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官司戰:自動扶梯上不抓扶手的後果
當我們乘上自動扶梯時,會有提示告訴我們抓住扶手以確保安全。但當我們無視這個提示時,會有什麼後果呢?對此,一名加拿大女子為了爭取在自動扶梯上不抓扶手的權利,已經展開了為期長達10年的法庭戰。
2009年,Bela Kosoian在Laval市的一個地鐵站乘坐自動扶梯時,一名警官告訴她要遵守自動扶梯上用法語書寫的圖畫文字:「警告,請抓住扶手」。但她拒絕服從該官員的命令,並開始與其爭吵了起來。她最終遭到了拘留,並因拒絕抓住扶手被罰款100美元,另外還因未能表明身份而被罰320美元。當時她還被戴上了手銬,並被拘留了30分鐘之久。
Kosoian於2012年在市法院被判無罪後,隨即對該市提起了訴訟,辯稱自己並沒有義務抓住自動扶梯的扶手或是在警察面前表明身份。她到目前為止已在魁北克法院敗訴兩次,但卻依然拒絕放棄,而在本周二,她的獨特案件已由加拿大最高法院負責審理。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Bela Kosoian之所以拒絕抓住自動扶梯的扶手,是因為她並不將「警告」圖畫視為一項義務。在她拒絕表明自己的身份後,她與過分熱心的警察之間的緊張關係開始升級,並且最終在另一名官員趕到支援後被「武力帶走」。
審理前兩起官司的法官裁定該官員帶有「真誠但錯誤的信念」:即法律要求自動扶梯乘客抓住扶手,但同時也判定他「有合理的根據認為出現了違規行為」,從而認定其行為有正當理由。
而這一次,事情可能會有所不同了,因為最高法院大法官Clement Gascon已經暗示自己並不同意對不抓住自動扶梯扶手的行為開出罰單。
Gascon在訴訟期間的某個時刻曾說道: 「在我看來,如果我們要對沒有抓住扶手的人開罰單的話,那麼每小時都會開出數百張之多」。
本文譯自 Odditycentral,由譯者 HTT110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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