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傭與狗同住被虐待慘死,僱主竟無罪釋放
去年年初,馬來西亞發生一起轟動全國的刑事案件。
年僅21歲的印尼女傭阿德麗娜(Adelina)被59歲女僱主虐待慘死,令兩國民眾群情激奮,紛紛呼籲當局嚴懲兇手。
然而,上周馬來西亞高庭做出宣判,僱主安畢嘉竟然無罪釋放,輿論一片嘩然。
去年2月10日下午,阿德麗娜在檳城大山腳百利鎮一棟雙層別墅被救出。
隔壁鄰居稱,他發現阿德麗娜與狗一起睡在門廊里,已經有一個多月了。女孩看起來非常虛弱,於是便撥打電話報警。
被救出時,阿德麗娜已經接近昏迷,她臉部淤腫、手腳潰爛生膿、身上傷痕纍纍。
第二天下午4點45分,阿德麗娜在醫院去世,死因是失血過多引發多重器官衰竭。
阿德麗娜被救的當天,僱主與她的兩名子女都被警方拘捕,後來僱主兒子轉做污點證人。
據了解,阿德麗娜來自印尼棉蘭,兩年前偷渡來馬來西亞。
她來到安畢嘉家中後,狠毒的老婦人不僅經常虐待毆打她,不給她飯吃,還把她趕出屋外,讓她和狗住在一起。
驗屍報告顯示,阿德麗娜身上有多處撕咬傷疤,還有被酸性物質灼燒的痕迹。
此案在印尼和馬來西亞引發強烈反響,包括印尼外交部、印尼駐馬大使都表示關注並抗議。
4月18日,案件在馬來西亞高庭開庭,如果安畢嘉被控的謀殺罪名成立,唯一的結果就是死刑。
然而,主控官瑪麗扎副檢察長向法官表示,自己接到上面的指示,要求釋放被告,但這並不代表她無罪,控方保留訴訟權利。
至於具體原因,副檢察長沒有說明。
被告律師則辯稱,被告已經年邁,且女傭死因是營養不良,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虐待和涉及謀殺罪名。因此要求無罪釋放。
法官宣判稱,如果控方保留訴訟權利,今後仍可重新起訴被告,但至今控方也沒有拿出足夠證據,因此保留訴訟權對被告並不公平。遂宣判被告當庭無罪釋放。
就這樣,僱主安畢嘉在監獄住了一年後,終獲自由之身。
安畢嘉走出法庭時,向律師團代表握手致謝。
宣判結果傳出後,迅速激起眾怒。
印尼領事館總領事要求馬來西亞當局做出解釋,馬來西亞婦女組織、勞工組織也抗議請願。
互聯網上,一份為阿德麗娜伸張正義的請願書出現,很快有近萬人簽名聲援。
阿德麗娜的母親說:「這一年來,我一直在想念我的孩子,她的死亡不是因為生病,而是遭受折磨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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