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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簡化,查詢已故親人存款不再需要公正

查詢已故親人存款餘額需要公證?這一問題在近期得到解決。

為了減證便民、優化服務,便利群眾辦理存款繼承。近日,銀保監會會同司法部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

此前,銀行為客戶辦理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詢手續的依據為《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發通〔2013〕78號,下稱「78號文」)。曾有人大代表提出,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餘額需要公證,給群眾尤其是邊遠地區困難人群造成不便,建議簡化手續。

這意味著,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但上述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要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餘額的,仍應按照「78號文」辦理查詢公證。

據了解,查詢範圍包括存款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產的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後,應書面告知申請人所查詢餘額。對代銷且無法確定金額的第三方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告知申請人到相關機構查詢。

2018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銀保監會組織銀行對經營中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清理。結合證明清理情況及人大代表建議,銀保監會選取了多家銀行開展調研,召開座談會,並與司法部、中國公證協會、北京朝陽區法院多次溝通探討。

銀保監會稱,考慮到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詢不涉及對財產的處置,實踐中可能引發爭議的可能性較低,操作程序等問題各方基本達成一致,因此,銀保監會會同司法部共同制定了《通知》,以落實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免公證提取問題,在保證存款安全和繼承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利。

具體而言,一是推動公安部門與銀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結合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逐步推進身份、戶籍、婚姻等信息的在線核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路」;二是對於已故存款人的小額存款免公證提取問題,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與最高法院、司法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進一步溝通,深入研究論證後確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既保護存款人財產安全,又便利群眾辦理存款繼承;三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究建立小額存款繼承風險分擔處理機制,鼓勵銀行根據實際情況和自身風險控制能力,對已故存款人的小額存款繼承提取免於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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