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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國最年輕的死刑犯福田孝行:99年光市滅門姦殺案震驚日本 下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120講)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上集說到99年,18歲1個月的福田孝行偽裝成自來水設備工人,潛伏民居,姦殺了23歲的主婦太太彌生。

期間,因11月的女嬰夕夏不斷哭啼,福田孝行也將她殘忍殺死。

案發僅僅4天後,福田孝行被捕。

因證據確鑿,他坦然認罪。

日本的治安一直相當良好,惡性案件不多,兇殺案更是很少。

比如2015年,1億多人口的日本僅僅發生了360起殺人案,每10萬人命案比率僅為0.31起。

而孟建柱曾宣布:2016年,我國每10萬人中發生命案0.62起。

大家知道,中國治安總體還是可以的,對比可見日本治安情況。

全部一共只有二三百殺人案,像福田孝行這麼嚴重的自然更是全無。

然而,手段極為殘忍的福田孝行,卻很有可能逃過死刑。

為什麼呢?

在99年的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實際判決和執行都不多。

在日本,判處死刑的犯人必須有四個要點:

第一, 案情清楚,不存在任何冤案的可能。

第二, 殺死超過1人。

第三, 手段特別殘忍。

第四, 沒有自首情節。

福田孝行完全滿足這四點要求,卻有一個很大的優勢,就是年齡。

根據日本法律,福田孝行未滿20歲,並不屬於成年人。

而日本歷史上,自戰後民主制度建立以來,還從沒處決過19歲以下的人。

之前處決最小的死刑犯,就是19歲的永山則夫。即便永山則夫槍殺了4個無辜的人,罪惡滔天。從他1968年被捕到處決,竟然持續了長達29年的時間。97年被處決時,永山則夫已經48歲。

福田孝行比永山則夫還要小1歲,那就幾乎不可能被判處死刑,很有可能是無期徒刑。

當年日本無期徒刑平均服刑至少25年以上,福田孝行則不同。

他的年齡很輕,有可能因年幼無知被提前假釋。而原則上服刑7年後,無期徒刑犯人就有假釋的機會。那麼,獲取福田孝行服刑十多年就可以被假釋,那時候他不過30多歲。

另外,退一步說就算要服刑滿25年,福田孝行出獄仍然不過43歲而已。

福田孝行被捕以後,日本很多律師發現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日本正在激烈爭論是否廢除死刑,18歲的福田孝行就是一個亮點案件。

只要參與這個案件的辯護,律師就絕對可以大大的出名。

在福田孝行父親拒絕出錢給兒子請律師時,大批日本著名律師主動出面,共有21人之多。

當時的日本已經高度發達,法律也很健全。

而當時歐盟國家完全廢除了死刑,美國大部分州也廢除或者等同於廢除死刑。

日本很多社會學者認為,與其將一個人殺死,還不如讓他在幾十年內懺悔自己的罪惡。同時,只要讓殺人犯無法威脅社會,殺不殺都是一樣的。可以對他們長期監禁,沒有必要奪取一條人命。

所以,日本廢除死刑運動始終存在。

尤其是1997年永山則夫被處決,曾引起社會轟動。19歲永山則夫在極度悲慘的家庭中長大,胡亂殺人以求被處決。但最終處決時,永山則夫又表示不想死,希望能饒他一命。

很多日本人認為永山則夫確實很可憐,似乎可以不用處決。

在處決永山則夫時,日本社會就有很多反對聲。

此次福田孝行歲數更小,那麼可以預計反對聲音會更多。

開沒開庭,律師團就獲得了輿論的優勢。

當然,日本是三權分立的國家,法庭是不會顧及什麼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也不會聽什麼行政命令。

可是,在這些律師的強力辯護下,案發後11個月,也就是20000年3月22日,山口縣地方法院判決福田孝行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聽到這個判決以後,福田孝行的律師當庭笑出聲來,還有人對記者豎起勝利的手勢。

而受害者丈夫本村洋,則當庭被驚呆。

案件發生後,本村洋陷入巨大痛苦中,也失去了工作能力。

他愧疚自己沒有保護好妻女,2次試圖自殺,都被親友及時發現救活。

在親友以及檢察官吉田的鼓勵下,本村洋決定要活下去,為妻女討回公道。

在本村洋看來,福田孝行如此兇殘,一定會被判處死刑。

在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時,本村洋徹底驚呆了,隨後就是怒不可遏。

他當場對記者說了一番話: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兇手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兇手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兇手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而檢察官吉田私下對本村洋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拚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旦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君,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作為從沒有看過一行法律文字的門外漢,本村洋從此成為法律專家。他的目的只有1個,就是要讓福田孝行判處死刑。

可惜,判決持續到2002年3月,廣島高等法院二審仍然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法院認為福田孝行還很年輕,也在庭審中表示悔過,可能未來會變為好人,應該給他1個機會。

二審判決後,本村洋和檢察官吉田都失望了。

在他們看來,這幾乎就是終審判決,很難改變了。

此時,突然情況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有一個人主動聯繫本村洋,說願意提供重要的證據改變一切。

這個人就是福田孝行的酒肉朋友,也是一個不良少年!

本村洋服刑期間,兩人曾經多次通信。

在得知二審也是無期徒刑後,福田孝行得意忘形的寫了一封信給他。

不良少年雖不是好人,看完以後卻也不寒而慄,認為福田孝行禽獸不如。

猶豫再三,他認為福田孝行一旦回到社會,肯定還會殺人。

所以,他將信件交給了本村洋。

本村洋看完信件,氣的幾乎要發瘋。

福田孝行寫道:「(對於姦殺)我有什麼罪?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5年,也許是8年的事兒,我自己其實也很有把坐監獄當成研修的意思,所以不急著出去。也許等出獄的時候我已經大徹大悟了,不過也許再干一次也沒準兒(再次犯罪)」「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法律也是保護惡人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本村洋公開了這封信件,頓時引起軒然大波。

福田孝行弄巧成拙,也給他的辯護律師團一擊重鎚。

2008年4月22日,廣島高等法院判決福田孝行死刑。

法院當庭認定:「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

其實,福田孝行的律師團已經知道必敗了。

即便如此,他們仍然不忘記藉機炒作自己。

於是,他們提出了無數荒謬的辯護理論,目的是嘩眾取寵。

比如:辯護團宣稱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劃強姦。還有律師替福田辯稱,福田是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最後,福田將兩人的遺體放在收納櫃裡面,是因為福田相信哆啦A夢的存在,哆啦A夢會幫他解決問題。

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

這些荒誕的辯護詞,被民間輿論反覆抨擊,認為律師們無良。

福田孝行繼續上訴,最終2012年終審判決維持死刑,對他的精神鑒定結論是完全正常。

至此,距離他殺人已經長達13年時間。

得知這個結果後,剛剛再婚的本村洋卻毫無喜悅(第二任妻子是他的同事,比他大7歲)。他對記者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 「死刑不是報復,而是讓犯人知道自己犯下的罪有多麼嚴重。只有同樣面對死亡的時候,犯人才會真切地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日本死刑犯處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目前,福田孝行仍然關押在廣島的監獄中,等待執行死刑。

需要說明的是,福田孝行案件大大提高了日本民眾對死刑的支持率。

1989年,日本民眾支持死刑的為67%,2004年已經提高到81%。

聲明:

圖片來自網路的百度圖片,如有侵權請通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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