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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服並非漢朝人的服裝,起源遠早於漢朝,你知道能追溯到何時嗎?

在21世紀初期,中國國力愈發強大、越來越多國人開始重視人文文化的背景下,漢服運動拉開了序幕。

2002年左右,在國人普遍以為唐裝(滿族旗袍、馬褂)是漢家傳統服裝的情況下,一部分有識之士開始了以「復興漢民族傳統文化」為目標的文化運動,漢服便是這場運動的切入點。「華夏復興,衣冠先行」,這場民間自發的漢服復興活動,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規模日漸龐大,參加人數日益增加,一大批00後新鮮血液的注入更使得這場運動「愈演愈烈」。從2018年起,每年的農曆三月初三被定為中國華服日。

漢服

在漢服日漸普及的今天,當你在大街上或在公共交通里欣賞著衣袂飄飄,用攝像頭記錄下一幀又一幀由漢服構圖的驚鴻畫面時,是否思考過屬於它們各自的歷史和故事呢?

「漢服」一詞最早見於《漢書》,「後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而漢服又稱漢裝、華服、漢衣冠。關於漢服的起源,有很大一部分人以為漢服是漢朝時興服飾,其實不然。漢服全稱是「漢民族傳統服飾」,而漢族的前身是華夏民族,所以漢服的起源其實早於漢朝。關於「華夏」一詞的由來,《尚書正義》云:「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據《史記》記載「華夏衣裳為黃帝所制」、「黃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黃帝造屋宇,制衣服,營殯葬,萬民故免存亡之難。」這就是為何中國華服日定在農曆三月初三、黃帝誕辰的原因。

而漢服不僅僅是衣服,更是中國禮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左傳正義·定公十年》曰:「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周易·繫辭下》有雲: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便是自堯舜禹時期開始,服章禮制在中國就已十分重要了。周公以禮治天下,衣冠禮儀並行,方能體現華夏大國之涵。漢朝嚴格遵循周禮,禮典分為五禮八綱,五禮包括: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八綱包括: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禮、射禮、朝禮、聘禮。

其中,冠禮和婚禮是嘉禮的核心。冠禮為男子的成人禮,男子二十而冠,天子因需治國理政,可以提前行禮,女子成年則行笈禮,即挽發腦後做髻,以簪綰之。婚禮在五禮之中屬嘉禮,是繼冠(筓)之禮之後的人生第二個里程碑。據《儀禮·士昏禮》,周禮婚制崇尚典雅端莊,新人昏服(通「婚服」)的色彩循「玄纁制度」,取天地間最高貴的色彩為之。

昏服,通 婚服

禮儀與華服的結合,更是文化的傳承,中國「衣冠上國,禮儀之邦」的美稱當真名副其實。

隨著冠服制度的完善,中國的衣冠服制更加詳備。漢服的組成部分有首服、體衣、足衣、配飾。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體衣,須採用幅寬二尺二寸的布帛剪裁而成 ,且分為領、襟、衽、衿、裾、袖、袂、帶、韍等十部分。其款式雖然繁多複雜,並有禮服、常服、特種服飾之分,且不同朝代還有各自的鮮明時代風格。但根據衣裳結構,主要還是可以分為「上衣下裳」制、「深衣」制和「襦裙」制三大類。

「上衣下裳」,上體所著者稱「衣」,下體所著者稱「裳」。《釋名·釋衣服》曰:「凡服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避寒暑也。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衣為前開式,縫有袖筒,衣襟右掩的稱為右衽,衣襟左掩的稱為左衽。中國古代以右為尊,因此所著上衣一般為右衽,死者或部分少數民族才著左衽。《易緯乾鑿度》鄭玄註:「古者田漁而食,而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獨存其蔽前者。」

上衣下裳

「裳」最初只是將布裁成兩片圍在身上,到了漢代,才開始把前後兩片相連成筒狀,即現在所說的「裙」。後衍生出褲制下裳,稱為「短打」,多為勞動人民方便勞作所著。上衣下裳是中國最早的服裝形制之一,為漢服體系的第一個款式。據古代文獻記載以及出土的人形陶器證明,上衣下裳的服裝形制最遲在商代就已經形成。

春秋戰國後,出現了一種將上衣下裳合併的服裝,也就是漢服的第二大分類,名曰「深衣」,包括直裾深衣、曲裾深衣、袍、直裰、褙子、長衫等。「深衣」一詞來源於《禮記》的第三十九篇《深衣》篇,鄭玄《禮記目錄》曰:「名曰《深衣》者,以其記深衣之制也。」孔氏正義曰:「所以稱深衣者,以余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即上衣下裳分開裁剪,在腰部用不同色彩的布料作為邊緣相連。後世的長衫、旗袍以及現代流行的連衣裙都為深衣的演化產物。

深衣保暖性佳,但其特點是使身體深藏不露,雍容典雅,不適於勞作運動。故雖馬端臨在《文獻通考·王禮考·君臣冠冕服》中云:「至於深衣,則裁製縫衽,動合禮法,故賤者可服,貴者亦可服,朝廷可服,燕私亦可服,天子服之以養老,諸侯服之以祭膳,卿大夫服之以夕視私,庶人服之以賓祭,蓋亦未嘗有等級也。」但深衣多為貴族穿著,以彰顯女子之窈窕、士人之風雅。

深衣

深衣雖然在古代群衣中流傳最廣、流行最久,但由於上衣下裳制源自上古時期,所以歷代君王乃至百官行祭祀等大典時,仍需採用此制,以示尊古,上衣下裳制是華夏文明中服飾禮儀規格最高的形式。

漢服的第三大類則是「襦裙」。襦裙實際上是上衣下裳的一種,上身短衣稱為「襦」,與下身所束裙子合稱襦裙。但是這種上衣下裳的穿法沒有諸多禮儀規定約束,多用於常服,故不作為上衣下裳制的分支,而是獨分一類。襦裙按照裙腰之高低分為齊腰、高腰和齊胸襦裙;按照領子的式樣,分為交領襦裙和直領襦裙;按是否夾里,分為單襦和復襦,單襦有點近似於衫,復襦則更像是襖。

襦裙最早出現於戰國時期,到了漢代,因為深衣的時興而逐漸減少,因此有人懷疑漢代時襦裙已經絕跡。「緗綺為下裙,紫綺為上襦。」,漢代樂府詩歌《陌上桑》中對女主人公秦羅敷的穿著如此描述。由此可見,襦裙這種服飾在漢代仍在被使用。

襦裙

後至魏晉南北朝時期,襦裙再次興起,發展至隋唐五代時期,襦裙迎來空前盛況。

「長裙連理帶,廣袖合歡襦」,狹長的披子演化為生動的飄帶,下裙的用色也鮮艷大膽,令人過目不忘,而領口樣式豐富多變的上襦更是展現了盛唐思想解放之風貌。而後至宋代,在程朱理學「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的影響下,這一時期服裝一反唐朝的艷麗華美之風,而行淡雅恬靜之道,這種淡雅一直延續到清朝統治者的「剃髮易服」運動方被終結。

至此,華夏民族綿延了四千多年未曾絕斷的漢服文化畫上了一個句號。

而在漢服文化式微了三百多年後,21世紀初的今天,我們有幸覺醒了重拾漢民族古老莊重的衣冠文化的意識,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畏懼成為「異類」,穿戴漢衣冠,走出家門,走出國門,讓全世界一睹華夏風采。雖然像「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此類漢服禮儀普及的可能性已然渺茫,但漢服里蘊涵著的文化內涵:「儒、道、墨、法」等縱橫諸家的哲學思想、倫理道德和孝文化、乃至漢民族五千年來追求的「天人合一」境界……無一不值得我們撇開燈紅酒綠的浮躁,靜下心來細細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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