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情感 >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

01.

結婚這件事看似簡單但也複雜,涉及到方方面面,有些事最好在婚前討論清楚,若是折騰到婚姻里再談,鬧了再離婚對彼此都不好。

結婚要慢,你要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男人的行為判斷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究竟是不是可靠?

夏玲遇到了一件挺糟心的事,她原本是跟男友要結婚的,但是婚前跟男友討論了一些問題,夏玲突然覺得自己愛錯了人。

夏玲是在工作後戀愛的,對方是她的同事,那時候男孩追她,夏玲覺得他真誠,兩個人也就在一起了。交往了大概有一年,就想著要結婚,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但問題是男友提出要結婚,可是沒有房子!夏玲也就問他房子的事打算怎麼辦?男友說好辦,然後給夏玲提出了三點要求:

第一要求夏玲每年至少存兩萬當首付買房子;第二裝修的費用得夏玲出;第三不能要很多彩禮,因為要買房,要了很多彩禮根本就沒辦法買房。

男友這樣說,夏玲就問了,既然要一起出首付房子寫誰的名字?誰料男友脫口而出:「我買的房子,當然要寫我的名字。」

夏玲繼續問:「咱們倆結婚後,你的工資用來還房貸所剩無幾,那共同的生活費是不是得我出,既然我要出錢為什麼不能寫我的名字?」

男友又說:「我的不就是你的,咱們倆結婚了都是你的。」

「錯,我的是我的,你的可不一定是我的。感情好的時候各種海誓山盟,感情不好的時候對簿公堂,法律可不講人情。況且要是感情不好,也沒人情可談了。」

夏玲一語就揭穿了男友的想法,結果可想而知,談不攏結婚,也只有分手了。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02.

也是透過這件事,夏玲算是看清了男友的真面目,這找她哪是結婚啊,分明就是「扶貧」,讓她付出和體諒,結果到頭來便宜都是男友佔了。

其實夏玲他們家要的彩禮不多,畢竟她父母認為只要是女兒嫁得好,多少彩禮都無妨。而且還會拿出15萬的陪嫁。但是男人不珍惜,這段婚事只有告吹。

當時分手的時候,男人還說夏玲:「你會後悔的,你再不結婚就28了,等你28,看誰會娶你?你只會越來越沒有本錢。」

夏玲直接怒懟回去:「沒事,沒有人娶我,我就在家裡當老姑娘,我怎麼辦不用你操心。但是無論怎樣,我都不會嫁給你。」

其實婚前對一些事情討論清楚,你也就明白了對方是一個怎樣的人。

通過這件事,夏玲知道男友是自私的,而且有點耍無賴,也沒什麼責任心,跟這樣的一個男人結婚,婚姻里必然會鬧到離婚。

結婚男女可以互相體諒,但是所有的便宜不能你一個人佔了,最起碼得對女人有一點好處,而不是為了愛情付出了所有,到頭來你一變臉,一拍兩散,女的一無所有。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03.

夏玲和她男友分手這件事,還涉及到網上一個很流行的詞,「扶貧式結婚」。

什麼是扶貧式結婚?

我看到有一篇文章是這麼寫的:不是說男方窮到沒房沒車的地步。而是一個男人婚前貸款買房,甚至借首付買房,但是房產證上只有男方自己的名字。然後娶個老婆讓老婆裝修,婚後再一起還貸。還有的更賊是,男方走爸媽的帳戶還貸款,用老婆的工資維持家用。

老婆生了孩子後讓老婆辭職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又罵老婆沒工資,全靠他一人養活。結果呢,女人沒有經濟支撐只能忍著,忍不住要離婚了,卻發現:自己會一無所有,因為房子跟你沒什麼關係。

這等於說什麼,女人付出了很多,婚姻一旦破敗,男方是既得利益者,而女人是受損的那一方。

男方說的很輕鬆,「我的錢都拿去還貸了,自然得你負責家庭支出」,可是若如此,不等同於女方還貸嗎?但是用途不同,性質也會不同,結果也會不同。

所以呢,女人在很多時候還是得考慮清楚自己的利益,結婚了又或者離婚,你會從中得到什麼。感情的事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有千般好萬般好,但是真到了分道揚鑣的時候,醜惡的嘴臉一旦露出來,你再後悔已經晚了。

「跟男友談婚論嫁,他提出了三點要求,我們分手了」

04.

現實中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而是有不少。

我舉個例子:青冉因為愛情嫁給了男友,她沒有考慮過房子車子的事。房子呢是男友貸款買的,借了三十萬沒提前告知青冉。青冉覺得男友都買房子了,她也就負責裝修,跟爸媽要了10萬自己又拿出10萬裝修。反正都成為一家人了,沒什麼好計較的。

然後,青冉結婚後生了孩子辭職當全職媽媽,男人反倒嫌棄她不掙錢,最後鬧了好幾年,感情沒了也就離婚了。

一離婚,男人要爭孩子的撫養權,還爭房子。因為房子是男人的名都是男人走他爸媽的帳戶還錢也就跟青冉沒什麼關係。青冉沒有房子也沒錢,自然也掙不到孩子的撫養權。

結果可想而知,幾年的婚姻,賠上了好幾年的青春,青冉到頭來輸的一敗塗地,一無所有,沒有房子,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沒有要到,等於是凈身出戶。

女人在結婚前一定得考慮清楚利弊,自己要在婚姻里付出什麼,承擔的風險又是什麼,不是說愛了就相信然後就義無反顧的嫁了。

感情好的時候什麼都好,感情不好的時候你哭都沒地方哭。

要知道最新版的《婚姻法》,保護的不是性別,而是個人財產。無論男女,有些事在婚前該算清的還是要算清楚。

「我愛你」的時候我們是一家人,「我不愛你」的時候我們就是仇人。愛情這東西,在很多時候真的沒那麼靠譜,還是要慎重一些。


今日話題:結婚了男人還房貸,把你的工資當生活開銷,卻不同意在房本上加你的名字,這樣的婚姻能要嗎?歡迎留言。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天亮了 的精彩文章:

已經奔五的70後女人,最好的活法就是「扔掉」這五樣東西,牢記!
「你此生最難的時候怎麼熬過來的?」成年人的崩潰突如其來,不易

TAG:天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