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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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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父母都想要自己的孩子婚姻幸福,子女也都想得到父母的祝福和認可。

上面這兩句話表面上聽起來沒毛病,但實際上,這兩句話中的「父母」和「子女」兩個主語應該加個前綴。只能說,大多數父母和子女都是如此,不排除有例外。

那些不顧子女感受反對子女婚姻的父母,為了一己私慾把「嫁女兒」當成「賣女兒」的父母,想要趁著女兒結婚大撈一筆的父母,很難說是為孩子的婚姻幸福著想。

同理,那些不顧父母感受,一意孤行要結婚的子女,把父母的善意當成惡意的子女,也並不是想得到父母的認可,她們只是想讓父母同意,只是通知父母自己要嫁人,並不和父母商量。

很多家庭和諧的人想不通為什麼會有上面這兩種情況發生,只能說,人和人不一樣,家庭和家庭不一樣,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小倩的婚姻之路也經歷過類似的坎坷,不過問題不在她,而在於她的父母。

「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要結婚了才知道,父母才是子女婚姻的「絆腳石」!

前不久,小倩和男朋友阿兵領證了,之後很快就結婚了。有人說他們是閃婚,其實並不是,他們的婚姻表面上看起來很順利,其實背後有太多的隱情。

小倩的父母以及親戚都沒有出席她的婚禮,可以說沒有一個娘家人。當時就有很多人莫名猜測其中的隱情,有些甚至說肯定是小倩一意孤行要嫁人,父母不同意,才鬧到這種地步。

事實並非如此,她父母確實不同意她和阿兵結婚,不過他們不同意的原因不是那種「你嫁給他不幸福」「他不是好男人」之類的原因,而是,他們妄想通過嫁女兒大撈一筆,彩禮沒談攏才反對的。

小倩和她父母的關係不好,我也是通過她結婚這件事才知道的。我很早就認識她,但從來都不知道她和父母的關係如何。她平時表現地很開朗,很樂觀,還以為她有個和諧的家庭呢!

他們家是兄妹兩個,可是父母對她們的待遇卻很懸殊。就因為她是女孩,父母一直都不把她當回事,把所有的愛,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兒子身上。

從小她就是個缺愛的姑娘,所以才會在長大時要求自己必須開朗樂觀,覺得這樣可以交到朋友,可以彌補自己心中愛的缺失。

她是個懂事的姑娘,是個懂得對自己負責的姑娘。一個人獨立之後,就一直靠自己,非但從來沒依賴過父母,甚至還總是往家裡寄錢。可即便如此,她依然不被父母待見。

「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和阿兵戀愛之後,她有了依賴,得到了更多的愛,她覺得有阿兵在身邊,她才算是個正常人,所以從一開始,她就做好了和他結婚的打算。

阿兵人很好,只是條件一般。不過小倩不在乎這些,她自己很獨立,阿兵也很獨立,她堅信兩個人在一起一定會幸福。

阿兵的父母是不反對他們結婚,可是小倩的父母卻沒那麼懂事了。當小倩帶著阿兵回家見父母的時候,父母其他話不說,上來就要30萬彩禮,說如果拿不出,就不同意他們結婚。

小倩很生氣,告訴父母,「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張口問他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

她母親說,「這件事由不得你,我是你媽,我說了算!」

小倩問母親,「那你說說,你要那麼多彩禮幹嘛?如果跟別人家一樣,要了彩禮之後都給我,我可以理解。但話說回來,如果要了彩禮之後給我,到頭來還是我和他的錢,要不要有什麼區別嗎?」

她母親當然不是這樣的打算,「要了彩禮給你?你想什麼呢?憑什麼給你?你是我女兒,把你嫁出去得到的彩禮,歸我所有。就算不拿這筆錢養老,你哥要結婚不需要錢嗎?你這個做妹妹的不該支援點嗎?」

聽到母親這樣說,小倩更加不同意了,「別說他拿不出30萬,就算拿得出,我也不同意!你們只想著靠我賺錢,一直以來對我怎麼樣,心裡沒數嗎?」

話趕話到這種地步,免不了要吵架。她母親怒不可遏,說只要阿兵不拿30萬彩禮,堅決不讓他們結婚。

當時的小倩深刻認識到:

「要結婚了才知道,父母才是子女婚姻的「絆腳石」。」

就是因為這樣,小倩才和阿兵火速領證,火速結婚的。我並不覺得她有錯,錯的是她的父母。

「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每個父母都應該認識到:嫁女兒不是賣女兒!

像小倩父母這樣的人,我見識過很多。他們就是理所當然認為,「既然女兒是我生的,我養的,我就有權利支配她的一切!她必須乖乖聽話,才能對得起我的養育之恩!」

這種想法不僅偏激,而且很愚昧。他們只知道索取,只知道利用自己的女兒,卻從來不在乎女兒的感受。女兒從小到大他們都不關注,等到要結婚了又想著大撈一筆,這樣的父母真的不配為人父母。

結婚所涉及的「彩禮」問題,本身就沒有一個嚴格的定論,更多的是看當事人的意願。結婚不要彩禮的人不在少數,把彩禮給父母養老用的也不在少數,要了彩禮再給女兒的更是很常見。

結婚這種事,普遍情況歸普遍情況,有特殊情況也不能說是錯。但像小倩父母的那種做法,就很難讓人接受。

「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索要30萬彩禮,我不同意」「由不得你」

單純從他們家的情況來說,小倩從小到大都沒得到過善待,工作之後還給家裡寄錢,相比父母對她的付出,她對父母的付出更多。

結婚這件事,如果她父母真的為她著想,是不可能提那種無理要求的。本身子女和父母的付出就存在錯位,小倩沒得到過父母的關愛,他們卻還把嫁女兒當成賣女兒,她自然不會同意。

每個父母都應該認識到:嫁女兒不是賣女兒!如果你們真的為女兒的幸福考慮,就重點關注她要嫁的人能不能給她幸福,她要嫁的人是不是好人。確定這些之後,用一種尊重的態度去討論結婚的問題,彩禮的問題,才算合理。

雖然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為人父母,都是第一次嫁女兒,但你能夠做真正替女兒著想的父母,為什麼非要做那種自私自利,讓女兒反感透頂的父母呢?做父母的只有真正為女兒著想,才有資格提要求。如果不是為女兒著想,只是自私地為自己著想,那就別怪女兒跟你唱反調,錯不在她,在你。(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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