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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圖賠2萬!視覺中國年賺3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

一張圖賠2萬!視覺中國年賺3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

一張圖賠2萬!視覺中國年賺3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

因給"人類首張黑洞照片"以及國旗、國徽等圖片標註版權所有,視覺中國陷入版權"黑洞"。4月11日起,該事件持續發酵。

昨天,天津市網信辦依法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對此,視覺中國再次發表致歉信稱,將全面徹底整改,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與此同時,東方IC、全景網等也無法正常打開。

視覺中國被廣為詬病的"維權套路"什麼樣?事件對版權經營有何影響?法律專家對此又是如何評價?

4月11日,視覺中國陷入黑洞照片輿論漩渦,後被共青團中央官微點名指出利用國旗、國徽圖片牟利,隨後一眾藍V排隊評論自家logo也被視覺中國收為囊中之物,甚至連歷史書上的人物圖也不放過。

而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4月12日,天津網信辦通報稱,連夜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進行督導檢查。

視覺中國發布微博再度道歉稱,接受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批評,全面配合監管部門徹底積極整改,目前,公司已採取措施對不合規圖片全部下線處理,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

同日,國家版權局專門發表公告要求,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表示,其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一張圖賠2萬!視覺中國年賺3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

調查視覺中國平均每天15.6起官司

每天打官司15.6起萬件訴訟中八成是原告

視覺中國號稱是以"視覺內容"生產、傳播和版權交易為核心的互聯網科技文創公司。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過去5年中,其官司近萬件。這些數據也揭開了視覺中國真正的盈利模式。

公開資料顯示,視覺中國盈利模式中有一項為"為內容生態中的生產者與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版權交易和增值服務"。另據視覺中國財報數據顯示, 2018年前三季度視覺中國"視覺內容與服務"板塊收入占上市公司總收入81.81%,實現營業收入5.7億元,同比增長34.48%,該業務實現凈利潤2.3億元,同比增長43.74%。隨著利潤和營收增長的還有視覺中國的訴訟案件數量。

其中,僅2018年,上述兩家企業裁判文書總量就達3348件,比2017年的1831件,增長了45.31%。

此外,在超過八成的案件中,兩家公司是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案由以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和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為主,佔比超過八成。

另據裁判文書收錄網站Openlaw的數據顯示,與"視覺中國"關鍵詞有關的法律訴訟,2018年全年共有2968起,2017年更是達到了5676起,也就是說,這兩年平均每天視覺中國就有15.6起官司要打。

圖片交易難查記錄 攝影師:不知道賣了多少錢

攝影師王強(化名)表示,像視覺中國、東方IC這種圖片網站,一般都有自己的簽約攝影師或者機構,他們會上傳一部分照片,但大部分照片是註冊用戶上傳的,註冊用戶中除了個人還有一些機構。視覺中國這種圖片網站並不是生產照片的公司,他們只是版權代理機構,網站上的照片署的版權擁有人往往也不是視覺中國。

對於上傳照片的人來說,照片銷售出去以後上傳者才可以拿到分成。據王強介紹,視覺中國剛創立的時候,分成比例是五五分賬,視覺中國和版權人平分,後來變成了七三分、八二分,"視覺中國拿收入的大頭,攝影師拿小頭"。

那麼照片上傳者如何知道自己的照片是否銷售出去、賣了多少錢呢?王強介紹,上傳者名下有一個賬號,可以通過這個賬號去看銷售記錄,但該數據上傳者自己無法核實,因此一些攝影師會懷疑自己的照片被賣了卻沒拿到錢,"這是常有的事情,其實不止視覺中國、東方IC等網站,只要銷售圖片的公司都會產生這種糾紛。"

在照片的價格上,王強表示,定價權是協商的,定價權可以在上傳者自己手裡,比如簽約的時候自己說照片賣多少錢一張,然後根據銷售量分成。但是絕大部分定價權在視覺中國,所以有時候照片具體賣多少錢,上傳者並不知曉。

李先生是一名自媒體編輯,他就曾經先後遭遇了視覺中國和全景網路的"維權信"。"我們在一篇文章中用了兩張圖片,這兩張圖片是被採訪對象提供的。但是大約過了半年,就接到了視覺中國發來的律師函,稱我們的圖片侵權,要求賠償。"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在與視覺中國代表的溝通中,對方一直建議其購買圖片合作套餐,並表示如果購買上述服務,侵權圖片可以算作服務部分,不用額外支付賠償。

一張圖賠2萬!視覺中國年賺3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

9張圖片索賠18萬元醫療機構房地產商中招

2017年4月,視覺中國曾將騰訊告上法庭,稱其在微信企業賬戶及新浪官方微博中,未經許可使用了9張視覺中國擁有版權的圖片,要求騰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18萬元。

對此,騰訊辯稱,在其他網站上也有不同水印的涉案圖片,不能證明視覺中國享有圖片的著作權。但最終,法院判決騰訊賠償視覺中國4萬元。

上述兩家公司的訴訟對象中,醫院和房地產商是"重點對象"。僅2019年4月,即將或已經開庭的訴訟中,就包含樂清市人民醫院、嘉興市第二醫院、湖北省中醫院、餘姚市人民醫院、上海集益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瑞安市人民醫院(瑞安市人民醫院醫療服務集團瑞安市婦幼保健院瑞安市紅十字醫院)等多家醫療機構。

2019年4月3日,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漢華易美的被告,開庭案件號多達19條。2019年3月27日,對金香港珠寶(深圳)有限公司的訴訟,案件號也多達10條。

高達4000多條的開庭信息,僅僅只是"視覺中國"維權的冰山一角。除了開庭信息之外,北青報記者發現,在已立案但未開庭的信息中,仍有多達3184條信息赫然在列。一家名為深圳市粵豪珠寶有限公司的企業,將在2019年5月22日迎來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多達31條同案由訴訟。

復旦大學法學院段厚省教授表示,類似這樣的集中訴訟行為,可能存在"濫用訴權、提起騷擾型訴訟的嫌疑"。

攝影師郭先生也表示,他也在視覺中國上傳過照片,當時的分成機制是五五分,通過系統可以看見哪張照片被下載了多少次,但看不到詳細交易記錄,他收到的報酬是按月計算的,並不清楚每一張照片賣了多少錢。

聲音自媒體應付出運營成本

虛構版權牟利情節嚴重或涉三罪名

針對視覺中國用無版權照片牟利這一行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若視覺中國通過圖片搜索技術將網上的圖片盜用至其網站上,再聲稱具有相應版權予以售賣或"維權"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調查屬實,則依據《著作權法》及《民法總則》的規定,視覺中國已經構成對相關圖片權利人著作權的侵犯且涉嫌不當得利,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若視覺中國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權的圖片作為事實基礎進行所謂"維權"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

北京博審律師事務所劉博今律師也表示,視覺中國若以虛構的版權,要求公司付款,可能涉嫌詐騙罪或者合同詐騙罪,但他強調,涉罪的前提是需造成對方損害並達到嚴重程度。

此外,上海律師丁金坤還表示,如果視覺中國以虛構的版權,捏造虛假的被侵權事實,起訴對方索賠,還可能涉嫌嚴重擾亂司法秩序,將會涉及虛假訴訟罪。

丁金坤表示,維權訴訟是維護版權人的合法權益,是正當行為,但如果走向極端,以不正當方式牟利,則該行為本身也會被法律制裁。此外, 針對在本次事件中,圖庫方的不當行為引發了輿論的關注和譴責,使得網站關閉、整改,不屬於免責事由。如關停網站的行為給客戶造成了損失,律師表示,相關客戶可以依據《合同法》及雙方的合同約定主張權利。

隨著公眾號、微博等各類自媒體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由此產生的圖片、文章、視頻著作權侵權糾紛數量較往年有大幅增長。法院法官提醒網路公司及個人,釐清法律所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對於非合理使用的情形應當取得他人授權並支付報酬。對於宣傳內容所使用到的圖片、文章,要加大作品創作的投入,要捨得投入成本,形成的著作權也要注重版權登記。購買他人作品時要注意合法來源的審查。

保護創造性勞動"二次拍攝"產生著作權

究竟什麼樣的圖片算侵權?

第一種情況,《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創新、創造性的勞動。視覺中國直接將他人的logo圖案做了矢量圖、打上水印,其中沒有"創造性勞動",當然不能享有著作權,視覺中國拿這個"蓋戳賣錢"本身就是對著作權的侵權。

第二種情況,廣義上的"二次拍攝", 一些官微編輯不理解:自己家的樓、自己家的產品被拍攝做成圖片之後,怎麼成了人家的知識產權?其實,商品、大樓本身並不產生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相反在拍攝過程中,攝影師是付出創新性勞動的,包括光線調整、明暗對比等,所以"二次拍攝"會產生著作權。

第三種情況,肖像權和攝影作品著作權之間的衝突。這次很多公眾人物、明星站出來吐槽:自己在一些公開場合的照片被攝影師拍了之後,賣給了視覺中國,自己一分錢都拿不到。肖像權和著作權屬競合關係,搞活動讓攝影師來拍照,如果不是事先釐清著作權歸屬的話,那麼照片著作權就是攝影師的。

所以請大家重視圖片侵權這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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