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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佛海自白書

民國二十七年我任宣傳部副部長,當時汪精衛是國民黨的副總裁,所以和他接近的機會多。當時抗戰的情形惡劣,所以每次和他談話,他就主張能和就和。我當時見國際上對中國除了道義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同情以外,沒有實際的援助,同時中國的國力,當時也趕不及日本,所以我自己對抗戰也沒有信心,因此聽了汪的主張,似乎有理,所以常常來往。當時由汪設法派高宗武赴港、滬,探聽日本的情報。高到東京去了一次,後來主席知道了,發了很大的皮〔脾〕氣,把高在香港的情報經費立即停止了。我一方面因為主席對高加了處分,一方面因為部務很忙,所以好幾個月沒有談和平的問題。一直等到十月中旬,漢口淪陷的前兩三天,我飛到成都,勾留了三、四天才回重慶。出我意料之外,梅思平於三、四天前到了重慶。他告訴我,他與高宗武到上海,和影佐禎昭及今井武夫簽了一個協訂〔定〕,他並和汪談過兩三次,汪已答應離開重慶去主和。我當時吃了一驚,因為汪已早來重慶,我留漢口,許久沒有見面。後來我去見他,他把那個協訂〔定〕給我看,大意是日本尊重中國主權獨立完整,所希望的是平等互惠的經濟提攜、共同防共和善鄰友好,其意包括承認偽滿洲國,並規定和後兩年內撤兵完畢。當時廣州、漢口相繼淪陷,長沙大火,情形相當危險。我想,敵人如果一口氣追下來,毫不停留,我們非崩潰不可。我對於敵人作戰計劃,雖然觀察錯誤,但是當時因為這樣憂慮,所以覺得有這樣的條件似乎可以和了。不過我說,高、梅固然不能代表中國,影佐、今井又那裡能代表日本?我主張慎重,不要上敵人的當。我提出:第一,要他們把這個條件閣議通過。第二,還要御前會議通過。第三,由總理大臣發表宣言,公諸世界。

我當時以為這三點絕對不能做到,那知梅思平再到上海回來,敵人居然都答應了,這真出我意料之外(但是近衛內閣究竟因此垮台)。不久報載日本開閣議了,開御前會議了,又載近衛不久要發表宣言了,那麼汪精衛就不能不離開重慶,而且我也要同去了。我以前以為隨便談談,到了真的要走,我真萬分痛苦。但是,我考慮的結果,以為和未必不是一條路,但是苦於無人去試探,最高統帥絕對不肯,而且不宜鬆口。現在汪既然願意去冒不諱〔韙〕,何妨試他一下?如果失敗,不過犧牲幾個人;萬一成功,於國家的利益就太大了——這是就當時國內外的形勢觀察的,所以我就隨汪到了河內。近衛聲明居然發表了(發表後被各方攻擊,被迫辭職),汪便親自起草所謂艷電,交陳公博到港發表,我也隨同赴港。

十二月二十八日一直到二十八年四月中旬,沒有一點活動,也沒有見過一個日本人。在這個期內,高宗武曾到過東京一次,又到河內去報告。大約在四月初,影佐禎昭和犬養健秘密乘專船由台灣徑到河內迎汪,沒有經過香港,我以後到上海才知道。我於四月十三日到滬,除卻和一個招待員晴氣少佐見面外,也沒有見一個日本人,和晴氣也沒有談政治,因為我沒有見汪之前,不願隨便和日本人接洽。不久汪來了,他主張到東京去,要我和高宗武等同去。到了東京之後,他帶著翻譯去訪首相平沼和陸、海、外、財各相,我們都沒有同去。他和他們商談的結果,決定由汪出來組織政府。當時,我沒有直接反對,但堅持四點:就是實行三民主義,國民黨自由活動,不改變國民政府名義和青天白日旗。當時我以為這也絕對做不到,因為要把他們已掛上的五色旗再挪下來,由我們再扯起青天白日旗;要他們把滅黨的口號和行動中止,由國民黨自由活動;要把他們聲言要打倒的國民政府、要剷除的三民主義再恢復和實行起來,他們對於前線作戰的寇軍將士和其國民怎樣去自圓其說呢?這不是他們對於侵略中國失去了號召的口號?所以我相信他們決不同意的。他們起初果然不同意。汪的意思,想在偽臨時政府和偽維新政府之上組織一個聯合中央委員會,在五色旗的左邊角上加一青天白日,我極力反對,這個問題就弄僵了。汪說:「你既然這樣主張,就派你去談。」我遂約板垣去陸軍大臣官邸,晚上九點鐘談到二點鐘,結果是不歡而散。所以那次在東京,組府的原則雖然決定,具體辦法則無成議。以後不知如何,他們卻都同意了,只希在國旗杆上加一個黃色和平反共建國的飄帶(以後也就取消了),這又出乎我意料之外,於是我沒有話可再說了。

組織政府的問題,我也仔細考慮過,就是是否會影響抗戰陣線?是否會增加敵人戰力?對於這兩個問題,我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這不是我狡辯,因為並不想藉此希圖減輕責任,不過公平的客觀的研究,自然的要達到這樣結論。

怎樣說不會影響抗戰的陣營呢?因為政府是在淪陷區組織的,這些地方早在敵人控制之下。如果在抗戰區,如昆明、桂林組織政府,那就是動搖抗戰陣營。而且當時南北兩個偽組織已經成立了好久,有沒有絲毫影響抗戰陣營呢?沒有的。

汪精衛 周佛海 張景惠 東條英機等人與大東亞會議各國代表紀念攝影

汪的號召力也許比當時兩個偽組織的首腦大,但是他是赤手空拳的書生,在戰爭的時候,不是手握數十萬大兵的軍人,另組政府是不能影響抗戰陣營的。事實上,偽府成立了五年多,除了一、二部分軍隊被共產軍逼的沒有生路,不得不參加和平運動外,抗戰陣營並沒有受影響。

怎麼說不會增加敵人的戰力呢?就精神說,敵軍要打倒國民政府,他們後方卻出現了一個國民政府;敵軍對著青天白日旗放槍,他們背後卻發現了青天白日旗,弄的他們眼花繚亂,意志模糊。我們聽見說許多在前線的敵軍將士對此很發牢騷,他們說:「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打仗!」也許有人以為國民政府的名義,比維新政府和臨時政府的名義,對內容易號召,所以南京偽府仍沿舊名,這乃是偽府的謀略,其實正相反,這乃是對敵人的謀略。在當時的南京出現了國民政府,對於敵軍的戰義和士氣實有不少的影響。一直到敵人投降止,有許多日人仍以為南京成立國民政府是日本上了當。至於物資方面,不但沒有因為南京偽府的成立而增加敵人的戰力,倒反使敵人礙手礙腳,不能暢所欲為。現在制裁偽員是法律上應談的責任,是正義上當然的。但是平心靜氣而論,除在敵軍部直接供敵人驅使的少數人外,要說偽員都是甘心賣國媚敵,卻不是平心之論。菲律賓現任大總統過去也曾擔任過菲律賓偽府的重要部長,但是現在卻被選為大總統。在偽府任職的不一定個個都是甘心賣國媚敵,菲律賓人民有這樣辯〔辨〕別,我們中國也似乎不能一概而論。敵人收買物資向來是由其軍部獨斷專行,南京政府不能過問。我們於是本著條約上日本尊重中國主權獨立的一點,常常和日本大使館糾纏,這樣也說應先和中國政府商量,那樣也說應得中國政府同意,弄得以後軍部要收買物資,關於數量和方法等問題都不能不和偽府先商量。偽府大多數主管人員都儘力去拖和擋,今天開會,明天談判,弄得問題不能立即決定。他們希望的數量,盡量力爭減少,購買價格也盡量力爭提高,購買方法盡量使其有利於人民。凡是能夠減輕人民負擔和騷擾的方法,沒有不力爭的。這樣掣肘和扯腿,所以以後敵軍部非常憤慨,仍舊單獨行動,不和偽府商量。但他們如果這樣,我們便向日本大使館抗議,弄得使館和軍部常常發生衝突,而且我們有時向陸軍指摘海軍方法不對,有時向海軍責備陸軍方法不行,弄得陸、海軍也常常摩擦,這都是鐵一般事實,不容捏造。這些雖然都是後來的話,但是我早於當時想到,在淪陷區域成立政府,只要我們不誠心聽命於敵人,只要我們應付得法,去運用掭#,那就只會妨礙敵人的行動,不會加強或加速他們的行動,只有把敵人控制的東西收回來,不會把敵人沒控制的東西斷送去。

我因為經過了這些考慮,而且以為有個有能力的政府在淪陷區,也可以多少替人民做些事,作些主,所以參加了偽政府。當然,別人也以為這是漢奸理論,但是如果能夠根據事實平心靜氣的研究,或者不致以為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狡辯。

我在偽府擔任的空名如行政院副院長之類雖然不少,但是都沒職責,既不能做惡,也不能做善。我的主要職務是財政部長、中央儲備銀行總裁、上海市長、上海保安司令。現在就這幾個職務,還有其他的兩個兼任,略說我所做的事。

在財政部任內,把敵人所控制的關、統、鹽三稅都完全收回來了。偽維新政府時代,每月開預算向興亞院領經費。當時鹽稅很少,關稅、統稅由興亞院控制,除給少數與偽維新政府外,全部供給敵軍使用。我陸續將兩稅全收回,不使供給敵人用。財部支出款項,除偽維新政府一向支付敵軍之治安協助費等少數經費,我不便立即取消外,我沒有支出一文供給敵軍部使用,就是治安協助等費,以後也逐漸減少以至取消了。敵軍用鹽一向是予取予求的,我一定要限制其數量,一再與日本大使館交涉,終辦到日軍購鹽,其數量由財政部和日本大使館訂約限制。但是寇軍不遵約定,大行走私,敵人有兵,交通工具又在他們手上,我也只得徒嘆奈何,沒有辦法取締了。偽維新政府時代所設立之華中鹽業公司,壟斷食鹽運輸,名為中日合辦,實則權操日人。我費盡心力,和董事長李閎菲會同進行,協力設法,終把日本股本退出,完全改為中國官商合辦,不久並改為純粹的商營。這個雖然是一部分的事,也可見我從敵人收回利權的苦心和努力了。

我以行政院副院長的資格,當然兼任敵產管理委員會的委員長。這個委員會成立的用意是要把日本所控制的在華英美「敵產」中,與中國人有關係的收歸中國方面管理,以便利中國人民。經我多少次的交涉,終能接收一部。其中本為中國產業而利用外人名義的,我都陸續發還原主;中外合辦的,華股發還原主,外股則代為保管;事業則以極少數的租金,准予使用;至於教育機關則無條件的都予發還。

我又以行政院副院長資格兼任物資統制(審議)委員會委員長。本來敵軍收買物資是獨斷獨行的,我在前面也曾略提偽府不能過問,人民無處可訴。所以我們主張設立這個機關,要把他們收買物資的辦法,如價格、數量、種類、時間和方法,都拿到這個審議會來審議。軍部本可以自由行動的,現在忽然要受這個牽制,當然不肯,經過許多哄騙和周折,好容易才達到目的。我利用這個審議的機會,能改的就改,能拖的就拖。我故意把審議會期定為一個月一次,以後率性借故拖延兩個月或三個月召集一次。他們籌辦軍需急如星火,未經審議又不便施行,常經由日本大使館請求召開,我只要有口實可借,仍盡量拖延,因為這樣,他們所受的妨礙和耽誤實在很大。所以敵軍部尤其是經理部,對於我和重要職員如陳君慧、袁愈佺等都恨之刺骨。對於這個審議會也視如眼中釘,他們又不便提出取消,只有不理。所以以後仍舊恢復單獨行動的辦法,另行組織直接指揮的機關,例如總力社等進行購買,只把不重要的問題等到開會提出審議,以敷衍門面。

我為此事曾向堀內公使提出抗議多次,但是日使館對於日軍部也毫無辦法。

現在略說中儲券的問題。敵人當時發行軍用票遍及華中、華南,敵人無限制的要發多少便發多少,而且發行數目中國方面完全不知,且以軍票控制金融,操縱物價,人民生計受其壓迫。為對抗這種現象,所以發行儲備券來抵制。最初敵人尤其在華軍部極力反對,以後雖然同意,但限制儲備券的用途,一切公用事業只收軍票,不準使用儲備券。嗣經多方交涉,漸擴大。根據敵人反對儲備券的發行和流通的事實,就可知他們發行軍票於他們有利,發行儲備券於他們不利了。後來經過許多的方法,好容易才把軍票的發行停止。以後敵人的需要固然是仰給於儲備券,但是並非敵軍部直接向中儲銀行予取予求,乃是日本正金銀行向中儲透支。銀行間的往來訂有借據,事實上敵人投降前,正金所欠的款都已陸續以金條還清了。而且每次透支的時候,他們所要的數目,我都借故核減,決沒有他們自己發行軍票那樣便利。發行儲備券,廢止軍用票,即〔既〕可考查敵人所用的數目,又可相當加以限止,而中國金融、物價及民生也可不受其操縱。在當時的情形之下,為淪陷區金融、經濟及民生設想,也是不得已中比較好的辦法。而且中儲券發行準備有黃金十六噸、美金三百萬元、白銀三十萬餘兩、日金若干(以上數字記憶不清,但大概不差,可查明),這些資產都交給中央了。

陳公博任偽代主席,要我兼上海市長。我以上海為全國經濟金融中心,且為盟軍登陸、國軍反攻的連〔聯〕系地點,中央迭指示布置,以便配合盟軍和國軍作戰,所以也想擔任上海市長。因此,要程克祥代電請示中央,後來送來戴局長回電謂:「中央同意蔣信兄(是我當時的化名)任偽上海市長」。三十四年一月就職,除積極訓練布置稅警總團、保安隊及警察外,努力有利人民的事業,例如:取消敵人主張遍地設置之檢問所,以便利人民之交通和運輸;向敵人力爭配給上海市民食用米及其他日用品;取締借敵人勢力擾民之警察等事。

這裡還有一件事要說的,就是我雖然參加了偽組織,但卻反對日本承認南京政府。因為我覺得,我們出來是在試探和平,終極目地〔的〕是希望全面和平。如果日本承認了當時的南京偽組織,全面和平一定會弄僵,而且可以影響到中央的國際地位。但是我是偽府的一員,怎能公開的反對?而且當時有許多人擁護汪為正式主席,因為偽府主席仍用林主席的名義,汪是代理,因此我更不便明目張胆的反對。當時我的主張和立場衝突,非常煩悶。正在這個時候,似乎是二十九年十月,張競立由香港到上海,他說中央要阻止日本承認偽府,他打算到日本去,假裝表示中央有和平的意思,告訴日本,如果日本承認南京政府,以後就沒有和平的希望。

他雖然有日友西義顯作嚮導,但是要我寫信給首相近衛文麻呂和外相松岡洋右介紹,並可乘此表示南京方面也有人不主張日本立即承認偽府。我當時自首的事雖然沒有辦妥,但是中央所要做的事,於中央有利的事,我當然情願竭力,所以就寫了兩封信交給他。不久,我因到日本熱海去養病,乘便想見陸相東條和外相松岡,勸日本緩行承認南京政府。但是以我的立場很難措詞,我到陸軍省去看東條,有軍務局長武藤在座,我不便明說日本不必急於承認南京政府,我只告訴他許多理由,說南京政府主席仍宜推戴林先生的名義。他說:「帝國政府就要承認國民政府了,我們不便承認一個主席還在重慶的政府。」我問他:「全面和平要緊,還是承認國民政府要緊?」他說:「自然全面和平要緊。」我便說:「那麼你們為什麼要因為比較不要緊的問題妨礙比較要緊的問題呢?」他一笑,沒有回答。後來我去看松岡,他在病榻接見,我和他較熟,談得較懇切,他倒很明了。後來,因為軍部逼他太厲害,他所派隨張競立同赴香港的田尻和船津,又沒有得到中央確實的答覆——我當時早知道中央是一種謀略,不是真要和——於是他也不堅持從緩承認南京政府了。這一段話不是希圖卸責或諉罪,乃是說明我的政治主張。

現在要說我自首和協助抗戰的情形了。

張競立經滬赴日,說錢永銘先生對於當局非常關心。我和錢先生也認識,我知道他和主席的關係,所以在三十年的時候,我託交通銀行秘書、友人李北濤來往於滬、港,與錢和杜月笙接洽,請其向中央輸誠自首。因為我當時已實際體驗到敵人的野心不小,主張雖分歧,而侵略的心思卻是一樣,抗戰局勢恐怕要更加惡劣,尤其是日本承認偽府以後,和平之門已經關閉。但是往來數次都沒有結果。三十年冬敵人發動太平洋戰爭,上海租界被占,當時中央依靠租界掩護的各種活動都很受打擊,敵人在上海舉辦保甲很有成效,中央工作人員更不容易立足。我想我報效中央的機會到了,不過沒有相當的人員派赴中央,先是程克祥和彭壽兩人在我底下做事,他們是戴局長笠派的人,我當時不知道,以後不知如何被李士群所知,把他們關起來了。楊惺華向李士群力保,我也和李士群談過數次,程、彭便由楊惺華保出,帶來見我,我便請他們到重慶向中央申請自首。當時本預備楊惺華同去,楊也很願同往,後因為楊如果一旦失蹤,敵人方面尚不致至注意,李士群等必定追究,因恐全盤失敗,故不果行。彭、程於三十一年冬赴渝,三十二年二月回滬,攜戴局長親筆緘件,說已經呈准令我戴罪圖功,准予自首,並指示工作方針。

這乃是自首的經過。所以,去年十月九日何總司令應欽談話,謂本人和丁默屯阝早經自首。以後工作大要如下:1.設置電台。由楊惺華會同彭、程二人辦理,在敵憲兵嚴密監視之下,實在不容易。起先設在楊惺華住宅,因為被人查出方向,幾遭破獲,遂流動搬徒。後又設在我的舊寓,也幾乎被破獲。如果破獲,楊和我必遭敵人的毒手,彭、程更不必說,這種危險不是後方人士所能想像的。

2.探送情報。電台叫通以後,除籌款交彭、程組織情報網外,再由楊惺華、羅君強、馬驥良分頭刺探敵人情報,我也向他們的高級人員設法探訪。幾年來報告敵軍行動,使中央有所準備;探刺敵軍物資所在,使盟軍容易轟炸,使地下工作人員容易破壞。有利抗戰的情報,軍統局一定有案可稽。

3.布置軍事,配合反攻。三十三年春,中央再派周鎬做聯絡參謀,到我那裡常駐,我便介紹他做偽軍事委員會科長,後來又介紹他做孫良誠部的總參議,更介紹他和張嵐峰、吳化文各部密切聯絡,布置在蘇北津浦、隴海各線,準備攪亂敵軍後方,截斷敵軍歸路,和中央軍配合。後來又介紹他做無錫區專員,使和任援道聯絡,準備在京滬線上擾亂敵軍。周在京以財政部警衛大隊部做活動基地,活動費由我籌給,並令楊惺華及警衛大隊長楊叔丹與周通力合作,從事策反工作,馬驥良在事務方面協助。如果中央反攻,孫良誠等部必有重大貢獻。後果雖然因為敵寇投降,沒有機會表現,但是各部一年來維持地方、苦戰惡鬥的功績也很可觀。

4.營救和接濟中央工作人員。中央工作人員經費斷了接濟,總設法維持,遇難的也儘力營救,姓名不能全記,最大的例如在滬掩護以後並保釋蔣伯誠先生,保釋李明揚,在京保釋馬元放,以後並資送他回渝。

5.誅鋤奸偽。李士群替敵人做爪牙,危害中央工作人員很多,戴局長通知我剷除,使中央工作人員減少困難和危險。我便和羅君強、熊劍東磋商,歷時四月之久,費款千多萬(當時的千多萬實在可觀),終把他毒死。這個人一死,中央在東南秘密的抗戰工作才能順利進行。

6.保衛大上海。我就了偽上海市長兼保安司令之後,羅君強任秘書長,並調黃埔軍校學生數人,分任要職,遂就我所能指揮的軍警三萬人,擬具保衛大上海計劃。這個計劃交由程克祥電呈中央備案以後,就根據這個計劃配備兵力,排定戰鬥序列,並且補充軍費,加緊訓練。我想盟軍如果在上海登陸,我們也必定有相當表現。以後雖然敵寇投降,沒有機會表現使用,但是在中央軍沒有到達之前,我們維持了四十多天過渡時期的治安,未令一匪入市區,未向市內開一槍,市內沒有發生大規模劫掠和焚燒,卻〔確〕是有過這樣的準備。

八月十二日,程、彭兩人同來送交戴局長一個電報,內載:委座派我做上海行動總隊長(後經呈准改為總指揮),負責維持上海和滬杭沿線治安,並指定歸我指揮的部隊。我便呈報遵令就職,並呈派幹部人員,如羅君強等為副總指揮,羅併兼警察局長,楊惺華為經理處長,馬驥良為副處長,編成各縱隊,開始工作。上海情形本來就複雜,到了那個青黃不接的時期,就更加動蕩不安。敵軍中的中下級軍官,很多非常怒激,有一部分人想在上海實行焦土政策,如果上海被他們放了幾把火,全市甚至可說全國的精華就要完全毀滅了。正在這個時候,對日軍更有一種誘惑和一種刺激。所謂誘惑就是匪軍想入市區,派人和日軍聯絡,要他們旁觀。本來日軍中就有一部同情匪軍,他們到了這個窮途末路的時候,更主張和匪軍一起打游擊戰。

我便派羅君強、楊惺華、馬驥良等多人,分別和其下級軍官連絡,我自己也和其司令官松井中將、上海陸軍部長川本少將連絡,告訴他們委員長廣播的內容,要日軍必定要聽候中央命令。松井、川本雖然還識大體,但是他們的幕僚卻多打官話。他們說:「日本軍已經投降了,對中國軍隊不能抵抗,我們分不清中央軍和匪軍,所以只要是中國軍隊,不管是中央軍或匪軍,他們要入市區,我們不能阻止。」所謂刺激,就是上海市民受了敵人多年的壓迫,狂喜之餘,對持械日軍常常唾面侮辱,常常燃放爆竹打在日軍身上。這種行動即不能以力量禁止,勸說也沒有效力,非常難於應付。萬一一個日軍開了一槍,打死一個市民,上海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情形。同時,失業工人突然增加,工潮澎湃,野心分子再加以利用,真是火上加油。所以那個四、五十天,上海時時有毀滅至少有大破壞的危險。上海一破壞,國家社會損失之大實在不堪設想。所以那個時期,我差不多每晚只睡四、五小時,電話鈴一響,便心驚肉跳。僥倖各幹部的努力,這樣驚濤駭浪居然完全渡過。等到中央軍政大員一到,我的擔子才算卸下,中央交給我的任務也僥倖完全達到。我便電呈委員長,請准辭去上海行動總隊總指揮,把警察交還市政府,把軍隊交給戴局長,偕丁默屯阝、羅君強、楊惺華、馬驥良飛渝,自行投案了。

再說與第三戰區的聯繫。接濟盟軍登陸,第三戰區是最前線,所以我想和第三戰區一定要保持聯繫。三十三年秋,和羅君強商請張叔平謁顧長官祝同,並攜帶我呈蔣委員長的條陳,請派大員來滬,做全盤的軍事聯絡。張帶回顧致我和羅的親緘,囑我們加緊努力,並且由張面告:顧不久飛渝請示。後來顧派其秘書謝企石到上海,又帶來親筆信,說我上的條陳已呈委員長,並由他呈准派趙其錄駐滬,做軍事上的聯絡。後來趙因病沒有來,我便會同丁默屯阝,派黃埔一期生張海帆,攜帶配合反攻、清剿妨礙抗戰的游匪各計劃和日本軍事重要情報(這個時候敵人將發動對第三戰區的攻擊),間道往謁顧長官和第三戰區前線指揮官陶廣接洽。這個時候雙方軍隊對於擾亂敵兩側和破壞其後方接濟,以及清剿妨礙抗戰的游匪,都有密切的聯繫。顧派其高級參謀柏良,陶廣派其參議楊思一〔義〕,隨張海帆來到上海,作進一步配合反攻的計劃,準備行動,不久日本就投降了。

在日寇投降前的二、三星期,日本從桐廬和溫州等地向第三戰區還進行了一次攻擊。當時我很著急,如果第三戰區受了打擊,接濟盟軍登陸的行動要受很大的妨礙,所以和丁默屯阝商量,阻止敵軍前進。費盡唇舌,敵居然在八月初停止進擊了。這也許是他們預定的計劃,但是我們的謀略也不能說沒有影響。

三十三年夏,與丁默屯阝

托趙冰谷赴渝,與陳部長立夫、軍

委會賀主任國光接洽,由賀呈准何總長應欽,派軍委會高級參謀徐聲鈺、參謀柯侖隨趙到滬,並攜帶何總長親筆字兩張,交丁和我,以作憑證。他們奉命和我們及丁籌組「軍委會東南工作團」,我們立即籌備成立,和軍委會通電的電台也很快的叫通了。幾個月中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不久日軍就投降了。

三十四年春,陳部長立夫派林尹到滬和我及丁默屯阝連絡,積極發展淪陷區文化和黨務,設立「正風團」。林說已由陳部長呈准總裁,派林尹、胡鄂公、張國淦、丁默屯阝和我為主幹,我們就開始工作。七月底由胡鄂公赴渝報告並請示,但是他還沒有到重慶,日本已經投降了。

這便是我自首後協助抗戰、維持地方的大概情形。至於和中央駐滬的劉百川、羅保〔寶〕協力,援助其工作不在內。有人必以為這是投機取巧,我想一個人如果要拼著生命去投機取巧,這個投機的代價實在太大,這個取巧的辦法未免太笨。我在虎口中做工作,其危險實在不亞於前線作戰:第一,我向來是和日本人抬杠子的,所以有些日本軍官尤其是憲兵,加了「和平的抗日者」和「重慶分子」的帽子在我頭上。這是事實,當時許多人都知道,我不能憑空捏造。所以,敵憲兵中的激烈分子都想得我而甘心,假使有一個把柄被他們拿著,他們還肯放鬆?如林之江在滬,金之鳳在蘇,因中央關係被捕,敵憲兵想盡辦法要他們攀扯我,就是一例。而我和中央信使往還這樣頻繁,工作又這樣緊張,每天都有被他們抓住把柄的危險,也就是每天都有送命的危險。這不是我捏造,戴局長曾有兩次電報叫我注意,說敵人要解散我的稅警總團,並且於我有不利的行動,他已得了確實的情報。第二,反攻的時候更不必說,中央常常來電催促,說盟軍登陸在即,準備要加速進行。我是一個文人,負了這種軍事責任,雖然幹部都是有能力、有經驗的軍官,終覺得前途危險,艱難不能想像。自己平常深深的慚愧,深恐辜負了主席提攜培成之恩,所以決心於反攻的時候,於混戰或亂軍中一死以報。如果我能知過去未來,預料到敵必無條件投降,上海及周圍不要血戰,我也因此沒有危險,那我便是投機取巧,但我沒有這種未卜先知的本領。中央的指示,我自己的觀察,都是斷定上海必有一場惡戰。所以以一命報國家,以一死報主席,以贖過去的錯誤,乃是我當時的決心。命都不要,死都不惜,投機取巧為的是什麼?如果說當時我無路可走,不得不如此,那我要提請注意:我呈請自首效命中央的時候,正是敵軍在太平洋很猖獗,德國在歐洲佔優勢,日蘇訂了中立條約、保持友好關係的時候。

以上便是我簡單的自白,我不想狡賴,不想卸責,不想諉罪,只是赤裸裸的簡單敘述過去的事實、個人的心跡和政治主張,是非功罪,當敬候法律的裁判。

附註:

1.數年來與中央各機關聯合剿共諸事實,因系政府秘密,不便公開,故自白書本文中概未詳列。

2.自白書擬請准予在庭宣讀,並援陳公博例,准予發表。

自白補充

現在要說一說以二對一為比例,用中儲券收回法幣的經過。這是我非常痛心的,良心上非常對不住淪陷區人民的一件事,但是也經過了許多苦心,現在簡單的說一說:當時長江一帶及廣州流行三種貨幣,即法幣、儲備券和日本軍用票。儲備券和法幣是一對一等價流通的。當時日本軍用票的力量最大,因為儲備券發行不久,基礎不固,實力不充;法幣又因政府西遷,政府維持法幣力量還不到淪陷區,所以日軍票力量最大。在華日本軍部是反對中儲券發行的,所以對中儲券沒有好感。他們拿軍票的力量用種種方法壓低法幣的價格,以打擊法幣。儲備券和法幣是等價的,法幣跌價,同時儲備券也跌價,他這樣以一石二鳥的方法,同時打擊法幣和儲備券。所以中國的兩種貨幣一天一天的跌落,物價一天一天的上漲。我再向其經理部交涉,要顧念中國的民生,不可這樣亂來,但是他們以為法幣是敵性貨幣,要加以打擊。我那時對於維護法幣絲毫沒有辦法,良心非常不安,不得已只好退一步,謀儲備券的自全之道,這就是要避免儲備券隨著法幣的跌落。要達到這個目的,就是脫離儲券和法幣的比價,儲備券自行另定一種價格。但是一種貨幣另定一種價格,定要和別一種貨幣定一種比價。儲備券既和法幣脫離比價的關係,而因太平洋戰爭發生,又不能和美金髮生比價關係,不得已只好和日金之間成立比價。好象在三十一年一、二月間,那時敵人已把法幣和儲備券壓低到法幣和儲備券一元只值日軍用票四角多,我便和日本人交涉,想把中儲券一元定成等於日軍用票五角的比價。他們絕對不贊成,繼續以很大的壓力壓低法幣價值,同時也就是壓低儲備券的價值。到了好象三月間,每元法幣或儲備券的價值跌到只值日軍票一角五分了。這時人心惶惶,市面動搖不安,我真急得要死。法幣沒有辦法了,但是儲備券不能不即謀存,於是托偽府最高經濟顧問青木一男和軍部交涉,想辦到儲備券一元等於軍票兩角,但是市場上儲備券或法幣一元實際上只值日軍票一角五分。軍部不肯把日軍票和儲備券的比價定的比市場上實際比價高,所以他們主張就市場實際情形來定比價,就是儲備券一元等於日軍票一角五分。後來再四交涉,日方才肯讓步,採取儲備券一元等於日軍用票一角八分,於是儲備券和法幣就脫離了比價關係。這好象是三十一年三月底或四月初的事。敵軍仍舊以壓力打擊法幣,儲備券的價值雖然安定了,而法幣卻受了日軍票的壓迫,繼續下跌。我便托青木一男問日軍部是否要把法幣壓低到一文不值,如果他們是這個政策,他們就錯了。因為他們的目的在打擊重慶政府,而和平區的法幣不是在重慶政府手上,是在和平區的人民手上,所以如果法幣被軍票打的一文不值,重慶政府不會受一點損失的,是和平區人民受損失的,那麼南京政府就不能坐視,所以我對於把法幣打的一文不值就絕對反對。後來青木從中奔走,提出以儲備券收回法幣的辦法,我也贊成,但關於收回的比價問題卻發生了爭論:我主張一對一收回,日方反對。他們的理由是儲備券和法幣已經脫離了一對一比價,不能再以一對一收回,他們主張照市場上實際價格收回。那時法幣已經跌到一元等於日軍票一角或九分了。敵人的意思要把法幣壓到一元等於日軍票六分,然後再以儲備券一元收回法幣三元(因為儲備券的價值已固定為一元值日軍用票一角八分)。我仍然反對,並托青木回東京,向他首腦部交涉,結果以折衷辦法定為儲備券一元收回法幣二元,青木因此大受軍部的攻擊。

我的苦心和力爭經過,上海金融界都知道的。當時上海銀行公會會長葉勛好幾次對我說,全靠我主持力爭,否則上海金融崩潰,人民損失必定更大;不是我力爭,連二對一都不可得。

這雖然是事實,但是我沒有爭得到一對一,我心裡非常痛心,今天把經過說出來,不是想推諉責任,不是想減輕罪過,乃是想借這個機會向當時和平區的人民表示無限的歉意。法幣既然以儲備券收回,市場上就沒有法幣了,其當然的程度就是禁止法幣流通。這件事就法律上說,乃是犯法的行為,所以法律對我的處分,我甘心情願的順受。不過就經濟的觀點說,我覺得法幣不在淪陷區流通,對於抗戰區的經濟是多少有利益的。

這不是我狡辯,因為我不想因此減輕責任。淪陷區如果流通法幣,敵人就以這些法幣向抗戰區的邊區收買物資,就是等於內地的物資源源的流入敵人之手。因為敵人就可以無限制的得到法幣,就可以無限制的吸收內地物資。現在淪陷區沒有法幣了,敵人就沒有吸收內地物資的工具了,內地的物資流入敵人之手至少可以大大的減少。以後敵人要吸收內地的物資,就在邊區設法以儲備券收購法幣。因為敵人需要法幣很厲害,所以法幣日益漲高,儲備券日益跌落,這就是敵人不易得到法幣的原因。如果淪陷區法幣能自由的源源流通,敵人很容易得到法幣,法幣的價值就不會這樣漲高。

這都是事實,狡辯是不能製造事實的,所以我說禁止法幣在淪陷區流通,法律上雖然是犯罪行為,經濟上是於抗戰的物資和金融有利益的。

(選自《審訊汪偽漢奸筆錄》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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