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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與書學的關係研究(四):李世民書史成就質疑

唐太宗與書學的關係研究(四):李世民書史成就質疑

從我們前面幾次發文分析來看,李世民興書學,未必是真正為了書法的發展,而是帶有政治原因和文治目的。既然唐太宗的興書學另有原因,那麼書史上李世民的成就究竟有多少可信呢?其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首先要知道在書史上人們對其公認的成就有哪些。以我個人所見資料來看,唐太宗的書學成就在史書中提及較少,對其專章論述總結,近代才有。如高遠樹在其文章《略論李世民在書法史上的地位》中,將李世民在書史上的貢獻總結為:一、搜求書法遺迹,確立王羲之的書聖地位;二、重視書法人才,掀起學書熱潮;三、身體力行,染指翰墨;四、崇韻尚法,理論先行。 這四條,其中第一,確立王羲之的書聖地位,上面有所論述,重點是質疑搜求書法遺迹;第二條,主要是說李世民提拔了虞世南、褚遂良等人才,上面也有論述,他所用的書法人才其實都是政治人才;第三條主要是就李世民留下幾件墨跡而言;第四條主要是就李世民留下的書論而言。這裡需要考述的是李世民的搜求書跡、作品、書論。以下就對李世民的這幾個成就試作分析。

唐太宗與書學的關係研究(四):李世民書史成就質疑

相傳李世民所種銀杏樹

1搜求書跡質疑

唐太宗在位期間,搜求、整理大量經籍,史書多有記載,應該無疑。在正史中記載專門搜求書法墨跡之事也有一些。如:

《舊唐書》卷八十四,《褚遂良傳》記載:「太宗嘗出御府金帛購求王羲之書跡,天下爭齎古書詣闕以獻,當時莫能辯其真偽,遂良備論所出,一無舛誤。」

《唐會要》記載:「貞觀六年正月八日,命整治御府古今工書鍾、王等真跡,得一千五百一十卷……購求人間書,凡真行二百九十頁,裝為七十二卷;草二千紙,裝為八十卷。每聽政之暇,則臨看之」 。

武平一《徐氏法書記》云:「太宗於右軍之書,特留睿賞,貞觀初下詔購求,殆盡遺逸」 。

還有一些瑣碎資料大致類同。此中「聽政之暇」臨看之,未必是就其書跡而言,有可能是就其內容而言。我認為唐太宗大肆搜集法書墨跡確有此舉措,不過這只是唐初對民間經籍購求的一小部分,除了書法外還有其他各門類,如樂書、醫書等,而主要的還是求儒家經籍,目的還是在於政治需要,是對隋史經籍湮沒的借鑒。如《隋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凡有經籍,自此皆湮沒於煨塵矣。遂使後進之士不復聞《詩》、《書》之言,皆懷攘奪之心,相與陷於不義。」 這段材料在《北史》卷八十一,列傳第六十九,《儒林上》中,有相同的材料。魏徵和李延壽都在強調儒家經籍的重要作用,也在暗示給唐太宗和後世君主重視儒家文化對統治的重要作用,所以史籍中有很多朝臣奏請購求經籍的材料,如《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十七:「方是時,大亂後,經藉亡散,秘書湮缺,德棻始請帝重購求天下遺書,置吏稱錄。不數年,圖典略備。」 類似購求天下遺書的材料還有很多,說明當時求購經籍是國家的一項重要文化措施。並且,唐以前書跡皆以手抄而成,凡所搜集的經籍都應該是書法作品,只是可能存在優劣的差異。從這個角度說,無論是購求真書書跡還是草書書跡都是在購求經籍。

唐太宗求《蘭亭序》是書史上的一段佳話。據說唐太宗為了得到《蘭亭序》,派大臣以誆騙手段而得。得到後,將其置於座側,朝夕觀看。在他臨終時,命其子李治(高宗)將《蘭亭序》隨他埋葬,《蘭亭序》就成了昭陵殉葬品。關於《蘭亭序》一直疑點重重,近代有名的蘭亭論辯,郭沫若、高二適等人對蘭亭序的有無、神龍本蘭亭序的真偽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辯。直到現在《蘭亭序》仍是書史上的謎團,對現在所見的蘭亭諸本,基本定為贗品。不僅《蘭亭序》是贗品,其他所見的王羲之作品都被定為是贗品。既然所見《蘭亭序》和其他王羲之作品為贗品,那麼關於李世民與蘭亭的傳說和搜求書跡的問題就應該重新看待了,因為我們沒有實物來證明唐太宗確實大肆搜求王羲之作品。

唐太宗與書學的關係研究(四):李世民書史成就質疑

唐太宗昭陵

2李世民傳世書跡評價

現在所見能確定是李世民的書跡有《溫泉銘》、《晉祠銘》和《屏風帖》。《溫泉銘》,唐太宗撰文並書,行書,存四十八行。1900年在敦煌被道士王圓發現,為法國人掠去,現藏巴黎圖書館。《晉祠銘》,行書,撰於貞觀二十一年七月,見於趙明誠《金石錄》卷第二十三,跋尾十三中。 《屏風帖》,草書,書於貞觀十四年,見於《唐會要》卷三十五,《書法》。 太宗的書法最初師承於隋代書家史陵。據《書小史》記:「陵(史陵)善正書,筆法精妙不減歐、虞。」 又經常與虞世南、歐陽詢、褚遂良等切磋書藝,並云:「吾臨古人之書, 殊不學其形勢,惟求其骨力,而形勢自生。」 這反映了唐太宗的書法學習歷程和書法觀。從其書作來看,確有魏晉二王風骨,與同時代虞世南、褚遂良等書家相比,其書跡大膽發揮、劍戟森嚴、凜然可畏之勢更為明顯,這也是王者書法特殊之處。但是如果從整體上和初唐的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四家相比,李世民的作品還是遠不及初唐四家,他的書法還稱不上一流,只能是算作二流。正如啟功先生《論書絕句》言及唐太宗作品時所云:「妙有三分不妥當。」 雖然作品中有「妙」的地方,但是還是有「三分」不足的地方。所以,唐太宗的書跡還不能作為學習書法的楷模,只能作為借鑒。

李世民在書寫上的貢獻主要是他首創了行書入碑,但這只是現在我們所能見到的以行書入碑的第一人,行書入碑也可能在早已有之,只是現在沒見到罷了。書史上的功績經常歸於個人,如倉頡造字、李斯發明小篆、程邈發明隸書等,其實這是史家對歷史貢獻「不合理分配」所致。書法文字的發展不同於科技發明,它不可能一個人獨立完成。沒有誰能夠一個人完成創立字體、書體的工作,總需要有前人多次探索和鋪墊基礎,才能完成一次巨大變化。所謂行書入碑也應該是在具備一定的技術或者民間匠人的探索基礎上才出現的。實際上並不是沒人想到以行書、草書入碑上石,只是行書、草書並不適合入碑,至少行書、草書的飛白、牽絲等筆法在石碑上是很難表現出來的。李世民能首創行書入碑,多半是其帝王的特殊身份之故。因為再困難的事情在君主的「天威」下都可能變成現實。

3李世民書論質疑

現今所見署名李世民的書論共有四篇,分別是《筆法決》、《論書》、《指意》、《王羲之傳論》。四篇中只有《王羲之傳論》確認為李世民所作,對其他三篇書論,歷來存疑。陳滯冬的《中國書學論著提要》中對李世民的四篇文章作了簡要考述。 認為《筆法決》來源不詳,是後人偽托之作,《論書》、《指意》見於宋代朱長文《墨池編》但是「引源不詳,真偽難定」;並認為《筆法決》的內容「大多抄自民間流行的蔡邕《九勢》、《永字八法》等,無甚深旨」 ;也有學者認為這篇書論和虞世南的《筆髓論》中《契妙》篇觀點看法基本一致「不知是誰抄誰」 ,認為李世民《指意贊》的注重內養、靜定的主旨,不僅與虞世南的《筆髓論》相似、而且和蔡希綜的《法書論》相似 ,如果虞世南、蔡希綜的不是偽造的,那麼李世民的就是抄襲的,或者是另有人依託的。虞世南的《筆髓論·契妙》記:「欲書之時,當收視返聽,……正者沖和之謂也。」李世民的《指意》、《筆法決》大抵是發揮了這段文字 ;認為《論書》「與史籍所見唐太宗對待王羲之書法作品的態度有很大不同。

至於這幾篇文章的價值,還是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文章中確有拼湊抄襲的痕迹,這是早已被人發現的了。雖然《王羲之傳論》確屬唐太宗作品,但是其意圖無非是抬高王羲之,這是他對書法文化的最突出貢獻,可惜他是以帝王身份為之,必然「上之所好,下必風焉」,極容易導致書法文化偏向極端。使王羲之書法經過初唐的發揮,其所代表的魏晉風度在唐人眼中已成為盡善盡美的範本,籠罩後世書法至今。並且,李世民稱讚王羲之書法「盡善盡美」 ,是源自孔子的《論語·八佾》第三:「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實際是把書法比同「樂」的教化功能,可見其儒家的思想觀念。所以,對唐太宗的書論我們引用時必須將其政治身份、書論的目的、書論的真偽等因素一同考慮,這樣才不能把錯誤「惡性循環」下去。當然,無論是書法或是什麼其他的學問,書中謬論,一向不少。讀書習藝者,均應要有些別擇能力才好。 而現今書法界正是缺少這種別擇能力,所以經常見到一些文章中直接引用李世民的偽書論來說明問題。我想對李世民的這幾篇書論最好是慎重為好。

主要參考文獻

汪篯著《唐太宗與貞觀之治》,求實出版社,1981年

韓國磐《論唐太宗》,《隋唐五代史論文集》三聯書店,1979年

王仲犖《隋唐五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李錦繡《試論唐代的弘文、崇文館生》,《文獻》,1997年2月

聲明:本文所有觀點皆代表個人意見,如有引用請說明作者「李少禺」。

唐太宗與書學的關係研究(四):李世民書史成就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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