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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賣、偷電、進看守所,幣圈人走到窮途末路

炒幣犯不犯法?那些鼓吹區塊鏈、為數字幣站台的大佬們,應該負什麼責任呢?知名律所合伙人肖颯律師這樣說……

文|金融八卦女作者:鐵馬

···

去年此時,幣圈的火爆和現在的股市一樣,人人積極砸錢,無數個虛擬交易的平台打著區塊鏈的幌子進場,造出一堆空氣幣後拿錢離場。

也許當時每一個炒幣人都會在去年的某個深夜,躺在床上,打開行情網站,用手指在屏幕上畫出一條永遠上漲的K線。希望第二天醒來,交易所賬戶里的餘額就憑空多出了幾個零!

但同時又有人發出靈魂的拷問:你炒幣幾年,每天睡多晚?被騙多少錢?又經歷了多少次維權?

當然,人們爭論最多的問題是,炒幣犯不犯法?要看情況。鐵馬採訪了知名律所合伙人肖颯律師,總結出了以下違法行為:

1.

/傳銷幣公司員工:

上班上進看守所/

比特幣的價格在17年12月達到最高值2萬美金左右,而現在的價格是5200-5400美元之間。

很多人感嘆數字貨幣價格自由落體的同時,紛紛慶幸自己沒有掉進數字貨幣的大坑。

高盛集團投資策略團隊也補刀道:

「我們預計,加密貨幣不會保持當前所擁有的價值。

事實上,加密貨幣價值萎縮的速度比我們預期的快很多。我們認為,加密貨幣無法實現貨幣的三種傳統角色——既不是交換媒介,也不是衡量單位,也沒有存儲價值。」

也就是這短短不到一年,炒幣從「區塊鏈遍地開花到了談炒幣人人喊打」的狀態。

有個區塊鏈媒體的前小編對我說,現在幣圈的人都處於窮途末路的狀態。別說炒幣人士人人自危,就連當年的「撒幣」公司也是末日狂奔…

這位前小編曾經對接過一個「傳銷幣」公司的銷售,然後銷售在不停地瘋狂安利自家的幣。最後,前小編得出一個結論,在幣圈拉人頭的傳銷幣最可惡,比傳銷都可恨。

顧名思義,傳銷幣就是類似於安利、靠拉人頭髮展下線,幣名一般也起得邪魅狂狷,找一些給你們看看:

天使幣、珍寶幣、熊貓幣、馬克幣、吉祥幣、大唐幣、通寶幣、富豪幣、亞歐幣、亞洲幣、中華幣、龍幣…

他們披著區塊鏈技術的外衣,其中的技術和真實的區塊鏈原理相差甚遠;並且沒有上任何數字貨幣的正規交易平台,大部分為通過項目方自建的平台交易;當然最有吸引力的是,承諾只漲不跌;拉人頭進來後會有回報。

現在傳銷幣公司已經被搗毀,而那個瘋狂安利的銷售也已經在今年過年前幾天進了看守所。

很多人奇怪,他只是個員工而已,為什麼也被「逮起來」了?

肖颯律師的觀點是,在法律上通常會從如下幾個方面考察個人是否「明知」該單位從事犯罪活動而參與其中:

第一就是畸高報酬。

肖颯律師舉了個例子,「賣白粉」的價格與賣「白面「的價格不同,如果有人請你幫忙帶一些貨給外地的朋友,給你的報酬是快遞費25元,並沒有明確告知你東西是什麼且你也判斷不出到底是什麼,那麼你拿了錢去跑了一趟,即便運輸了違法物品,你也不能構成犯罪。

相反,如果給了你十倍的運輸費用,且通過言語可以了解運輸物品不是合法物品,那麼,你的行為可能構成犯罪。

幣圈同理,老闆給你市場工資的10倍或給予高額提成,讓你給一群老人家講課售賣某智能幣,是否心裡要打個問號呢?

第二,根據工作時間來判斷:目前幣圈很年輕,一般有8個月以上的工作經驗,就可以判斷其對於所在單位從事的業務是「應當知悉」的。

2.

/那些坐擁著一堆廢鐵的「礦工」/

幾個月前,「澳洲中本聰」和吳忌寒(比特大陸創始人)之間展開算力大戰,間接導致了比特幣價格狂跌。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在這次算力帶來大跌之後,分布在國內四川、新疆、內蒙等地區的多處小型比特幣礦場選擇將礦機轉賣清盤。

礦機廢棄之後如小山一般堆在院子里,曾經售價高達一、兩萬一台的礦機,二手轉讓價僅為1000多元,甚至被人按照廢鐵的價格稱斤來賣。

曾經生產礦機這門生意比挖礦還有利可圖,暴利超販毒、一幣一平米。

但是現在,挖礦不僅造成資源的浪費,在連番下跌中,比特幣價格已經擊穿多個礦機成本價格,即挖礦得到的收益不足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這其中有很多老礦機,還沒有趕得上回本,就已經被跌穿。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而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歸屬為淘汰類別中。

虛擬貨幣「挖礦」看似頗具科技感,實際上是典型的資源依賴型產業。

2018年10月發表在期刊NatureClimate Change上的一篇論文顯示,僅挖比特幣一項就將導致2033年全球氣溫上升2℃。

礦場主為了追求低廉電價,均「逐電而居」。在西北、西南等低電價地區布局了不少礦場。比如四川西部,水電資源豐富,大大小小水電站星羅棋布,閑置的水電、低廉的人工和場地吸引了大量礦場住前來布局。

當然,現在很多地區的礦場已經「關機」。

中國青年報的調查顯示,有礦場主在朋友圈發布了礦場轉賣的消息。「甘孜礦場轉讓,電價0.155(元/千瓦時),五萬負荷,需要的老闆,帶價聊。」

同時,這位轉讓礦場的老闆自己也承認,「『挖礦』是個純粹消耗的行業,沒有產生任何的實際價值,消耗完了就完了。」

3.

/不計手段的偷電人/

鐵馬就挖礦行為是否觸犯法律邊界問題諮詢了肖颯律師,肖颯律師表示: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表明此類挖礦行為屬於違法犯罪,因此,從事挖礦活動的人很難被追究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為了比特幣挖礦而採用私接電力線路等方式「偷電」,那麼會觸犯盜竊罪。

目前,在挖礦價格已經擊穿成本,礦場主們甩賣礦場的大背景下,不少人選擇以「偷電」的形式挖礦。

就在幾天前,河南平頂山警方最近破獲了一起「比特幣挖礦機」竊電案件。初步測算結果顯示,這一竊電窩點一天偷用電量將近4萬度。

假設一個三口之家年用電量1000度,這個窩點一天偷用的4萬度電,可以供一家人使用40年。

而在十幾天前,蘇州姑蘇警方還抓獲了一名為「挖礦」鋌而走險的盜竊嫌疑人,而其為節約「挖礦」成本竟私改電錶偷電。

民警和供電公司工作人員進屋後檢查男子家室內電錶

經供電公司核對,2018年至今該男子共計偷逃電費一萬八千餘元,其行為已經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外在今年四月,陝西三原縣也有人在廢棄廠房裡「挖礦」,他們非法盜竊高壓電網,1000台挖礦機24小時不停工作,盜用的電量達到了200萬度,價值百餘萬元。

另據報道,哈爾濱市道里區榆樹鄉民泉村一個比特幣礦場兩月偷電100多萬用於挖礦。並且當地2000台挖礦機同時啟動時,經常像飛機起飛那麼響,已經嚴重擾民。

4.

/炒幣雖不犯法,

大佬都套現了,你敢炒嗎?//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投機炒作盛行,數字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可以說是高度的風險聚集地,並且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

另外,ICO的融資主體魚龍混雜,融資運作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肖颯律師認為:

以後隨著此方面的監管以及配套法律法規的完善,也許會改變現在這種「不禁止也不提倡」的中立態度。

但是,如果打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慫恿他人炒幣的人明知這些項目是虛假的,導致投資人損失慘重的,那麼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如果慫恿人自身只是單純的投資者之一,只是看到他人因炒幣暴富而被迷惑了眼睛,恐怕很難讓慫恿人承擔法律責任,畢竟對方沒有虛構事實。

另外,肖颯律師還提醒:

請區塊鏈媒體從業者,務必小心謹慎。

早期就有媒體曝出,一些自媒體通過流量吸引地下ICO項目,將項目對接至交易所上幣,項目方提供服務費、軟文費。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惡意鼓吹、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之前也在公開場合表示過: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行為,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堅持「露頭就打」。

而當時給幣圈站台露頭的大佬們,早就在悄悄撤退,大家追捧的「中國比特幣首富李笑來」,早就在去年金盆洗手,洗手前還不忘寫一本書叫做《韭菜的自我修養》來嘲笑一下韭菜們;


4月16日,徐明星卸任OK Coin法人,OK系初代領導人幾乎全部退場;

還有火幣創始人李林,在全員信中披露2018年火幣全球交易所手續費收入突破5億美金。但又有人曝出,實際情況是,2018年火幣交易所手續費收入約在3.8億美元左右,而且呈現斷崖式下滑狀態。

左:李林;右,徐明星;

另外,在脈脈上還有火幣員工爆料:

有人說,數字貨幣以及區塊鏈技術失去了初衷,有的只是慾望與傾軋。

而那些總想著跟著大佬去割韭菜的人,第一個被割的就是你,畢竟,不割信徒割誰呢?

那些在炒幣末日之路上狂奔的人,還能堅持多久?

—end—

金八傳媒往期獲得獎項

2018 胡潤新金融百強榜優秀財經記者

2018 微播易年度財經自媒體

2017 新榜內容創業公司TO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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