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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春蓮: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再探

陸贄是我國唐代傑出的政論家。其著作自宋以來有多種版本流傳,現今存世最早的是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已於1994年9月據原書版框尺寸影印出版。全書兩冊,筆者撰寫的《陸宣公文集跋》附於書後,簡單介紹了該書著者、內容及版本情況。前不久,看到有關文章對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影印說明及後跋所說「二十二卷本,殘存十二卷」提出異議,認為此本應為「全十二卷本」。同時,還對影印本中反映的有關內容闡述了不同看法。 那麼,此本到底是十二卷本,還是二十二卷本的殘存?抄配部分及書中鈐蓋的藏印又是怎樣的情況?今天看來,當年撰寫的影印本跋文尚不夠完善,對原本的介紹也欠周詳,有必要做進一步闡述,並願與學界同仁共同探究,以期達成共識。

一、 陸贄著作的結集及著錄情況

有關陸贄著作的結集情況,史書藝文志及唐宋以來歷代官、私藏書目錄多有著錄,最早記述陸贄著作情況的當為與他同時代的權德輿:

……考校醫方撰《集驗方》五十卷,行於世。……公之秉筆內署也,榷古揚今,雄文藻思,敷之為文誥,伸之為典謨,俾摽狡向風,懦夫增氣,則有《制誥集》一十卷。覽公之作,則知公之為文也。潤色之餘,論思獻納,軍國利害,巨細必陳,則有《奏草》七卷。覽公之奏,則知公之為臣也。其在相位也,推賢與能,舉直錯枉,將斡璇衡而揭日月,清氛沴而平泰陛。敷其道也,與伊說爭衡。考其文也,與典謨接軫,則有《中書奏議》七卷。覽公之奏議,則知公之事君也。……公之文集有詩、文、賦,集表狀為別集十五卷。其關於時政,昭昭然與金石不朽者,惟《制誥》、《奏議》乎!雖已流行,多謬編次,今以類相從,冠於編首。兼略書其官氏景行以為序引,俾後之君子覽公製作,效之為文、為臣、事君之道,不其偉歟!(《唐陸宣公翰苑集序》)

由此可知,陸贄作品在當時即已編輯成書。有醫書《集驗方》五十卷、《制誥集》十卷、《奏草》七卷、《中書奏議》七卷及詩、文、賦、表狀等十五卷。陸贄的詩文,傳至今日的並不多,只是散見於一些唐人詩文集中。無論是遭貶後所撰醫方,還是平生撰寫的詩文歌賦,都未形成陸贄著作的主體。而為後人稱道「有足為萬世龜鑒者,故歷代寶重」 的,則正如權德輿所說:「關於時政,昭昭然與金石不朽者,惟《制誥》、《奏議》。」權德輿當年作序的本子今天我們已經無法看到,然而序文卻清楚地告訴我們,除《集驗方》五十卷、「詩、文、賦,集表狀為別集十五卷」外,陸贄有關作品最早的結集情況是:《制誥集》十卷、《奏草》七卷、《中書奏議》七卷,並總題書名《翰苑集》。

早期的書目記載有:

《新唐書·藝文志》著錄:「陸贄議論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四著錄:「陸贄奏議十二卷」。

宋趙希弁《郡齋讀書志·附志》著錄:「陸宣公文集二十二卷」。

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著錄:「陸宣公集二十二卷」,又「陸宣公奏議二十卷」。

宋尤袤《遂初堂書目》著錄「陸宣公翰苑集」。

宋王應麟《玉海》卷六十一題:「唐陸贄奏議:翰林奏草、中書奏議」,不題卷數。

從這些早期書目著錄中不難看出,除晁公武著錄為《陸贄奏議》十二卷本之外,南宋以後陸贄作品結集多為二十二卷。或分題書名、卷次,而實際總為二十二卷。

清乾隆年間所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翰苑集》二十二卷著錄:

唐陸贄撰。贄事迹具《唐書》本傳。案《藝文志》載,贄《議論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常處厚纂。陳振孫《書錄解題》載:《陸宣公集》二十二卷,中分「翰苑」、「榜子」為二集,其目亦與史志相同。惟晁公武《讀書志》所載,乃只有《奏議》十二卷,且稱舊有《榜子集》五卷,《議論集》三卷,《翰苑集》十卷。元祐中蘇軾乞校正進呈改從今名。疑是裒諸集成此書,與史志名目全不相合。今考尤袤《遂初堂書目》所列實作《翰苑集》。而錢曾《讀書敏求記》載所見宋刊大字本二十二卷者,亦作《翰苑集》,則自南宋以後已合「議論」、「表疏」為一集,而總題以「翰苑」之名。公武所見乃元祐本,恐非全冊。而今世刊行贄集亦有題作陸宣公奏議者,則又沿《讀書志》而失之者也。

《四庫提要》針對所題《翰苑集》展開鋪陳,將其以往各家著錄排比評述,從而說明《翰苑集》二十二卷就是議論、表疏、榜子集之總合。提出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著錄的十二卷「恐非全冊」。

二、 陸贄著作流傳中的幾個版本系統

陸贄著作在流傳過程中,主要以權德輿所說的制誥、奏議為內容,歷經宋、元、明、清不斷刊刻遞修,形成各種不同版本,在卷帙的劃分上,大致有這樣幾種情況:

十五卷本系統。所謂十五卷本,內容主要以陸贄作品中的奏議為主體。陸贄著作中的奏議部分,對後世很有影響。北宋司馬光尤其重視陸贄的奏議,在他的長編巨著《資治通鑒》中,即採錄三十九篇。宋元祐八年(1093),蘇軾等朝臣曾聯名上奏宋哲宗,推薦陸贄才學,「欲取其奏議,稍加繕寫進呈,願陛下置之坐隅,如見贄面;反覆熟讀,如與贄言。必能發聖性之高明,成治功於歲月」。至南宋紹熙二年(1191)八月初七日郎曄進《經進唐陸宣公奏議表》,「迪功郎紹興府嵊縣主簿臣曄言,臣所注唐陸宣公贄奏議十五卷繕寫成秩,謹詣登聞。」自此,郎注十五卷本《陸宣公奏議》行於世,歷經元、明、清不斷翻雕刷印被流傳下來,受到藏書家及學人的關注和重視。此郎注十五卷本《陸宣公奏議》所題書名從不使用文集或集,在古今書目文獻中按照四部分類法亦多被歸入史部詔令奏議類。

二十卷本系統。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二奏章類著錄:「陸宣公奏議二十卷,唐宰相嘉興陸贄敬輿撰。又名榜子集。」以後又見於傅增湘《藏園群書題記》中的一條著錄,題:《宋刊郎注陸宣公奏議殘本跋》其中寫道:「展卷披觀,精彩煥發,詳審終編,視元刻乃大相徑庭。每半葉十二行,行二十一字,細黑口,左右雙欄。存卷十至二十,凡十一卷。……元本分十五卷,宋本則分二十卷。」跋文後附宋本存各卷目錄,傅氏稱「其次第與元本迥不相合」。然而,以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存奏議部分目錄相校,除《題記》中少一篇名外(也許當時漏抄,或其它原因),其它篇名次序皆同,只是分卷不同。同時,兩本行款也相同。由此可知,陸贄著作的奏議部分流傳到宋代,其內容及篇帙情況大體還是一致的,而分卷卻存在一些差異。即便是宋刻郎注本《陸宣公奏議》,除十五卷本通行外,也曾析為二十卷本,只是流傳很少。

二十四卷本系統。如果依照唐權德輿作《唐陸宣公翰苑集序》中所述:《制誥集》一十卷,《奏草》七卷,《中書奏議》七卷。陸贄著作的二十四卷本當為各卷帙系統中產生最早的一個。然而,權序所說也只是將制誥、奏草、中書奏議三編分別題名,並未總題二十四卷。此外,我們在較早的唐宋各家書目、藝文志及相關的史料中也很難找到有關陸贄著作結集成二十四卷本的依據。

清丁丙的《善本書室藏書志》中著錄有明萬曆刊本《唐陸宣公翰苑集》二十四卷,云:「此為贄二十七世孫基忠校刊,二十四卷分三編,凡制誥十卷八十五篇,奏草七卷三十二篇,奏議七卷二十四篇。」瞿氏《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著錄明刊本《唐陸宣公集》二十四卷亦云:「凡制誥十卷,奏草七卷,中書奏議七卷。與權序翰苑集卷數合,猶出自舊本也。」清陸心源在《重刊至正本注陸宣公奏議序》中提到:「明復宋本二十四卷,分制詔、奏草、奏議為三,與權文公集合。」雖然以上列舉的書目和跋文中的內容提到二十四卷本「出自舊本」或「復宋本」,其實,舊本還是以三編的形式題名,將書名統稱為二十四卷之時當在明代,流傳至今形成多種版本。袁克文跋元刻本《唐陸宣公集》二十二卷中曾提到:「明刻則附會權序,所謂奏草七卷,中書奏議七卷,而妄加改竄篇目,則未稍增也」。此話雖然過激,然而也未失公允。細審兩個卷本的內容,不難看出,二十四卷較二十二卷本並未多出內容,只是將其中的奏議十二卷析為十四卷而已。

二十二卷本系統。二十二卷本,也有稱為通行本的。 自《新唐書·藝文志》著錄「《陸贄議論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始,已經出現了二十二卷本的端倪。最早明確著錄二十二卷本的當為南宋趙希弁,他在《郡齋讀書志·附志》中著錄:「《陸宣公文集》二十二卷。希弁所藏《制誥》十卷,《奏草》六卷,《奏議》六卷,凡二十二卷。」還有陳振孫的《直齋書錄解題》,其中卷十六別集類著錄:「《陸宣公集》二十二卷。今所存者《翰苑集》十卷,《榜子集》十二卷,序又稱別集文、賦、表、狀十五卷,今不傳。」所謂榜子,即「唐人奏事非表非狀者,謂之札子,亦謂之錄子,又謂之榜子,陸贄有榜子集。」(《全唐文紀事》)

另外,元至大四年嘉興博士厲一鶚在元至大刻本《唐陸宣公集》的刻書序中提到:「郡學舊有奏議、制誥凡二十二卷,歷歲幾二百,亥豕魯魚,弗便觀覽……復念此書字畫漫舛特甚,乃以推官胡公德修家藏善本詳加讎正,重新刊梓……」以元至大四年往回推算二百年,厲一鶚提到的郡學舊有二十二卷本當產生於南北宋時期。可見,二十二卷本在宋代已成為陸贄著作結集的主流。元、明、清陸續有傳,據《中國古籍善本書目》著錄,目前存世的二十二卷本陸贄文集有近二十種,分別收藏在全國範圍內的各個藏書單位。其它有二十四卷本、十五卷本、十八卷本等,都是明以後刻本。清光緒四年(1878)陸心源《重刊至正本注陸宣公奏議序》中曾有一段歸納敘述:

先忠宣公著述見於《新唐書》者《議論表疏》十一卷,《翰苑集》十卷,《別集》十五卷,《集驗方》十五卷。見於《權文公集》者《奏草》七卷,《中興奏議》七卷,《制詔集》十卷,《別集》十五卷,《集驗方》五十卷,方及別集久佚,存者「奏議」、「制詔」而已。通行本二十二卷,與陳振孫《書錄解題》合,當即蘇文忠所校進。明復宋本二十四卷,分「制詔」、「奏草」、「奏議」為三,與《權文公集》合。此本《奏議》十五卷,當合「奏草」及「中興奏議」為一,而又多析一卷耳。

從目前掌握的資料看,還未曾見到南宋以後題十二卷本的《陸宣公文集》。因此,將現存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定為十二卷本的依據還不夠充分。

三、 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的現狀及分析

四川是我國古代四大刻書地之一,兩宋時期刻書很多,流布也廣。以後由於元兵入侵,書版遭到焚掠,導致蜀本傳世甚少。南北宋之際,曾刻了一批唐人文集,《陸宣公文集》即是其中之一,成為目前所知傳世最早的陸贄文集,且為孤本。《中國版刻圖錄》記載:

傳世蜀本唐人集有兩個系統。一為十一行本,約刻於南北宋之際,今存駱賓王、李太白、王摩詰三集。一為十二行本,約刻於南宋中葉。……與劉文房、陸宣公、權載之、韓昌黎、張文昌、劉夢得、姚少監七殘本,總得十八種。此十八種唐人集,元時為翰林國史院官書,清初均為潁川劉體仁藏書,其時聞尚存三十種。

版刻圖錄所載,明確了蜀刻《陸宣公文集》為十二行本系統,刻於南宋中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著錄的十二卷本顯然不會是此本。也就是說,晁公武在紹興年間編纂讀書志的時候,蜀刻十二行本唐人集還未問世。那麼,南宋以後會不會有書目記載呢?這個問題,當今已有專家學者撰文論述。其中,潘美月先生在《宋代四川印刷的特色》一文中提到:「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談及蜀本之處甚多,特別是蜀刻《唐六十家文集》。」 由於主題的原因,潘先生的文章寫到此處沒有繼續具體論述下去。以後,程有慶先生的《宋蜀刻本考辨》一文,認為蜀刻唐人集的十二行本即是《唐六十家集》本,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就收錄有《唐六十家集》本中的單本,並認為蜀刻殘本《陸宣公文集》「可能來源於趙希弁所見之本」。《直齋書錄解題》中有關陸贄著作的著錄,由於撰者沒有象著錄其他唐人集那樣明確闡述,我們也就無從得知是否為蜀刻本。然而,有一點使我們確信,陳振孫在著錄了多種蜀刻唐人集的同時,看到的是有權德輿序文、實為二十二卷本的陸贄文集。

由於現存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為殘卷,又有抄配,因此,談不上是「首尾完整」。 此本歷來著錄:存十二卷,目錄一葉上、四葉下及卷十一、十二俱抄配。以現存此本原蜀刻部分與其它蜀刻唐人集相比對,其行款、字體、大小題名及板印風格基本相同,被視為蜀刻本應該不存在任何疑問。然而,其抄配部分及其它方面經認真辨識,卻有斟酌之處。

首先,目錄四葉,初看是完整的。然而,首尾各半葉均為抄補,末葉在目錄第十二卷後書「陸宣公文集目錄終」一行。如果不含抄補的因素,認定此本是全十二卷本還是有道理的。然而,一經人抄寫,則隨意性加大。因此,不能排除這是為達到以殘書充全書的目的,而使用的一種作偽手段。

其次,在抄配的首葉目錄題下有三方朱印:「潁川鎦考功藏書印」、「體」、「忍」。不用費力,即可看出是貼補上去的。也就是說,將別紙上已經鈐有這幾方印章的紙剪下,貼於首葉。這樣很容易給人造成此本抄配部分為清初以前所為的錯誤認識,從而無意中提高其版本價值。這又是一種利用藏印在古籍善本書中造偽的實證。從這一點也可以判斷抄配部分不會早於清初,應在清中期以後。

第三,此本元代為翰林國史院官書,清初又被劉體仁收藏,其主要根據來源於書中印章。中國古代藏書機構及個人在藏書上鈐蓋印章逐漸形成了一定的章法,一般選擇每冊書的首尾位置。經元代翰林國史院收藏的宋蜀刻唐人集現存有十餘種,從中不難看出,卷帙保存完整的如《張承吉文集》十卷、《皇甫持正文集》六卷、《李長吉文集》四卷、《鄭守愚文集》三卷、《孫可之文集》十卷、《司空表聖文集》十卷等,其每冊均為該冊首尾鈐印。而此本現存六冊,在每冊首尾相應位置都不見鈐蓋藏印。而在卷五末、卷六首、卷九末、卷十首有「翰林國史院官書」及劉體仁藏書印,這些有藏印的地方均在該冊的中間位置。由此可以認定,此本在清初從劉體仁處散出後,曾被重新裝訂。清初以前的冊秩應為:目錄到卷五為第一冊,六十葉(或許原書目錄前有序或其它內容,則應再多出幾葉);卷六到卷九為第二冊,六十五葉;卷十到……以此推之,原先裝訂的每一冊應該在六十五葉左右,而且每冊首尾都鈐有「翰林國史院官書」及劉體仁藏書印。

綜上所述,現存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在流傳過程中,從抄配、藏印、裝訂冊帙等諸方面都存在改動原書情況,究竟何時、何人所為?有關具體情況還有待進一步研究考證。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即此本自清初劉體仁之後,便散出於民間書賈及藏書者之間。雖然書中未見其它人的藏印及字跡,傅增湘在《校陸宣公奏議跋》中卻給我們留下了清楚的記載。清光緒十二年淮南書局刻有宋郎曄注《陸宣公奏議》十五卷及《制誥》十卷又《附錄》一卷《年譜略》一卷,曾被藏書家傅增湘所得,書後有1922年傅增湘跋文:

匋齋沒後,篋中藏書畫散,余既得宋刻百衲本《通鑒》及《山谷集》、《劍南詩稿》,皆海內孤帙,可雲撥其尤矣。昨歲復聞其家出《陸宣公奏議》十二卷求售,為嘉定徐星署獲之。殘臘藏園祭書之會,星署曾挾以俱來。每卷有「翰林國史院官書」朱文大印、劉體仁公 藏印,每半葉十二行,行二十一字。與余所藏《孟東野文集》及朱翼庵所藏李昌谷、許丁卯等二唐人集,袁寒雲所藏之權載之、元微之、皇甫持正集皆為同種……秋來酷暑初退,病後無以自遣,乃就星署借來,以淮南局翻郎注本校讀一過,分卷即不同,次第亦略有異,改正約數百許字,撥去蒙翳,為之一快……第十一、二兩卷,原本抄寫補入,不復據勘。又制誥十卷亦不存。

從跋文中得知,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曾展轉於清末藏書家端方(字午橋,號匋齋)、徐星署等處,傅增湘不僅親眼所見,而且借來與郎注十五卷本奏議相比勘。傅氏所藏十五卷本奏議現存國家圖書館,其中的前十一卷行文中多有傅增湘硃筆校字,校出內容與蜀刻本《陸宣公文集》前十卷完全吻合。細讀跋文還可以知道,傅氏見到此本時,已是如今的樣子。因此,該書的抄補、粘貼藏印及改裝冊帙等情況的發生時間當定在清代中後期。不可否認的是,此本抄配部分,字跡工整,字體大小接近原刻,墨色勻潤。然而,抄補與原刻必定有別,在版本價值上也有著根本的不同,正如傅增湘老先生當年用殘存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校它本時,也只是校完卷十即止。雖然他認為後兩卷抄寫部分是「原本抄寫補入」,但終不能以之為據,因此「不復據勘」。

在國外,研究中國歷史人物及著作的論文很多,經同人幫助,筆者曾得到日本山城喜憲的長文《陸宣公奏議諸本略解》, 細讀一過,又有所發現。該文收集了陸贄著作八十餘種,逐一就版本、卷數及著錄等情況加以分析排比,可以看出作者對陸贄著作的專註和良苦用心。全文分為四大部分:一、無注二十二卷本。二、無注二十四卷本。三、有注本。四、抽刻本。其中在第一部分無注二十二卷本中著錄有兩條:

《陸宣公文集》二十二卷(存卷一至十二),宋刊,十一至十二配抄,六冊,北京圖書館藏(一五一)未見。

《陸宣公文集》一卷《奏議》十二卷,宋蜀刻本,未見。《文祿堂訪書記》卷四著錄。同目「存文集卷一至六、奏議卷一至十。半葉十二行二十一字。白口。有翰林國史院官書長方印、穎(『潁』字之誤)川劉考功著(『藏』字之誤)書印」現所在不明。

這兩條都是作者山城喜憲通過收集多種書目及資料得到的信息,他本人並未親眼得見此書,這一點從兩條著錄中均題「未見」二字可知。其中前者明確標明是我館現藏書號為一五一的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而後者,由於提供了具體內容,使我們不得不確信,它與前者實為一部書,事實正是如此。查《文祿堂訪書記》卷四著錄:

陸宣公文集十卷奏議十二卷 唐陸贄撰 宋蜀刻本 存文集卷一至六 奏議卷一至十 半葉十二行行二十一字 白口 有翰林國史院官書長方印 穎(「潁」字之誤)川劉考功藏書印

《文祿堂訪書記》輯錄了文祿堂主人王文進平生經眼的古籍珍本七百餘種。王文進(1894—1960),字晉卿,河北任丘人。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創建北京琉璃廠文祿堂書店,以經營古舊書籍為業。從書目著錄的內容看,其行款、藏印與現存蜀本無二。而書名、卷數及存卷存在的差異,恰恰可以說明此書在某個時期曾殘存十六卷,即文集六卷,奏議十卷,於是《文祿堂訪書記》將其著錄下來。在它以後,文集六卷不存,而奏議的十一、十二兩卷經人抄寫補入,形成現存情況。也就是說,前文提到的傅增湘看到此本的時間當在王文進之後。至於書名的題法,由於當年王文進看到的已是首尾不全的殘本,因此將文集、奏議並列題名。然而,從現存此本原刻的版面安排看,每卷卷端首行頂格均題「陸宣公文集」,次行低兩格題「奏議」,自第三行以後低五格為篇名。可見,陸宣公文集應是此書總題名,奏議當屬文集的下一級題目。也就是說,奏議只是《陸宣公文集》中的一部分,這一點與其他蜀刻唐人集的版面風格基本一致。因此,文祿堂書目關於此書書名的題法值得斟酌。即便如此,這條書目的著錄還是明確揭示了全書二十二卷的形帙,為我們了解這部古籍珍本原貌及流傳過程提供了重要歷史資料。

說到這裡,還想說點題外話,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尤其在印刷出版業,仿古造紙,模擬影印已不是件難事,手捧古色古香的仿製品欣賞把玩確實是件愜意的事,從中查找閱讀需要的資料也是極有用的。然而,作為對古籍版本的研究與判定,最好以看原書為宜,只憑複製件是遠遠不夠的。以上只是個人的拙見,還望方家批評指教。

趙望秦:《四川文物》2002年第二期,《宋蜀刻本考》。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翰苑集》。

清陸心源《重刊至正本注陸宣公奏議序》。

文物出版社1960年出版,北京圖書館編,《中國版刻圖錄》目錄第46葉《鄭守愚文集》。

潘美月:《中國圖書文史論集》上編《宋代四川印刷的特色》。

程有慶:《文獻》1994年第1期,《宋蜀刻本考辨》。

趙望秦:《宋蜀刻本〈陸宣公文集〉考》中認為:「《陸宣公文集》乃陸集十二卷本系統中的一種,首尾完整。」

山城喜憲:日本《斯道文庫論集》第17輯,《陸宣公奏議諸本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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