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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決定離婚前,要努力拿到這些「東西」,往後日子才不會差

女人決定離婚前,要努力拿到這些「東西」,往後日子才不會差

以前覺得結婚了就不能離婚了,日子過得好不好男人怎麼樣,那都是你自己選得,不管怎麼樣你都要把日子過下去,即使是為了孩子。可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不在選擇將就,不是我們變得隨便了,當初結婚得時候也是有愛的,但是我們不能預測結婚後的生活兩個人合不合適。離婚沒什麼大不了,沒有什麼比過後不幸福更苦的了。但是提醒女人,決定離婚前,你要努力拿到這些東西,往後的日子才不會過得太差。

第一:房子。房子能給女人足夠的安全感,男人能看考慮到你在離婚的時候把房子給你,這說明你們真的愛過。如果房子在婚前沒有寫女人的名字,那麼離婚後也很難得到房子,中途的房貸是你們一起還的,這也很虧。所以一定要在離婚前儘可能的掙得屬於自己的房子。

第二:孩子的撫養權。女人總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離婚了。這是很不對的。你這是把孩子當成包袱,你的孩子也不想給你背鍋。你們婚姻不幸福不是好孩子的錯,孩子不能沒有爸媽,但是他也不能在沒有愛的家庭中長大。如果有機會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畢竟女人能更好的照顧孩子,你們離婚了但是對孩子的愛還是在的,所以別再說是因為孩子不離婚的,有了孩子女人也有了依靠,那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

第三,婚內財產。女人決定離婚前,如果能為自己拿下婚內財產,日子多半不會差,結婚以後,兩個人的財產就是共有的了,但是如果離婚,兩個人的財產會平等分割,這對女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在男方犯錯的情況下。所以,女人要提前收集男方犯錯的證據,或者可以讓男人簽署放棄婚內財產的承諾,這樣,在你們離婚的時候,女人才能對財產有最大的獲得。有了可以保障生活的財產,女人離婚後的日子也不會查到哪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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