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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節目含有「中國」二字,註冊商標無法成功,田明代表呼籲加強原創電視品牌保護

「我們有一批自主原創的優質本土節目品牌,但在品牌保護領域幾乎處於真空狀態。」 在昨天舉行的市領導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提案專題座談會上,市人大代表、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田明呼籲,對中國本土的原創電視品牌給予政策保護,儘快建立起一套強有力的措施保護我國電視文化品牌和創意內容。

「由於對品牌問題不了解、不重視,吃虧上當、蒙受損失的經驗教訓實在不少。」 在田明看來,中國本土電視文化品牌保護需要借鑒過往民族實業和文化品牌被侵吞先例。

創立於1992年的「小護士」品牌,曾一度是國內第三大護膚品牌,但在2003年底被法國歐萊雅收購之後,品牌被打壓,到如今幾乎銷聲匿跡。類似命運的還有更早創建的洗滌品牌「活力28」,也在被德國投資方收購後併入本國同類產品生產線,品牌最終走向滅亡。在傳統文化領域,這樣的例子也不罕見。中藥本來是我國傳統國粹,但是目前在美國的中藥專利申請中,日本已經佔到近一半,中國幾乎沒有。日本在中國六神丸的基礎上開發出救心丸,年銷售額達上億美元;韓國在中國牛黃清心丸的基礎上開發出牛黃清心液,其年產值也達7000萬美元。

放眼海外,對文化品牌保護不力的慘痛教訓也有先例。大名鼎鼎的遊戲俄羅斯方塊,並沒有為他誕生的國度俄羅斯帶來過與它的實際品牌價值相符的收益。甚至這個遊戲的發明者,從他1984年寫下代碼,至遊戲風靡全球的十幾年間,都與這款遊戲的銷售、研發、分成毫無關係。最後還是得益於他人贈送的股票,才得以享受到自己當年智慧的成果。

反觀如今中國本土的電視文化品牌,自主創新已經漸入佳境,原創領域生機勃勃,然而所面臨的國際競爭形勢卻更加險惡。 田明表示,長期以來,中國各地電視媒體打造的諸多電視節目品牌,幾乎從未得到有效的品牌保護。比如中央電視台《中國詩詞大會》、《朗讀者》、東方衛視《急診室的故事》等大量品牌節目都沒有主動申請註冊商標。

現有法律法規對於國有電視品牌的保護也處於真空狀態,在知識產權法律和工商法規等領域都缺少對電視節目品牌的有針對性的保護政策,且電視節目品牌的註冊申請也有重重障礙。類似於像中央電視台《中國詩詞大會》、東方衛視《中國夢之聲》、湖南衛視《中國最強音》這樣的電視節目品牌,如果要申請註冊商標,因節目品牌含有「中國」二字,一律無法獲得成功。田明認為,為了避免重蹈覆轍,這就更需要有政策法規的保護,讓弘揚中國價值觀、傳遞中國夢的本土電視節目,能夠抵禦境外資本和意識形態的侵略。

由於這些品牌保護領域政策法規的缺失,已出現了諸多問題。例如2016年,江蘇衛視打造了五年之久的品牌節目《非誠勿擾》,被一家私人婚慶公司的經營者起訴名稱侵權,並且二審敗訴,不得不臨時更改節目名稱。又如浙江衛視在製作自主原創節目時,卻突然被禁止使用「中國好聲音」這一品牌名稱。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曾製作過四季節目,已經在海內外華人聚集地區造成足夠強的影響力。 但海外公司利用我國目前的法規盲區,宣稱《中國好聲音》這五個中文字的品牌系荷蘭公司所有,將該品牌的巨大社會影響力奪走。

「借鑒歐美國家對文化產業品牌的保護手段,保護本土文化產業品牌已經勢在必行。」田明認為,發達國家無不高度保護和強化本國的影視文化品牌與知識產權。以美國為例,僅為了保護「米老鼠」這一形象品牌,美國政府就多次修改版權法、延長版權保護期,對保護民族品牌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他建議,文廣、工商部門率先出台管理、註冊辦法,保護國有電視文化品牌。比如明確所有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播出的節目名稱和品牌都屬於所在機構,外資和其他組織、個人不得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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