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為街頭塗鴉設立登記處,以保護作品不被隨意抹去
近日,芝加哥市專門啟動了一個官方登記處,用於收錄藝術家在街頭塗鴉,這是一個旨在保護公共或私人財產屬性的街頭藝術的新計劃,以防止作品被人為或隨意地抹去。
「芝加哥的公共藝術是整個城市社區的重要組成部分,」聲明中強調道。
新計劃由芝加哥文化事務和特別活動部(Department of Cultural Affairs and Special Events)推出。流程上,政府鼓勵藝術家填寫註冊表格,每件通過批准的塗鴉會得到單獨的 ID 和一個城市徽章,作品將被編入公共資料庫供公眾查閱,且受到官方的法令保護。前提是公共創作均先獲得業主的准許,因此在夜裡未經同意畫下的塗鴉作品不受到保護。
目前資料庫里已有 150 件作品。註冊不是強制性的,不願意接受安排的街頭藝術家可以放棄編入權利。
Chris Silva with Yollocalli, Flight Patterns, 2017。來源:芝加哥文化事務和特別活動部網站。
塗鴉的創作內容可以是自由的,但不應有廣告,或含有冒犯性信息。芝加哥文化事務和特別活動部專員 Mark Kelly 對 Artnet 說,「我們不是藝術評論家,要去決定什麼是藝術和好藝術,」她說道,「只要它不是營銷東西,或者有著令人不舒服的幫派符號,以及在公共領域被認作具冒犯性的信息,除此之外,就是能被批准的。」
該舉措正好回應了芝加哥過去一年內發生的至少三起塗鴉清除事件。
其中一起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在執行城市美化任務時(原計劃是為亞馬遜入駐做準備),錯誤地清除了藝術家 Banksy 在公司 Cards Against Humanity 建築大樓外的作品。該公司創始人 Max Temkin 曾邀請這位法國街頭藝術家前來創作。
同樣的情況在各地均有發生。4 月 19 日,《洛杉磯時報》就報道了一則洛杉磯藝術家的巨型塗鴉被一堵新刷灰牆取代的事件,該塗鴉於 1984 年為紀念奧運會馬拉松比賽而創作。在塗鴉被清理前,藝術家 Baca 並未收到任何通知,她的作品已在文化部完成註冊,照例受到版權保護。
有的藝術家為此向法院上訴,並獲得了賠償。2008 年,藝術家 Kent Twitchell 根據「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向事先未通知就抹去他作品的美國政府及其餘 11 名被告提起訴訟,最終贏得 110 萬美元。該案件被視作 VARA 權利法案的里程碑。但這類情況仍比較少見。
公共領域的藝術創作因涉及複雜的財產歸屬權問題,常引發爭議。一個例子是在 2014 年英國 Bristol,一位當地居民將藝術家 Banksy 在公共區域的作品切割下來,放到網上想要出售,之後卻被政府沒收並將其擺入博物館。結果藝術家出來表示,他要把作品送給這位居民,因為他的意圖是真實的。
題圖來自 Jean-Philippe DelbergheonUnsplash,配圖來自芝加哥文化事務和特別活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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