,事也。」不再舉例。
以上所說,分別指「物」字甲骨文本義和許慎《說文解字》本義。在本義之外,物字還有其他意思,舉常用的說說:
(1)牲畜的種類,品級。比如《詩經.小雅.六月》:「比物四驪,閑之維則。」《毛傳》:「物,毛物也。」驪是純黑色的馬,大意是:根據馬的顏色選擇四匹純黑的馬,騎術練習不停歇。
(驪馬)
(2)形色。《周禮.春官.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豐荒之祲象。」鄭玄註:「物,色也。視日旁雲氣之色……知水旱所下之國。」依照天象可以判斷一個地區的吉凶、水旱、豐收和災荒。孫詒讓的《周禮正義》稱:「凡物各有形色,故天之雲色,地之土色,牲之毛色,通謂之物。」這個解釋似乎也關聯了物字本義的來源:土色、雲色,牛色,都稱為「物」。
(天象與雲色)
(3)社會,外界環境。比如《楚辭.漁父》:「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說:)剛洗好頭要把帽子彈彈,剛洗好澡要把衣衫抖抖,哪能夠使乾淨的身體,沾染外界的污穢呢?再比如范仲淹的《岳陽樓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指不因外部環境之優和個人之得而喜悅 ,也不因外物之劣和個人之失而悲傷。
(傅抱石 《屈原漁父圖》)
(4)哲學用語。指物質,與「心」相對。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的唯物主義的「物」。(5)物產。比如我們平常說的地大物博。
(6)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廢,皆是物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杜預注說:「夏以妹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晉申生,以驪姬廢。」大意是:夏、商、周三代都是因為美人的原因而滅亡的,晉國的太子申生,也是因為驪姬的原因而自縊死掉的(就是「驪姬之亂」)。妹喜、妲己、褒姒、驪姬這四個美女後世稱為「四大妖姬」,我們現在稱美人為「尤物」就來源於這個典故。尤是「突出」的意思,「尤物」一般就指特別漂亮的女人。在《左傳》里,「尤物」指給國家帶來不幸的女人,即紅顏禍水。
(驪姬亂政)
(7)特指文章或者說話的實際內容。比如我們說某篇文章空話連篇,一般就說它言之無物。(8)選擇、觀察。比如物色人選。(9)法律術語。權利客體之一,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現在說「物權」,指的就是這個物。
此外,物還是姓,《正字通》有載。
物的小篆寫法如圖:
(物的小篆寫法)
2、犠(1986年《簡化字總表》為「犧」)。這個字有兩個讀音。
(一)中華書局注音版《說文解字》只標註了一個讀音xī。給的解釋是:「犠,宗廟之牲也。從牛,羲聲。賈侍中說,此非古字。」賈侍中指賈逵,許慎在這裡稱他的官名,對其他人則直呼其名,因為賈逵是許慎的老師。賈逵認為這個字不是古字,是漢朝人造的字。它的本義是古代供宗廟祭祀用的純色牲。
(純色牛)
《六書故.動物一》稱:「凡畜之牡,毛羽純具者,犠也。」《書.微子》有:「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犠牷牲。」《孔傳》稱:「色純曰犠,體完曰牷,牛、羊、豚曰牲。」比如:《呂氏春秋.行論》:「宋公肉袒執犠,委服告病。」高誘《尚書注》稱:「犠,牲也。」這句話的大意是:宋國君主脫去衣服,露出臂膀,牽著純色牲,表示屈服,述說困苦狀況。
有個「牛部」漢字排序方面的【猜想】可以思考一下:許慎把「犠」放在「物」之後,段玉裁稱牛部漢字「井井可玩」(有條理),說明字的順序安排很合適,由此猜想,許慎很可能知道「物」的本義就是「雜色牛」,因為後面緊跟了表示雜色牛的「犠」字,只是許慎認為物為萬物的本義更重要;又或者如許慎所說,他的老師賈逵認為「犠」字是後起字,所以,他把它列在了牛部最後一個漢字。
(二)犠的第二個讀音讀suō。指古代一種有雕飾的酒尊。《廣韻.歌韻》稱:獻,獻鐏,見《禮記》。亦作犠。《集韻.戈韻》有:「犠,酒尊名,飾以翡翠。」在網上找到一個饕餮紋三犠尊的圖:
(饕餮紋三犠尊)
犠的小篆寫法如圖:
(犠的小篆寫法)
最後附上犠與牷的差別:我們之前講「牷」字時,許慎稱牷為「牛純色」。這與上述《孔傳》說法有異,我們把牷的本義解為純色牛,第二個意義「完整的牛」;犠在各種典籍中都專指顏色純一的牲(牛)。其實,祭祀時,犠牲加牷牲,才是最高的祭祀禮,又因為牲本身就有完整的牛的意思,因此有了「犠牲」(犧牲)這個詞。
(【說文解字】之140,部分圖片引自網路)


※唐詩閑讀:「巫峽蒼蒼煙雨時,清猿啼在最高枝」
※唐詩閑讀:「回觀村閭間,十室八九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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