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吃瓜之後,香港市民最關心的是他

吃瓜之後,香港市民最關心的是他

「安心偷食」事件引來全城關注,但花生食完之後,市民開始熱議「哪款車Cam買得過?」「究竟的士司機會唔會被告?」

全港八成的士有裝車Cam 運輸署指引過於寬鬆?

近年的士司機與乘客的糾紛增多,很多的士司機為了保障自己都會選擇在車上裝設攝影和錄音裝置。有的士業界人士表示,香港現時約有1.8萬輛的士,估計約八成的士在車廂裝設了該類型的裝置。

其實,運輸署早於今年2月,就的士車廂自願安裝閉路電視系統,初擬了香港適用指引,當中提及閉路電視系統須合乎運輸署規定的技術規格,包括運作方法、聲音錄製功能及數據儲存等。

運輸署提及,的士車主在閉路電視系統運作時,須清楚告知的士乘客,他是身處被監察環境、閉路電視系統的攝錄裝置位置以及乘客不能要求停止閉路電視系統運作。同時,又要求閉路電視系統不可錄下乘客對話,惟少數情況下,基於個人安全受到威脅,的士司機則可按下「緊急按鈕」進行錄音。

不過,有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委員就認為,指引過於寬鬆,亦沒有法律效力規管司機不可發布片段,令乘客私隱欠缺保障,並指出「香港一般乘客好難信得過司機,一定唔會外泄(片段)。」

私隱公署:網上公開片段屬侵犯私隱

雖然運輸署草擬了指引,但始終都未落實。就是次事件,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公署昨晚再次重申,的士屬「半私人空間」,於車廂內安裝攝影和錄音裝置,收集乘客的影像及聲音,而目的是識辨乘客身份的話,做法本質上已屬侵犯個人資料私隱。

除非已得到乘客自願和明確同意,否則收集所得的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述明或相關目的(如作保安之用)。若將片段用於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或違反《私隱條例》,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和監禁兩年。

此外,若有人認為其個人資料私隱受侵犯而蒙受損失,包括情感傷害,可根據《私隱條例》向相關的資料使用者申索,以彌補損失。

哪些罪名可以用於提告?

若事件中兩位主角真的打算提告的話,除了可以根據私隱條例索償之外,還有其他罪名都可以適用。

翻查資料,以往就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有私隱爭議,2016年12月,一名的士司機利用智能手機拍下女乘客在車上喂哺母乳的照片,並把照片上載互聯網。司機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但日前萬能key「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廢武功,必須要使用別人的電腦或手機才算有罪。所以若要用這項罪名入罪的話,有大律師表示,需視乎該架車輛是屬於何人。

假如該輪車是屬於車行的的士,司機只是租用車輛,用車上的鏡頭來拍攝,該鏡頭是屬於公司或是車行的,司機沒經過公司批判就利用鏡頭拍攝,便有機會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

至於拍攝這些行為會否構成有違公德罪,就要視乎當時車輛是否行駛當中。他指出,的士在道路上行駛時,法律上會理解該輛車是身處公眾地方,故不論司機是使用自己的手機抑或是別人的裝置來拍攝曖昧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有違公德罪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不過,若車上有貼出「錄影進行中」的告示,通知乘客車內會進行錄影,若乘客仍然登車,即代表不介意及不反對拍攝。

另外,大律師同時指出,一般人都知道拍攝色情、裸露是不道德的,但若未達到淫褻的程度,只是偷拍其他人談情說愛,法律都不應該容許及縱容,建議政府若引入「窺淫罪」,應將該罪的定義範圍應該定得較闊,涵蓋不同層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香港薈 的精彩文章:

熱褲港女搭車伸長腿 對座男網民感困擾

TAG:香港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